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到现在都没有承认过我喜欢过赵北方。
我认识赵北方,比他认识我晚了三年。
那个年代QQ还未风靡,微信还没出现,所以在学生中有一种叫同学录的东西正引领着毕业之前的最后一场骚动。我是在一沓厚厚的同学录里,发现那个名字的。字歪歪扭扭却遒劲得认真。可任凭我如何在脑中翻江倒海,都未曾找出我和他之间丝毫的相关片段。
我叫甘晨曦,多年前我以文科太简单为由,生猛地闯进了理科班。我只有一个爱好,就是写小说。白天我会用厚厚的草稿本写密密麻麻的小说,夜晚我会搬着凳子在走道里做盘根错节的数理化,总之,我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姑娘。可是,我不是学霸,我只是个埋头苦读的学渣,即便使出浑身解数也只能勉强在六十来人的班级里,排在二三十名的学渣,所以我看成绩单都只是看到第三十名,所以我不认识赵北方。
我是在毕业之后才从程珊珊那里知道原来我们班还评有班草,而且班草就是赵北方。所幸,我还是拼死完成了我老爹的愿望——考大学。更幸运的是,我还完成了我自己的愿望,拿了几次征文比赛的奖。从此,我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在特长那一栏写上“写作”两个大字了。我不会唱歌不会跳舞不会画画,从我小时候第一次摸到《少年文艺》时,我就觉得,大概我是以后要当作家的人。
所以,填报志愿得时候我又以理科太难为由,生猛地选了文科。我一句话就堵住了悠悠众口:“我再学理科下去我会疯的。”我没有瞎说,也没有夸张,我生生地把自己折磨成了一个神经衰弱者,那个时候我以为神经衰弱就是神经病。我用了三年的时间去证明上天是公平的,它给了我在文科方面的天赋,顺便也毒杀了我体内的理科因子。我是个数学白痴。
于是我就那么华丽地一转身,成了一枚中文系的姑娘。从此,我再不用废寝忘食了,我在文科班混得风生水起,而且我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浪费在写文章上面了,我开通了空间,开始在那片疆土上厮杀驰骋,只几个月的时间,就收获了一大波粉丝。每日里,码字和回复成了我最要紧的事情。
这些评论的人里,就有赵北方。并且,我惊奇地发现,那个传说中的小白脸并非是徒有其表,好像读过不少书的样子,好像还会写东西的样子。
而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寒假的同学聚会上。吃饭、唱歌,这些在半年以前对我们而言还大逆不道的事情,此刻却忽然成了件再正常不过的事。那天,赵北方就坐在我旁边,我第一次发现那男孩子果真是生得丰神俊朗。他深情地把许嵩的歌唱了一遍,从《清明雨上》到《南山忆》,从《城府》到《坏孩子》,从《星座书上》到《如果当时》……我都没敢抬头看那张脸是否也同样深情,没敢抬头看那双眼睛是否也柔情地可融化一切霜雪?
“晨曦,你文章写得真好。”聚会结束的时候,他叫住了我。
“还好吧,我觉得你才是深藏不露。”我赧然笑道,飞快地瞅了瞅那双眼睛。真是一个声音如海,眼眸也如海的男子。
“哪有?我只写过些短句。”他的那一笑,至今都余音袅袅。
“不过你刚刚唱的歌……真的是太惊艳了。”我话音诚挚得有些激动。
“我特别喜欢许嵩的歌。我家里还有他的CD,你……你们要不要去看看,离这里很近的。”
“好啊好啊!”
我还未开口,程姗姗便抢先应道。
接下来的情形就是我和他在前面聊得兴致勃勃,全然不记得后面还跟了程姗姗和另一位女同学。而且我在他家里还看到了一本抄满许先生歌词的本子,字依旧是歪歪扭扭得认真。
我和他就此熟络起来。即便是开学后依旧是每天没完没了地聊天,言语浪漫且暧昧。我喜欢他喜欢的歌手,他喜欢我喜欢的作家,那个时候我觉得一切完美得刚刚好。他和我恰在一个城市,时不时会去找我;回到家里一起逛街时,又总会碰到高中同学。所以,关于我和他之间的谣言也就从那时起从未有过停息。最初的时候,我总觉连流言都甜蜜,似乎,这样,我们之间的关系也就不告而白了。
可是这样过了很久,我们还如以前那样,处于恋人未满的阶段,他从来都是不解释,对别人,和对我。细腻的关心和温柔的话语,又总能轻而易举地把我那颗气急败坏的心重归宁静。最初的最初,我的确单纯地把他当一个可以谈诗词歌赋、人生理想的蓝颜知己,可是旁人都道他待我不同,且总能有意无意间把他描绘成让人心动的模样。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我是在众人的怂恿里,一点一点地沉迷于他,就像沉迷于那片海。
他还是会在喝多的时候跟我讲哪个女生又和他告白他拒绝了,和我讲他在操场上喝得烂醉……我依旧是那个处处依赖他的姑娘,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事都交给他去处理,仿佛那样,我和他就更亲密。然而一颗心总归是酸涩代替了甜蜜,对他也故意时冷时热起来,甚至是故意和其他男生走得近。
当流言成了困扰,我对他就有了越来越多的敌意。可每个午夜梦回的时候,还是会与他说各种奇奇怪怪的话语。无论我如何跳跃话题,无论我如何胡言乱语,他总能接得波澜不惊。可是明明,我是古灵精怪的双子女,他是沉默寡言的金牛男。
我与他之间的故事终究这样藕断丝连了好些年。直到有一天,程姗姗跟我讲她听说他有喜欢一个女孩子,对方是他们院里一个多才多艺的姑娘,“听说吉他、钢琴都会呢!”
“噢,那挺好的啊,和他挺合适的。”我几乎是面不改色地答了,末了,还十分敬业地挤出一个无比真诚的笑。
我只想去到一个没人的地方,理一理那崩了一地的情绪。那晚我在一家书店待到很晚,他第一次来找我时,我们逛过的一个书店,过马路的时候他还轻抚过我的肩……好像我那晚默无声息地哭了许久,好像把所有该回忆的都回忆了一遍,好像我决定不沉迷于他了。
出来的时候,南风一吹,我竟盈盈笑了,我拨了李元洛的号码,“我现在在市区,你可以来接我吗?”
李元洛到的时候,我的第一句话是:“你之前跟我讲如果我当你女朋友,你就买一只和我一样高的熊是吗?那我现在就要。”
那年夏天,我又成了一个骄傲的、毫无软肋的公主。过着被李元洛宠上天的日子。
再次有赵北方的消息,是在我生日那天。我莫名地收到了一只大熊,随后又莫名地收到了一条短信,内容只有简单的六个字:晨曦,生日快乐。即便我早已把那个号码删掉,即使我是个对数字极不敏感的姑娘,我仍能清晰地记得那串数字,赵北方。那颗泪滴到屏幕上的时候,我已经删掉了短信。
顺便,也删掉了他十几个未接电话,几条短信,还有,一封邮件。
我依旧在空间里断断续续地发些文章,他还是一如既往地评论,只是,我再也不似当初那般殷殷地等待,小心翼翼地回复了。
又是一个飘雪的早晨,又是一年同学聚会,只是人却少了不少。我一早就和几个女生坐在那里说说笑笑,赵北方进来的时候径直朝我走来,我得体地招呼过后,就飞快地跟上了知趣地离开的闺蜜。
一年半的时间,大家改习得的坏风气也早已习得。喝酒一个比一个豪放,敬辞也一个比一个妥当。赵北方端着酒走来的时候,我一视同仁,豪爽地端起酒杯,刚打算碰杯,他就用那一如既往软糯的声音说道:“晨曦,你喝水就行。”“哐”的一声,我的杯子已撞了上去,随后将满满一杯酒一饮而尽。
几乎惯例一般的,他们又提议去KTV。
“我就不去了,也不怎么会唱歌,回去还有些事情……”
我把借口编得一点都不高明。
“别嘛,大才女,大家好不容易聚一次!”
没有人顾忌我脸上晕开的那一抹不知道是羞涩,是惭愧,还是愠怒的红,我被人群拥着进去了。
“星座书上说我们不合,最后我偷偷把那页撕掉,真的爱情没法预料,何必让你知道……”我不用抬头,都知道那唱歌的是谁。我安静地坐在角落,听一首首听过无数遍的歌,眼泪不知不觉地就蓄满了眼眶,我努力抬头不让它掉下来的时候,逢上了那双眼睛,那双在灯光下闪烁得耀眼的眼睛。
唱到“你和我曾经有共同爱好,谁的耳边总有绝句在萦绕”的时候,过往的画面一一浮现了来,我和他吟诗作对的时候,我和他踏雪寻梅的时候,我和他吃茶谈天的时候……此刻,原本是喧哗之地的KTV陷入一片寂静,他一字一句唱得时光都斑驳。
我擦了擦眼泪,上去夺过话筒,仍是当初见他时那副骄纵:“赵北方,你歇会儿,接下来这首我来替你唱。”
“乘一叶扁舟,入景随风,望江畔渔火,转竹林深处,残碑小筑,僧侣始复诵……”我尽量地压低嗓音,可却总也唱不出那份凄清,我还是那个除了会码些字就什么都不会的姑娘。“花开后花又落,轮回也没结果 ,苔上雪告诉我,你没归来过”他低沉迷离的声音响起的那一刻,我有一瞬间失了神。
后来,我仍怨过他一段时间,后来的后来,连怨都淡薄了。我亦不像当初那样痴迷那个唱起歌来情深似海的许先生了,甚至连歌,都不大听了。
直到有一天,我在一次聚会中碰到一个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男孩子,并且和他相谈甚欢。再后来,他就顺理成章地成了我的男朋友,他给我过得第一个生日里,就有一件礼物是一只大熊,可是那个时候,我早就不喜欢那些毛茸茸的东西了。同学们都道他有些像赵北方,我总是一脸苦笑,然后无奈地答道:“不,一点都不像好嘛,他不通诗书,不解风情,和我性格格格不入!还好我不喜欢文绉绉的男孩子啊!”
现在的我喜欢上了陈奕迅,喜欢听他的“若我听歌红眼睛,何以待你好偏不懂”,但最喜欢的还是“陪你把沿路感想活出了答案,陪你把独自孤单变成了勇敢,一次次失去又重来 我没离开,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