雨停了。
我从睡梦中挣扎出来,换好衣服出门去。
我要到田野里去。
我家所在的位置原来是一片田地,爸爸仅花了一万块就买下了这块地皮。房子盖好了,我们从城里搬到城外。虽然院子里有花池,但水泥地还是太干太硬了。
我很在乎有土地这件事情。我上班时租住在旧机关家属院。这个小区有一块黄土裸露的花园,吸引了周围方圆五里的小孩。上下班从花园经过,我的眼睛不愿离开那片乐土。
我走了很久,鞋沾了泥土变沉,才远远望见绿色的田野。在县城的好处就是可以随便停下来蹭掉脚底上的泥。
我跑了起来。
路的尽头是急转弯。
很久以前,晚上从这里走没有灯,
很容易一头扎进高高的玉米地里。
现在这里只剩一边长着绿油油的麦苗。
树上荡着变绿的羊喇子,飞着布谷鸟。
野草是小时候成晌蹲在地下玩的那种野草。
我很珍惜这一小段田野。
我上学的时候有一个男朋友是地质局的。他每次和我道别之前总是说,“我下周出野外”。“野外”在他来讲,就是把他变得从头到脚挂满泥浆的东西。但我还是觉得野外很好。
急转弯拐过去是无聊的六车道大马路。田野在这里消失了。想再到田野里去就还得走这么远。我体力不行了。
对于长久居住在拥挤楼房里的我而言,今天能来到田野,已经非常开心了。那么,明天再走远一些到姥姥家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