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读诗:至吾乡
文/去
红玉米
作者:痖弦
宣统那年的风吹着
吹着那串红玉米
它就在屋檐下
挂着
好像整个北方
整个北方的忧郁
都挂在那儿
犹似一些逃学的下午
雪使私塾先生的戒尺冷了
表姊的驴儿就拴在桑树下面
犹似唢呐吹起
道士们喃喃着
祖父的亡灵到京城去还没有回来
犹似叫哥哥的葫芦儿藏在棉袍里
一点点凄凉,一点点温暖
以及铜环滚过岗子
遥见外婆家的荞麦田
便哭了
就是那种红玉米
挂着,久久地
在屋檐底下
宣统那年的风吹着
你们永不懂得
那样的红玉米
它挂在那儿的姿态
和它的颜色
我底南方出生的女儿也不懂得
凡尔哈仑也不懂得
犹似现在
我已老迈
在记忆的屋檐下
红玉米挂着
一九五八年的风吹着
红玉米挂着
这是一首读着读着便要掉眼泪的诗,小孩子在旁边问妈妈为什么哭,妈妈想了很久才说出一句:因为这首诗写得太好。然后小孩子也哭了,因为妈妈哭。读着,仿佛宣统那年的风真的吹了起来,仿佛那颗红玉米真的摇在屋前的风里,仿佛红玉米摇成了表姐的脸,哥哥的脸,外婆的脸,摇成了故乡的全貌。一点点凄凉,一点点温暖。
犹似现在,我在北方,而故乡在南方:秋寒时,燕子也要往南飞的南方,冬深时,树木痴痴翠着等燕子的南方。南方长大的小女孩,如今在北方做了新娘子,做了母亲,如今,开始想她的南方。淡了少年时代的县城,浓了姆妈屋上升起的一摇炊烟,记忆并不是越近越清晰。
记忆里的故乡,在两带青山的怀抱里,枕着一湾凉水。早晨,女人们在河边浣衣,叽叽咋咋的闲话乡音伴着木槌的敲击,一家老小昨日换下的汗衣,就在石上麻利的搓擦,在碧清的水里快乐的舞。先洗完的涤一遍木槌和洋皂,散一句“嗯,回家弄饭去”,便起身跨桶子,丢下身后的一黛青山。
早晨的河是女人们的,夜来时候,河就成了男人和小孩子们的。在黄金的余晖中,乡人和鱼游在一起。孩子在山野里少有矜持,成群的往夏日的河边赶,你追我打,挥着发黄的手巾和裤衩。村里的几个懒汉早早的便来了,看着孩子们嘿嘿笑着,无聊的逗把孩子,惹几句骂。砍柴的来晚了,背着褐色的一大把从山脚来,越是近河,脚步越急,摇得木桥吱吱哑哑,却摇不散桥下扎堆戏水的小孩子。夜凉下来,人群便要散了,各自甩甩河水,回家吃女人做的饭去,回家睡星空凉却的竹床去。
在乡下,夏天的日子绕着水过,冬天的日子绕着太阳过。冬一来,村民们就要变成株株向日葵。太阳关照这座村庄时,外头比屋子暖,人们便把凳子搬到自家或他家的院子里,老人们一个盹便是一晌午,女人把所有能搬的活都搬到太阳下,把腊味和衣被都搬到太阳下,把可说可不说的话也搬到太阳下,一聊一做便是一个半天。人们把饭也搬到太阳下吃,抱着碗夹点菜,蹲在门廊大口大口的享受,迎头走来个熟脸便含着满嘴问声:“吃点不?”,来人不论吃没吃过,回答总是:“吃过了”,任谁也不谈雅与不雅的事。
太阳不来的时候,发冷的向日葵们便围着木火盆或竹火笼,烧得旺旺的红碳盖上泛白的一层灰,烘烤山里的湿寒,没有辐射。
乡野是最原生态的筛子,筛却了大部分的功利和罪恶。有点点野心目标的人上外头滚打去了,触了罪恶的人,或被抓,或逃之夭夭再也回不来。村子太小,人太熟,装不下这些些。剩下的,或是老弱,或是儿童,或是安分的男人女人,或是懒汉。懒汉是很有意思的一部分人,做事最由着性子,开心便做,不开心便不做。今朝有米吃个饱,明朝没米明朝愁。活跃的懒汉给乡人们提供一些零碎的服务,更给乡人们提供闲余饭时调笑的谈资。笑归笑,没人真心瞧不起,这片土地包容简朴的懒散。
有些懒汉招小孩子烦,有些招小孩子怕。招烦的那拨是因为真的爱招小孩子,招怕的那拨是因为他谁也不招。村子里有个懒汉叫杜生,确切的说他更偏向于疯,小孩子最怕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认为他是会把小孩子装到麻布袋子里卖掉的ao(谐音)。在路上单独碰到他,隔远远的我便要撩腿转向,跑的心脏蹬蹬跳,好像他就在后面赶着抓我,而事实上,他依旧只是面无表情的走着自己的路。他住一间布满爬山虎的青砖房子,爬山虎的藤爪已经吃透砖墙,顽力的向四面八方漫。房内的地面结实的盖着黑色潮湿的粘土,他的门洞黑漆漆,仿佛所有透过门洞的光都被吸进了漆深的地底,有时他就坐在里面,向外望。这所房子的恐怖加深了他的恐怖。
天气好的时候,他就在外面闲晃,什么也不做。唯有一次我见他动手做事。杜生的家和我奶奶家离着不远,有一年,我和弟弟们一起趴在奶奶家往东的园子里抓虫子,远远的看见杜生在自家旁的荒地间拿锄头铲着,过一会又搬些什么来,继续铲着。我好奇,却不敢靠近。整整一个上午或下午过去,杜生走了,我跑去看看究竟,想象中是杀人埋尸等一类事件要发生。到的时候,没有恐怖事件,却也惊了一叹:荒地种上了很多美人蕉,美人蕉零零散散的落在荒地的杂草间,美着,在太阳下娇着。一个不愿种稻子的人,却愿种上一株株不能烹饪的美人蕉,看着。
后来,杜生走丢了。后来,他的房子塌了,只剩一面被爬山虎支撑的青色残垣。后来,他的那片美人蕉也被填平了。后来,我童年的恐怖就这么消散了,而我常常记起他。
长到十岁的时候,奔着县城的教育质量,父母在县城给我张罗个家。再后来,我去更远的地方念书。在十岁之后,只有某些节日和寒暑假才去奥溪,算是回家,更像度假。此后,我离奥溪越来越远,越来越近。从县城到奥溪的距离发生变化,少时的四十分钟班车加七里红土路,已经变成了父亲半个小时油门。沿途青砖黛瓦的老屋,已经被外出务工的财富翻盖成一栋栋仍带乡间土气的二层洋房。路变了,房子变了,还好人没太变。
奥溪断断续续的二十几年给了我生命最原始的根基,青的山和清的水给了我干净的视野和散淡的灵魂。一个无需确否的事实是:我很大一部分生命已遗留在那个小小的村庄:我想回便可以回的地方。回,是容易的,也是奢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