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太极生两仪,是宇宙根本力量的第一变。在这一变完成以后,就产生了一个一级的“阴”和一级的“阳”。然而这两个一级的“阴”和“阳”内部仍然存在阴阳的力量的作用,还是会继续演变。这样的结果,一级的“阴”就产生了“阴中之阴”——太阴和“阴中之阳”——少阳;一级的“阳”就产生了“阳中之阴”——少阴和“阳中之阳”——太阳。太阴、少阳、少阴、太阳是第二级的阴阳组合,统称为“四象”。这个过程就叫做“两仪生四象”。
在四象的基础上,由于阴阳力量的继续作用,又生成了新的阴阳组合。太阳分解为太阳之阳——“乾”和太阳之阴——“兑”;少阴分解为少阴之阳——“离”和少阴之阴——“震”;少阳分解为少阳之阳——“巽”和少阳之阴——“坎”;太阴分解为太阴之阳——“艮”和太阴之阴——“坤”。
乾、兑、离、震、巽、坎、艮、坤是第三级的阴阳组合,统称为“八卦”。这个过程则称为“四象生八卦”。八卦不过是阴阳,四象不过是二物,太极动生阴阳,天地不过一阴一阳而已!
四象学说
《周易》,主要是讲阴阳、八卦、64卦变化的古书。
《黄帝内经》(或说《素问》和《灵枢》)中的藏象学说,是阴阳五行学说在中医方面的应用。
《周易》里面讲八卦、64卦的变化,没有涉及五行,这是因为,八卦系统与五行系统是两个各自独立的系统。
八卦系统与五行系统,根源都是太极、阴阳、四象学说。
四象学说之后,出现五行学说与八卦学说两个发展方向。
认识到这一点,有助于我们拨开迷障,深入探究这些古老学说的本质问题。
四象学说的出现,有助于古人认识客观世界。
“象”,就是以“象”类物,是古人的一种分类和分析事物的方法,是一种认识世界的手段和方法。
四象是指:少阳、太阳、少阴、太阴——分别可以代表春、夏、秋、冬;生、长、老、死等等四类事物和现象,将事物和现象分成四个阶段、四种相联系的情况。
为了更便于理解,古人又用了四种常见的事物代替上述四象。
这四种常见的事物就是“木火金水”。
具体代替方法就是:木——少阳;火——太阳;金——少阴;水——太阴。
“木火金水”代替“少阳、太阳、少阴、太阴”以后,就不再是具体的生活中的这四种常见事物,它们变成了“四象”,被人为地赋予了概念,变成了哲学理论上的东西。以后,当古人认为其它事物和现象分别与“木、火、金、水”类似时,就可以分别被归类于“木火金水” 四象了。
“木火金水”,就是后来五行学说中的“四行”。
如果用数字1、2、3、4表示四象,根据“奇数为阳,偶数为阴”,则太阳、少阳对应1、3,太阴,少阴对应2、4。然而“阴极阳生,阳极阴生”,太阴为阴之所终阳之所始,太阳相反,而1为阳之始,2为阴之始,因此应改为太阴为1,太阳为2,少阳为3,少阴为4,故水1、火2、木3、金4。
1、2、3、4之和为10,10可分成1、2、3、4,所以,10可以看作太极。
太极分阴阳,10可分为5、5,一个为阴气5,一个为阳气5。
木火相生为阳,“木、火”都是由“阳气5”二分而来,所以归类为“两仪”中的“阳”。
金水相生为阴,“金、水”都是由“阴气5”二分而来,所以归类为“两仪”中的“阴”。
由水变化到木,是阴气渐少,阳气渐多的过程。由火变化到金,是阳气渐少,阴气渐多的过程。
所以,四象(木、火、金、水)用于对应一年四季时,分别可以对应春、夏、秋、冬。由春季到夏季,阳气渐升;由秋季到冬季,阴气渐升。
用于四象对应生命时,“木、火、金、水” 分别可以代表生、长、老、死——表示生命从无到有(生),从有到强(长),从强到弱(老),从弱到无(死)的四个连续的过程。
根据阴阳理论,阴气与阳气是互根互生的。所谓“阴极阳生,阳极阴生”是也。
以四象为例,阳气分为“木、火”,阴气分为“金、水”。
“木、火、金、水”四象循环,就是一个阳气与阴气不断地互根互生的过程。
“水”为阴气的极点,“阴极阳生”,所以“水”变化为“木”,即生“木”;“木”阳气继续上升,变化为“火”;“火”为阳气极点,“阳极阴生”,所以“火”变为“金”,即火生金;“金”阴气继续上升,变化为“水”,金生水。
上述四象还可用另一种方式表示——就是根据阴阳互根互生理论,用其“所生”(即产生的原因)来表示。
比如,“木——3,火——2”,都源于“阳气5”一分为二。所以木为“阳3”,火为“阴2”。
木是因为“阳5”分出了“阴2”才出现,所以“木”可以说成“阳3生木”;同理,火是因为“阳5”分出了“阳3” 才出现,所以“火”可以说成“阴2生火”。在古代,阳对应“天”,阴对应“地”,所以“阳3生木”“阴2生火”可以说成“天三生木,地二生火”。
再比如,“金——4,水——1”都源于“阴气5”一分为二。所以水为“阳1”,金为“阴4”。
金是因为“阴5” 分出了“阳1”才出现,所以可以说成“阴4生金”;同理,水是因为“阴数5”分出了“阴4” 才出现,所以可以说成“阳1生水”。故“天一生水,地四生金”。
如上所说,四象(木、火、金、水)的阴阳变化次序和规律就此确立了,事物变化的一般规律就此确立了。
四象已经具有明显的周而复始的性质了。
四象对应一年四季,明显具有周期性变化规律。
如果将植物的种子、动物的后代看作生命的特殊再生方式,那么,四象对应生命的生、长、老、死四个阶段,生命也是具有周期性的。
四象变化,周而复始,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
有一般,就有特殊。
以一年四季为例,其变化规律与日月有关。日月几十亿年运行不息,是相对永恒的东西。据说地球的气候变化,7500万年是一个周期,在这个期间内,四季(春夏秋冬四象)变化规律是大致不变的。
对动植物生命而言,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偶然性因素大为增加。以动物为例,有胎死腹中的,有幼年夭折的,有壮年早逝的——生、长、老、死四个阶段未完成就结束了。有的动物未留下后代,那就谈不上生命的再生(周而复始)了。对动植物生命而言,偶然性因素确实存在,但我们不能因此否定生命的周期性变化规律。
其他事物变化也一样,我们不能因为有特殊变化而否定其一般规律。
在把握事物一般规律的基础上,合理把握和解决偶然性因素导致的特殊变化,是我们研究事物规律的目的。
导致四象一般变化的原因是什么呢?导致四象发生特殊变化的原因是什么呢?
这里,需要谈到五行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