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听陈奕迅的《1874》,里面那个“为何没即时地出生在1874,刚刚早一百年,一个世纪。”
当时心里暗搓搓地想,这不就是讲我和加缪嘛。
不过,我也没过分迷恋这首歌。
后来又看见博尔赫斯的《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里面有一句——我给你,早在你出生前多年的一个傍晚看到的一朵黄玫瑰的记忆。
当时又觉得,这要是加缪写给我的该多好!
我还挺花痴的,文集前面是他的照片,他叼着烟、眯着眼、皱着眉、看着楼前的街景,好想变成行人,听听他对我的评价。
我猜他会说:这个年轻姑娘一定是看见了自己喜爱的人,可是街上没有别人。
初次得知他,是在《青年文摘》或者《读者》上,里面有一个名家名作开头。
首当其冲的是加缪的《局外人》,那句“我的妈妈死了。”
那一阵子,我初中,爸妈也健在,但是我还是不可避免思考万一真出了什么意外。我该怎么面对葬礼?我觉得我哭不出来,这让我非常困扰害怕,甚至得出一个结论——“孝”字头上一把刀,一掊土,杀孩子于无形。(父母绝对是我最特殊的人,可以说全世界的人都是路人,他们俩就是例外。)
就在我苦于传统美德观念压迫时,我看见这句话,就决定买这本书回来看。
那可真是一本小巧的书啊!真美!
我就这么读了起来,柳鸣九的翻译太棒了,一点没有生涩,感觉就像是中国人写的一样。
男主默尔索和我一样,都哭不出来。
本来最多也就是一点点舆论指指点点,可是他却杀了人,“妈妈死了不哭”更是使他被当成禽兽,几乎决定性地导致他的死刑。
多余不赘述。
这本《局外人》可能就是本命书了。
为什么这么说?听我细细说来。
上大学我学习了法律,学到了这么一个理念——由于时空间的限制,我们无法做到完全的实体正义,所以,人类就创造了程序正义(最低限度的正义)。
当时,这个理论让我好激动好激动,我没想到世界上会有这么抽象好玩的东西。
晚上就做梦了……
“程序”不再是智慧的结晶,只表现于纸上。
他变成了一个人,他闪闪发亮的大眼睛瞪着,对我说:“哎呀,要是我当时在,默尔索肯定死不了!”
早上醒来,我觉得我学疯了,但是我感知到——我脑中的知识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理解,不再是思维导图的联系。
他们活了过来,和人没啥区别,都有七情六欲,有优点有缺点。虽然他们在法典上,但是他们凭什么断我们生死?
后来你们知道吗?又有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我发现加缪散文集里面有一篇《关于断头台的思考》……
好了,后来学校有个什么大赛,我写了一个《关于死刑存废的思考》,然后给我赚了几分综测分,也就是考评分。
太多太多,我很喜欢他,他真的很有才很有才!当然,我们中国的这些译者也非常棒,因为我也曾经看过其他版本的《局外人》,简直不忍直视。
最后,我想整体感知一下他。
加缪,他是艺术家,他有本可被他抛弃却留下的道德,有趣地道德。写书不违良心。把世间最美好的景象都放进了他的书里。我19岁的人生中第一次感到一种悲剧,那就是加缪的死。这种悲剧,永远都原汁原味地随你移动。
这种悲剧如果是一个点,那么它即将在我的人生中变成一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