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两种极端,要么懒散要么脚不沾地。
喜欢那种慵懒的感觉。
懒懒散散,漫无目的的行走,累了就睡,饿了就吃,很久不曾有的那种神经上的放松。
记起刚到那晚程扬打电话,说起一些事情,她说她好像晃了我一眼,很中性的打扮,我说,我喜欢那种裤子+衬衫的感觉,那是一种自由,就是一种感觉。在那个自己划定的圈里,不是有多不自由,更谈不上有多自由。因为自己禁锢自己,那比什么都恐怖。
她还说,一天我奶奶和她奶奶在她家时,谈及起我,还叮嘱了她有好的记得给我介绍,听到这句时,我竟然笑出了声音,我说,我的人生幸福就交给她了。
她还说,记得打扮打扮去酒吧,也许会有艳遇,我还是笑着告诉她,艳遇留给她就好,簸着大拖鞋,才能遇见真爱。只是我没说艳遇的前提是艳,艳丽的人才会遇见些什么重要或者不重要的人。
然后的日子,就和CZJ懒懒散散的游走,看见很多人的地方我们偶尔也会凑热闹,让自己迷失的时间总是极短。
有时,和CZJ唠起家常,说到上一辈的婚姻与爱情,他们吵吵闹闹,但不会提及离婚;而我们这一代,不吵不闹,悄无声息就恢复了相识以前的那种陌生关系。
这让我想起那句:不吵不闹才是最可怕的婚姻关系,又吵又闹要死要活的男人和女人,其实都是做给外人看的,做给自己看的,同时再做个台阶给彼此看。
觉得,但凡人的相处都是如此,不仅仅是婚姻,有一个是一个,没人例外。
喧嚣的咖啡,让我想起一个很久以前看见的故事:一个咖啡店,白天暖黄轻柔的音乐是咖啡店,夜幕来临,灯光一换,吧台一转,就是慢摇吧,极尽劲爆的歌曲震得耳膜颤抖。我只能用靡来形容。
这种漫无目的,游荡在大街小巷的感觉,像我的现状——游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