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从来都是一件艰苦的差事,要写作就要学会观察生活,要学会遣词造句,同时更要对生活和生命充满热情。哪怕是在头疼的时候也要自然而然的想到怎么描写“头疼”这个状态。就像俄国大文豪果戈里说到的那样——写作的人像画家不应该停止画笔一样,也不应该停止笔头。随便他写什么,必须每天写,要紧的是叫手学会完全服从思想。
随时写,每天写,正是《写作的禅机》这本书常提到的理论之一。《写作的禅机》是美国作家雷·布雷德伯里的散文合集。本书共包括了十二篇文章,作者从如何开始写作,坚持写作,自己怎么样写出心中最完美的故事等各个方面,毫无保留的描述了自己创作的经历和灵感的源泉。
雷·布雷德伯里集小说家、散文家、剧作家、诗人、编剧于一身,1934年出生布雷德伯里,在《写作的禅机》中讲到的“写作能够提醒我们,我们还活着。”我想这是大多数写作者,爱上写作并坚持写作的原因
一、用自己的笔写出真正的自我,而不是只为了迎合市场。
纵观古今中外,所有流传千古的文章佳句没有哪一个不是发自内心的声音。如果只为了跟随别人的意愿去写,那么手中的笔就不是写作者自己的笔,而只是别人的喉舌。
明白笔是拿在自己手中的,这件事很重要。
身为一个写作者,不要拒绝融入自己周围的生活。虽然这不过是世俗的生活,也许除了平淡,平凡,没有什么华美的词藻去形容它,但是这些平凡的生活正是写作者灵感的养料。那些著名的作家们,他们书中所描写的美好生活,也是从这样的平凡中吸取而来。世界虽大,没有谁可以逃过世俗。但是我们会发现大作家笔下的生活是美的,是有温度的。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心中有爱,笔下有情。
所以能不能把你的生活写出美感,是靠你的头脑和你手中的笔。而不是取决于你出生在哪里,住在哪里。不要奢望离开出生地就会才思泉涌,或许新生活的开始会带来多多少少的灵感,但是时间长了,新鲜感消失,我们要用的还是我们对生活的热爱来培养灵感。这些爱就是真正自我得内心。这些热情就会把你的文字培育成更好的自己。
只为了市场的喜好而写,对自己而言是一种摧残。对阅读者而言,是种伤害!就好比大家都是网红脸,我们分不清谁和谁的不同,那这个世界会失去很多风景。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旋律,那么这个世界会多么无聊啊?!
二、坚持阅读,多样阅读。
如果一个写作者想让自己文字越来越有水平,那么阅读就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没有输入就没有输出,我们不能只依靠自己生活的观察,毕竟所有观察是自我的一部分。因为它们通过自己眼睛,耳朵,鼻子进入自己身体,这些都是主观的感受。
而读书不同,它会让我们看到或者体会到别人的感受,一样是早晨的太阳在别人的眼里一定不会和在自己眼里是一模一样的。
那么关于读什么书呢?首先自己喜欢的书是一定要读的,毕竟自己喜欢的书在阅读时身心的愉悦是无可比拟的,对于自己喜欢的书也可以模仿着去写。模仿是原创的第一步,用别人的碗盛自己的汤,慢慢的我们就会有能力做自己的碗,盛自己的汤。
对于风格和自己完全不同的书也应该多读。这就像电影烂片也可以看一下的理由是一样的,没见过烂片怎么会知道《肖申克的救赎》原来如此完美。当然与自己不同风格的书还有许多好作品,所以还是应该扩大自己的阅读面。另外雷·布雷德伯里在《写作的禅机》中提到,漫画,报纸,甚至电视广告也应该用心去看,他说,只要有心这些东西也会在某一刻触动我们写作的灵感。
三、用散文诗迅速记录灵感,把散文诗扩展成一个故事
通常情况下我们在十四五岁的时候,大约在七八年级的时候,就不再做小时候的事了。好像突然之间小时候那些感兴趣的事对自己失去了吸引力,为什么呢?答案很简单,我们长大了。长大,这个词,在太多的是限制了我们的行动,同时也限制了我们的思维。岁月流逝,容貌无法逆转,终会衰老,但是心可以保持天真和烂漫。
保持天真的做派和想法,有些时候需要背负压力。但是我们不能为了别人的眼光放弃内心的爱好和原始的感受。当我们不会为了明天的出游彻夜难眠,不会听到街头的音乐就跑出家门一探究竟,那么我们会与自己的“缪斯”一次又一次的擦肩而过的。
如果想要“缪斯”常常造访自己的大脑,那就保留内心最原始的渴望吧。“缪斯”总是来的突然,走的匆忙,如果要留住“缪斯”还需要我们手中的笔。写一个故事或许太长,诗歌或者散文诗的长度正合适快速记录,那些瞬间划过大脑的灵感火花。把灵感迅速记录下来,之后就像弹奏手风琴一样,有些地方需要拉长再拉长,有些地方需要缩短再缩短,故事就活灵活现的来到面前。
和所有前辈一样,每一个走在写作这条路上的人们都会告诉我们要写好文章,就要多读,多写,多思考。我想最主要的还是多思考。如果没有深入的思考,书读的再多也不过是个书架,字码的再溜也不过是个人体打字机。所以思考才是最关键的一环。只有会思考才会有创造力,那么读过的书,码过的字才会成为我们走向写作高峰的台阶。在《写作的禅机》中雷·布雷德伯里给我们讲述了更多的写作的秘密,我想这本书可以被《作家》杂志选入“十大最佳写作指导书”确实实至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