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行采集:
1.1520年10月,年轻的苏莱曼王子继任奥斯曼王位。
第一次马木鲁克起义爆发在大马士革,结果以失败告终。
2.1523年9月,新任命的奥斯曼总督艾哈迈德帕夏试图自立为埃及的独立统治者。不过,1524年3月,他就被捕并斩首。
3.16世纪奥斯曼帝国的地方统治是一种封建主义形式,中央政府将土地授予军事指挥官们。获得该职位的人负责监督司法的运转,并从他的土地上征税。
4.“男孩征募”:每年一度的征募将年轻的基督教男孩从他们的村庄中带走。他们被送到伊斯坦布尔,在那里皈依伊斯兰教,接受训练,为帝国服务。这成为了向上流动的唯一手段。
5.“大帝”苏莱曼二世素丹统治时期的一个重大创新,是在法律上界定了奥斯曼行省的行政架构。
司法是除总督和军队之外,奥斯曼统治体系的第三个要素。
6.在长达46年(1520—1566)的统治期间,苏莱曼二世完成了他父亲开启的对阿拉伯世界的征服。
1533—1538年,他从波斯萨法维帝国手中夺取了巴格达和巴士拉。
7.到16世纪末,除了一直处于奥斯曼帝国势力范围之外的阿拉伯半岛中部和摩洛哥素丹国,阿拉伯世界的其余地区都在帝国某种形式的控制之下。
每一块阿拉伯土地都是在不同的时间和特定的情况下,带着不同的历史和行政背景,并入奥斯曼帝国的。它们的统治故事都是独特的,深受它们并入帝国时所处状况的影响。
8.奥斯曼帝国征服北非更多通过海盗行为而非传统战争实现。
1541年,海伊尔丁这名“巴巴罗萨”(巴巴罗海盗),在奥斯曼帝国的支持下,取得了对西班牙人的决定性胜利,并且一劳永逸地巩固了他们在北非的地位。
9.东地中海地区形成了一种截然不同的自治制度,奥斯曼素丹们选择保留该地区特定的封建秩序。
10.在许多情况下,奥斯曼人不愿或无法在各阿拉伯行省建立标准化的政府,而选择与本地精英合作统治。
这种多样性对当时多民族和多教派的帝国来说是很常见的,奥匈帝国和俄罗斯帝国也是如此。
一行精华:
每一块阿拉伯土地都是在不同的时间和特定的情况下,带着不同的历史和行政背景,并入奥斯曼帝国的。
奥斯曼帝国的地方统治是一种封建主义形式。奥斯曼帝国征服北非更多通过海盗行为而非传统战争实现。
触动,反思,改变:
从前文中的奥斯曼帝国广袤的版图中我们可以预料到,安纳托利亚中央政府是没有能力实际管理每一个偏远的区域的,封建制度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只要你承认是奥斯曼帝国的臣属,你在你们那旮瘩是咋统治的,帝国也没啥兴趣干涉,你只要老实上供就行了。
这种封建制度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是相符合的,着在中国历史上也普遍存在。
也因此,各个阿拉伯土地在同一个帝国的帽子之下,进行了各不相同的发展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