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报纸依然摆放在最醒目的位置,褶皱的纹路像已经被遗弃的记忆,随着我又一次将它铺展开来,记忆的潮随着陈旧的气味席卷过来。那时的偶遇,之后的离去,以及心中的内疚与负罪感也随着记忆的旧潮重重地打在心坎里,那只身影,模糊过,又清晰起来,他仿佛又回到了我的百叶窗的窗前,轻轻地叩响窗户。
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遇见他的,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而来,我只记得钟敲响了九下,酒吧的门被他推开,摇摇晃晃,摇摇晃晃的影子,在琉璃彩灯的旋转下拉得直直的,一直延伸到了吧台。然后,他又摇摇晃晃地走掉了,影子斜斜的,没入黑夜里。在这里,没人会觉得谁理应认识谁;在这里,所有人都觉得每个人应该认识。只有他从不管这些,只要一瓶威士忌,只要静静地喝着威士忌,酒吧的喧嚣与骚动便都消失了。
那是九月的某一天,我第一次看见源源不断的汽车在盘纵错杂的公路上横冲直撞。四处都停着钢铁怪兽,那双眼睛是镜子,我看见自己瘦小而轻盈的身姿,渐渐变得臃肿起来。这是从何时开始的,我不知道;这又将在何时结束,我不知道。我或许会猜测,这样的变化从开始就不会停止。为什么,我会一个人来到着陌生的城市,我不知道。我只记得像是有这么一道道声音在提醒着我,要去做这样一件事情。去做这件属于我的事情。在这陌生的城市,我学会了照镜子,并且爱上了照镜子的感觉。以前,我有一件很光鲜的衣服,别人便会说,你长得很帅。我知道,他们是在说,我其实并不帅气。后来,我经过一家当铺,毫无理由,便典当了那件外表光鲜的衣服。我就是要这么做。之后,遇见我的人都会说,你看起来更真切了。我想自己喜欢上照镜子的感觉,对半是由于这段经历的缘故。后来,我离开了家,来到这里。密密麻麻的高楼,一幢挨着一幢,不仅这里的楼房都是一个模样,就连这里的人看起来都是一个模样,是不是因为他们都不像我这样爱照镜子。是不是因为他们照镜子只是为了打扮自己,而不是脱去那层光鲜亮丽的衣服。
我的朋友钟先生长得不一样。也因为如此,我才跟他交上了朋友。他在某些方面跟我看到的那些人没什么区别。他们一样要早上准时起来、一样吃着速食食品、一样要去上班、穿着一样的衣服以及一样在自己的脖子上系上一条带子。认识他之前,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样的。但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跟我一样。
酒吧,那些长得一样的人们在扭动着、挥舞着、嘶叫着。五彩斑斓的玻璃灯,在黑暗中宣兵夺主,钟敲响了九次,主角应该属于黑色,属于那个寂寥落魄的背影,也属于我。
我记得那时自己一个人坐在吧台上喝着高酒精含量的酒,一个人,嗯是的,就是一个人。我等待、我渴望着酒精流入我的血液里,经由血管输送到心脏中。这样,女友对我的冷漠便不会让我觉得心痛;这样,在公司里的利益纠纷,我也不会去认真计较。我似乎是有了些醉意。在酒精的作用下,我的感知延伸到了酒吧的整个空间,也就在这时,我感觉到了他的到来。摇晃的步伐,是还没来到酒吧喝酒便已经是醉了的样子,步伐恰到好处地踩着酒吧里音乐的节拍,这又让我疑惑他是否是带着醉意而来。唯一能确认的是,这场买醉看似荒诞却又像是一场迎接他进入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仪式。我自然而然地递给他一杯酒,那是威士忌。
我能觉察到他喝酒就是喝酒,没有我的沉闷、我的寂寥。我想到了同居女友喋喋不休的抱怨,那既是对生活的不满,也是对我的不满。我心里有一股郁结于心的怨气。为什么我不能学着他喝酒的方式去喝酒呢?女友的叮嘱突然爬上了我的耳边,买完了房、结了婚后,你就能够这样的喝酒了。这话似是一种魔鬼的引诱,在酒精的刺激下,愈来愈大声,愈来愈大声。就跟午夜钟声敲响一样,叫我浑身激灵。这时,我感觉到那个身影不见了,我的目光转向酒吧门口,门刚刚关上,他就从门缝渐渐闭合中隐去。
夜里有些凉,风吹着脸颊,驱赶着酒后的醉意。我没有车,有车现在也不能驾驶。每天新闻媒体都在报道有关酒驾的交通事故,人就是那么奇怪,明知道喝了酒,却还得去开车。有时候,选择或许从内心深处就已经种下了,选择依然开车或许是……我不知道了。不仅仅是因为我猜不出,也是因为我被某样东西所吸引住了。那道身影,酒吧里偶遇的那个人,正在无视着红路灯的警告,宛若一个舞者,迈着优雅的舞步,躲过一辆又一辆往来的车辆。我好想这么做。我想去迎接这在黑夜中耀眼的光束,或优雅避开这一道道光束。可我又知道自己不能。或许是因为项背上的凉意让自己的狂热冷却了。这似乎注定是一个扫兴的夜晚。女友也许在等着我去,去继续听她那喋喋不休的抱怨。
城市的高楼大厦冷冷地细数着这一桩桩无趣的生活剧上演,静静地等待着它的谢幕。
三年前,我刚刚走出学校的大门,走进了这座高楼林立的城市。机车的鸣笛在催促,公交车的喇叭也没有停止,商城里促销活动的宣传声,以及菜市场里人们讨价还价的嘈杂声,这是白天的景象。再后来,我结识到的同事带我去了一个白天看不到的景象的地方,在那里,我接触到酒。一开始,我没有喝。我认为喝酒是不好的。也是在那里,我认识到现在的女友,她喝酒。她说:酒,没有好不好,只有合不合时宜。后来,我喝了酒。一杯、两杯……渐渐多了起来。
我问她,为什么同意做我女友?她说她不知道。我看着她的眼睛,就像盯着酒红色的酒杯一样,那是透明的。我知道了她是知道的。那是一次最合时宜的接触。那是我第一次喝酒,第一次向她表白,也是第一次跟她做爱。
宾馆小小的房间里,百叶窗拉上,我把她的连衫裙扯下来,丢到一边,我把她的白布三角裤拉下,就这样赤身把她抱到床上。然后,我喝醉了,我惊恐了,退到床的另一头,哭了起来。她渐渐靠过来,把我拉到身前,伸手脱去我的衣服。她这样做着,不慌不忙。慢慢得,她把我的衣服都脱了下来。这时,她要我,我在床上移动身体,但是轻轻地,微微地,像是醉酒后的无力,又像是怕惊醒什么。
夜晚迷离,窗帘也是紧闭。偶尔听见路边有车驶过的声音,女人的笑声,有人走过廊道的细碎脚步声……渐渐,这些声音都消失了。
我一个人闲散的穿过马路,虽然一些醉意,我依然察觉到酒吧里那个坐在吧台男人的目光,而现在,这个目光一直都在跟随着我。这个人是多么的不一样啊。这个人是多么跟我一样啊。只不过,他喝酒的方式实在是太糟了。
一天,两天,三天,一周,两周,半个月,一个月。我有意识地在钟敲响了九下后,出现在酒吧里。而他也在那个酒吧,依然粗糙地喝着酒,喝着上好的威士忌。我上前与他搭讪,他的衬衣有些折痕,也有些尘土与污渍,他的眼圈有些灰青,唇边的胡渣让他的面容看上去苍老。
为什么不能痛快的喝酒呢?我记得我是这样问他的。我就是在痛快的喝酒,你看不出来么?的确,我看不出来。来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觉得应该这样喝酒,喝的天旋地转,哪怕不会跟随躁动的节奏,也依然能够获得一种参与感。参与,即不孤独。参与,即痛快。我能够探查到他这样的想法,哪怕想法是错误的。也许,对于其他事情的错与对、善与恶,美与丑,我无能为力,但是对于酒,我则轻车熟路。钟先生说起她的女友,我便知道我与他们都能成为朋友。
他跟我说,他一边做着那件事,一边痛苦。他说:他沉浸在一种糟糕透了的爱情里。可是,痛苦后,感受便转入沉迷,她为之一变,渐渐被紧紧吸住,慢慢地被抓紧,被引向极乐之境,沉浸在快乐中。
酒是无形的,无可比拟的,简单极了。
我不觉得这是一种极乐,我跟他碰了杯。我想起了,在老家的那个地方,做这样的事,是无比自由的。不像他,带着一种我不理解的痛苦。这使我感到不舒服。我想起了那个叫做安迪的可人儿,我们在金色的阳光下,在柔软的草地上,借着粗壮橡树的树荫,我们野合了。事后,我目送她离去。她的背影,肌肤的色彩,金光闪闪。我偶尔也会碰见她,只不过是相逢一笑后,擦肩而过。什么也不说。什么也没有说。听说她后来跟了另一个人,比我好多少,我不知道,我知道那样的快乐,她的伴侣是不会知道的。他问我为什么离开老家。我说,不知道。就是想出来。他:哦了一声,又跟我碰了下酒杯。什么都没再说了。
离开,这个词已经变得很是陌生了。就像相逢一样,同样的陌生。当我选择了走出家乡的时候,似乎这两个有着某种含义的词语就已经向我断绝了关系。由这两个词连接起来的形形色色的人与事,也都随我没了关系。清幽的湖泊,水中的游鱼,柔嫩的草地以及铺在草地上的花瓣,都跟我没有关系了。安迪,她也跟我没有关系了。现在,唯一与我有着关系的,似乎是那些装在镂花玻璃瓶中的各色风格迥异的酒。对了,还有我刚认识的朋友,他的女友。
一开始我并不清楚,他俩如今有了矛盾。因为他总借着酒意回忆一开始的情景,当然包括房事。我无意窥探他的隐私,他却一股脑地全向我吐露了。我知道他如今这个状态是十分难受的,于是,我搀扶他进了洗手间,让他吐。吐干净、吐明白,也要吐清醒。
这个世界是如此的光怪陆离,每个人渴望看透尘烟背后的真相,却又害怕这真相。明明不喝酒的人,也变得喜欢上了喝酒。我想不通,也不想去相通。看着他痛苦的呕吐着,整个洗手间里,充斥着糜烂与腐臭的气味。就像这个城市、像这里形形色色的人们身上所特有的那种气息。我隐约察觉到,自己的使命即将到来。醉了的钟先生拒绝我搀扶他,他要开车,他说他一定要自己开车。我劝说他,没有必要将自己的生命置之不顾。他不停。他只说要。如果,我再继续坚持的话,他就跟我断绝朋友的关系。
在我的家乡,我们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却十分看重情谊。当我听见了他如此果决的话时,我感觉自己心里的酒杯被打碎了,那些玻璃渣全插在心脏上。我浑浑噩噩地离开了钟先生,带着他的故事,就如同带着自己经历的故事一样,跟个醉汉似的摇摇晃晃地走在高速公路上。突然,我听见一个铁通被撞击的声音,“嘭”的一声,我身子变得轻飘飘得,只记得有一束耀眼的光打了个照面,余下的事,我都不知道了。我只知道自己飞了起来,朝着那一束光的方向追去。
钟先生清醒时已经躺在了医院里,隐约听见门口两个护士的谈话。那车祸真吓人啊,车都撞变了形,还撞死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