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记: 我并不觉得我讲述的是一个故事,相反,这也许只是一个神经病的自述。但是,诸位在看故事时,不要代入,冷眼旁观的路人也许最合适。故事要开始了,诸如此类,毋要多言。
楔子: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第一章
冬日的小城总是阴冷的,野风卷挟着细雪在小城的上方鸣咽,街角咖啡店的仿古铜丝灯泛着温暖却虚假的黄光,一些飞蛾玩命地扑着扑着,最后“啪”的一下掉在地上,蜷成黑黑小小的一团。
咖啡店里坐着一个男人,米黄色的羊毛风衣,黑白格的围巾,齐到脚踝的黑皮皮靴,很年轻的打扮,有些像大学校园里走出的学生,然而他眼角几乎不可见的细纹却表示这个男人不像表面看书去那么年轻。但此时这个男人急促不安的神情却和刚恋爱的毛头小子一样,担心害怕却又隐隐期待。
男人要了一杯咖啡,却没喝,他在等,等得咖啡的氤氲白气变成了气若游丝,等得铜丝门下的飞蛾一小团变成了一小堆,他还在等,修剪整齐的指甲在掌心掐出一个个月牙形的痕迹。直到一个人影走进了咖啡店,男人才长出一口气,放松了下来。
走进店的人影并没有因为男人停留,甚至没有看男人一眼,仿佛世界一切与他无关,仅要了一杯咖啡,两口吞下后,匆匆离开,好像只为了完成一个仪式。
那人离开后,角落里的男人依旧直直的盯着店门,直到放在桌上的手机"啪"地弹出一条信息,才把男人从这种状态拉了出来。谁能想像一个年已三十衣食无忧一切正常的男人会像一个小女孩一样迷恋着另一个男人,甚至像变态一样跟踪人家三个月?男人苦笑着打开信息,"喜欢去追啊,都三个月还没得手,你还是不是男人啊!"发件人:顾琪。是男人一一也就是唯一的朋友,他们的关系相当不错,然而在这件事上顾琪却相当不满,自己朋友喜欢男人也就算了,还不敢追,只敢干看着,这都是什么事啊。
同昔把手机放进口袋出了咖啡店。外面很冷,雪已经积了薄薄的一层,上面没有脚印,仿佛刚才出现的男人只是一个幻觉。周昔苦笑,暗恋真是一件神经的事情,随手把纸巾扔进垃圾桶,无视囗袋中的响声,转身回家,人都走了,这些也没有意义了。长长的街,昏黄的街灯将周昔的脸照得晦暗不明,身后空无一人,除了被光拉得长长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