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焦点团队夏彬 坚持分享第1288天 2023.12.06
心理治疗的目标
6.综合的目标
心理治疗的各个学派所用的专业术语不同,但在其治疗的终极目标上存在着相当程度的一致性,即要使来访者成为一个心理健康的人,这可以看作是心理治疗的综合的目标。
协和达在对文献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6条心理健康的标准,这6条标准为:
*对自身的态度:包括能有意识地对自身进行适当的探索;自我概念的现实性,能接受自我现实的评价,自己的长处和短处等。
*成长发展或自我实现的方式及程度:包括实现自己各种能力及才干的动机水平;实现各种较高目标(如关心他人工作思想兴趣)的程度。
*主要心理机能的整合程度:包括各种心理能量的适宜的动态平衡(我本我自我和超我)有完整的生活哲学;在应激条件下能坚持并具有忍耐和应付焦虑的能力。
*自主性或对于各种社会影响的独立性:遵从自身内部的标准行为,有一定之规,行为独立的程度。
*对现实知觉的适应性:没有错误的知觉,对于所见到的和所预期的事物,重视其实际证据;对他人的内心活动有敏锐的觉察力和共情。
*对环境的控制能力:具有爱的能力,并建立了令人满意的性关系,有足够的爱,工作和娱乐。人际关系适宜能够适应环境的要求,具有适应和调节自身的能力,能有效的解决问题。
曾文星等在综合了心理学与医学的观点之后,也曾提出心理健康者应具备的有关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对自己有信心,对自己的人生抱有希望;
(2)关心家庭,有亲近的人;
(3)喜欢自己的工作,满意自己的家庭;
(4)保持广泛的兴趣与活动;
(5)能发挥自己的潜在优点,也能利用机会;
(6)知道自己的短处,也愿意接受他人的帮助;
(7)能接受失败,挫折,并且愿意面对困难,正视困难。
(8)能接受环境的变化并适应之。
(9)时时充实自己,促进自我成长与成熟;
(10)会享受人生,使自己的生活过得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