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
读杨绛先生的《我们仨》,每每锺书会“格物致知”,圆圆会“格物致知”。
阿瑗是我生平杰作,锺书认为“可造之材”,我公公心目中的“读书种子”。她上高中学背粪桶,大学下乡下厂,毕业后又下放“四清”,九蒸九焙,却始终只是一粒种子,只发了一点芽芽。做父母的,心上不能舒坦。
锺书总是“格物致知”,阿圆也就“格物致知”。
杨绛先生如是说。
格物致知?终不得解。
原来,“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乃儒家专门研究事物道理的一个理论,已失佚,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段。
但《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却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
《现代汉语词典》2012年发行的第六版将“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读书,能“格物致知”,乃智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