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焦点团队 韩俊会 讲师11期 平顶山 坚持分享2618天
阳性强化法的理论基础是行为主义理论,行为主义理论认为人及动物的行为是后天习得的,是行为结果被强化的结果。如果想建立或保持某种行为,可以对其行为进行阳性刺激,即奖励,通过奖励强化该行为,从而促进该行为的产生和出现的频率,行为得以产生或者改变。这是阳性强化法的基本原理。
操作过程
1、明确目标行为
在进行行为干预前,首先要了解求助者的基本情况,清楚问题形成的原因。然后确认求助者需干预的适应不良或行为异常的主要症状表现,即目标行为。所设定的目标标行为应当是可以客观测量与分析并能够反复进行强化的。选定的目标行为越具体地好,如果目标行为不具体或缺乏评估手段与方法,将难以操作。例如,家长希望孩子养成爱看书的行为习惯,而孩子也愿意为之努力,则看书这一可观察、可评估的行为就成为目标行为。[1]
2.监控目标行为
详细观察和记录该目标行为发生的频率、强度、持续时间及制约因素,从而确定目标行为的基础水平,特别要注意目标行为的直接后果对不良行为所产生的强化作用。例如,孩子什么时间看书,看多长时间,哪些因素影响了看书等。[1]
3.设计干预方案,明确阳性强化物
与求助者一起设计干预方案或塑造新的行为方案,以取得求助者的积极配合。这时不但应确认需要被干预或塑造的行为,还应确认采用何种干预形式和方法,并且确定使用何种强化物,以达到确实有效的强化与干顶的目的。同时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随时调整干预方案,最终使新的行为结果取代以往不良行为产生的直接后果。阳性强化物的标准是现实可行、可以达到的,对求助者有足够的吸引力,是其需要的、喜欢的、追求的、愿意接受的,这样才能对求助者有较强的强化作用;并且需要同时使用内、外强化物,按照一个渐进的强化时间表,才会促使求助者的行为朝着期望的方向发展,例如,可以与孩子商定,当看书这一目标行为出现时,给予何种奖励。[1]
4.实施强化
将行为与阳性强化物紧密结合,当求助者出现目标行为时立即给予强化,不能拖延时间,并向求助者讲清楚被强化的具体行为、目的、意义和方法,使求助者了解干预的目标,理解所用技术和方法的目的及意义,明确自己该怎么做,确立信心并主动配合。一旦目标行为按期望的频率多次发生,就应当逐渐消除具体的强化物,而继续采用社会性强化物或者间歇性强化的方法,以防出现对强化物脱敏的现象。例如,当孩子出现看书这一行为时,应该对其进行阳性强化,给予奖励,实现看书的目标行为与阳性强化即奖励的结合,逐渐养成爱看书的行为习惯。[1]
5.追踪评估
随着行为干预的进展,应让求助者本人也掌握和使用干预方法,学会把干预情境下所获得的效果巩固下来,并在干预程序结束之后,进一步发挥求助者的主观能动性,使求助者主动地把疗效扩展到日常生活情境中去,进行周期性的评估。例如,孩子已经用阳性强化法使自己养成了爱看书的行为习惯,可以建立起信心,利用所学到的方法,举一反三,运用到其他需要改变的行为上去,从而改变不适行为,建立良好行为,获得心理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