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圣路易斯开车出来已经是下午。开上著名的66号公路,又开了一段,太阳就开始西斜了。前方出现一个小城,路牌上写着:“汉尼拔”。
这是一个典型的美国中西部小城,几条街就从城市的这头到了那一头。与其说是小城, 还不如说是一个小镇。中心大街的房子老旧却精致, 破败的电影院是最高的建筑,老海报还在橱窗里,看来已经关张很久了。
电影院旁边是一家门窗描着金边儿的酒吧,屋檐下吊着颜色艳丽的花篮,门口停着一辆五十年代的凯迪拉克。我停下车,看了一眼这辆闪闪放光却充满着年代感的老爷车, 推门进了酒吧。
屋里有些昏暗,没有两个顾客。我挑了一个靠窗的座位点了一杯咖啡。窗外是无声流淌的密西西比河。背景里若有若无地放着年代久远的乡谣。约翰丹佛的声音一遍一遍重复着:
" country road, take me home,
to the place, I belong……”
下午倾斜的阳光穿过窗户照在黝黑的木桌上。我就这样独自坐在一个陌生的小镇的酒馆里。浓浓的黑咖啡弥漫出一种古旧的香气,就像是走进一所老房子, 你会闻到的那种在这里停留过的祥和的灵魂留下的气息。幽幽的清香游离在杯子上方的一小团水汽里,水汽一圈一圈升腾却不愿散开,最终还是融合在昏黄的光线里。
“汉尼拔”……这个名字是如此熟悉。这是《沉默的羔羊》里的吃人魔的名字,那个电影海报上,朱迪福斯特嘴唇上面有一只蝴蝶。
那年在大教室放原版《沉默的羔羊》, 是打着英语辅助教学活动的幌子。大家蜂拥过去是想看14岁就赢得奥斯卡提名,能让人着迷到为她行刺总统的美女到底有多美。情节虽然惊悚,但也早被遗忘, 只记得朱迪福斯特清澈如水的淡蓝色的眼睛,和那双眼睛里恐惧而无助的眼神。还记得看完了电影, 几个朋友骑车沿着白颐路到魏公村的新疆村去吃炒烤肉。
那时候我们迷恋烤羊肉, 远远超过了迷恋我们漂亮的三级口语老师。有个新疆来的同学, 他总是想家,喝点酒就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家乡的草原多么辽阔,家乡的胡杨林是金色的,家乡的姑娘比朱迪福斯特还好看, 家乡的羊肉串是用红柳枝烤的……每次说到我们馋得不行, 就拍案而起直奔新疆村,炒烤肉拉条子大盘鸡可劲儿撸。
吃吃喝喝的时候照例一通天南海北,不知不觉桌边已经堆了一堆空酒瓶。我们知道了北方有多冷, 南方的老鼠比猫还大,海边有一种叫沙虫的人间美味,西边的沙漠几天几夜走不出去。那时候我觉得自惭形秽,因为魏公村到中关村几乎涵盖了我人生前二十多年的活动轨迹,喝酒吹牛的时候我都不好意思说我的家乡就在这里。这里是颐和园,是王国维投湖的地方。这里是圆明园, 福海里以前是没有水的。这里是香山, 香山有红叶。这里是中关村, 满街都是卖电脑打印机卖光盘的。这里有糖葫芦、烤白薯、炸糕、北冰洋汽水和稻香村。可是这些都没啥稀罕,出门就买得到看得见,跟比猫还大的老鼠还有沙虫根本没发比。
这里还有魏公村和中关村,是全中国有名的是两个太监聚集的地方。按理说这里应该是太监的家乡才对。再往前追溯, 这里是八旗子弟的家乡, 在明朝应该是和珅的家乡。
其实这块土地一直就在这里。时间拿着一只油画笔,只管一层一层地画,从不停歇。周口店猿人,燕赵侠士,金国王侯, 元明清皇族,进城的战士和下乡的青年, 没有哪一个不是匆匆的过客。我还小的时候,有一次放学路过海淀黄庄正在深挖地基的工地, 那个坑挖了有十几层楼深。我沿着沟边爬下去, 先看到了几个散落的铜钱。如获至宝地捡在手里, 继续往下走, 陆陆续续拾到刻着字的石头,继续走, 骇然见到了一个被挖掘机铲断的石碑,散落的棺材,还有白色的人骨。抬头望去, 我看见了年代在这个大坑里像一本书一样的切面,看见一个竖着的巨大的年轮。我看见不同年代的人群,他们鲜活着面孔,穿着自己年代的服装从我眼前走过。我知道我的脚下还有更古老的年代, 我就踩着这些年代,踩着这些已经变成了薄薄的一层的灵魂们。我天天走过这里,念着他们念过的书, 写着他们写过的字,终有一天也会变成薄薄的一片,或者变成沙砾,变成尘埃,没有面孔没有眉眼没有名字地被人踩在脚底下。或者干脆消散了一切痕迹, 彷佛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
想到这些我大汗淋漓,喘不过气, 抬头看天空也变得灰暗了。我飞快地从坑里爬了出去,那些捡拾来的铜钱瓦片悉数散落坠到坑底也顾不得了。我洞悉了天地间一个大秘密。我飞快地逃开,再也不敢回头。
……
“你从哪里来?去哪儿啊,年轻人。"
正在神游的我被一个声音唤醒。 说话的是一个头发已经花白的男人,独自坐在我的邻桌,面前是一杯威士忌。我环顾了一下, 店里已经没有别的顾客了,他也许觉得不说几句有点尴尬。
我冲他举了一下手里的咖啡杯算是打了招呼。 我说:“回家。 芝加哥。” 我又没话找话:“门口凯迪拉克是你的?超棒啊。"
老人骄傲地说,车是他爸爸的。小时候他爸就是开着这辆车带着他上学、打球、教他开车。后来他长大了, 离开了家去了纽约,找到了工作,结了婚生了孩子,过得不错,人生圆满。
“后来呢?”
后来……后来父亲去世了, 然后是母亲, 再后来老婆也死了,几年以前儿子车祸也去世了。
他回到汉尼拔, 这辆车一直静静地扔在父亲的老房子的院子里, 已经生了锈。一个车行的朋友花了三个月重新翻新了这辆车, “就和当年一模一样!”他眉飞色舞地说。
我听着他的故事, 心一点一点沉下去。我不知道他怎么能这样平静地讲述这些故事, 好像这一切和他无关。他继续喋喋不休地说着化油器和悬挂, 还有座椅的材料如何难找。
我忽然开始思念儿子和女儿, 虽然只分别了一天。我又有了遥远以前在那个大坑底下的那种恐惧,我好像看到眼前的这个老人正在一点一点变成薄薄的一片,或者变成一个沙砾。我开始喘不过气来, 天空也真的开始灰暗了。
老人还在说着, 象是说给自己听。他语速慢了一点, 声音也低沉下来。
"我回来了,我哪也不去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都离开我了,我真的不明白, 为什们他们都走了……一个也没留下……I simply do not understand…… Every single one! ”
老人一边说一边用手轻轻地拍打着厚重的木桌。他的声音空洞得像是回声。
他又停了一下,指指远处大河边上勉强能看到的一个山坡。
“他们都在那里。”
顺着他指的方向望过去,点点墓碑和墓碑前的花束在夕阳下面反射着各种颜色,像是一个小小的万花筒。
“这儿就是我的家。”
我深深地呼吸。他的家在这里, 他所有挂念的人都在这里, 他的凯迪拉克一尘不染地停在门外。他的亲人们在等他,他也在平和地等待着什么。
我的家乡在地球的那一边, 昼夜颠倒着, 那里有我挂念的亲人和朋友。
新疆村早就拆掉了。朋友们也天各一方,偶尔会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遇见其中一两个。时间重新调和了艳丽的油彩,在我们的年代以后又画了好几层新的图案。穿行过的街道,留恋过的岁月都已经变成了薄薄的时空的碎片,像是干燥的蝴蝶标本。大家各自小心翼翼地收藏, 但很多已经褪色模糊, 就要散落了。
我知道我现在要去的那个叫做芝加哥的地方没有那么遥远。那里有一盏灯火, 那里有守候着我的妻子和孩子,那里让我感到安详。那是一个叫家的地方。
老人趴在桌上, 头低沉着,不知是醉了还是在打瞌睡。 我悄悄结了账,轻轻地走出门。
门口那辆凯迪拉克反射着蓝悠悠的光。月亮已经升起来,很大很不真实地悬在旷野, 映在宽宽的密西西比河面上,又被打碎成黯淡细碎的银光。河水依旧无声, 一点一点地涨起来, 像是要漫过堤岸。
我发动了车子, 开进了茫茫的夜色, 开上了回家的路。
" country road, take me home,
to the place,I belong……”
作者简介:北京人在芝加哥,供职于某金融科技公司, 主要负责快递收发业务。偶尔流窜于世界各地。学过物理,算术,编程,美术史,油画, 从事过IT,金融,房地产,管理,商务开发,小学时候开始写星球大战体科幻小说,后来陆续码过散文,小说,游记,诗歌,影评,金融市场分析,说明书,还发表过计算机程序。涉猎广泛但一事无成的文艺中老年,大愚若智的深度社会闲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