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那年,一个明媚的午后,踏进红蜻蜓专卖店,一眼相中了一双凉鞋。白色,表面镶满水钻,简洁,不用系带,一脚蹬的款式。鞋跟不高,大概四五厘米,很细,大概比我的小手指还细。考虑到体重和鞋跟的不成比例,考虑到价格差不多够一个月的饭费,犹豫了许久,但现实最终败给了想象中的画面:穿着闪亮的高跟鞋,挺直腰板大踏步的走在街上,周围投来一阵阵羡慕的眼光,我却佯装没看见,顶着一脑袋的优越感快步地走着。
实际上,鞋子买来以后,穿了不到三次。逛街穿过一次,累到不会走路,根本顾不上周围人的眼光,只想飞回宿舍,尽快把鞋子脱掉。上公共课穿过一次,偏偏又迟到了,安静的教室里,急促的高跟鞋哒哒哒的响,换来的不是羡慕,是刺耳的尴尬。没有能力没有场合去穿这样一双鞋子,没有勇气扔掉这么贵又这么好看的鞋子,只好背着它,从旧宿舍搬到新宿舍,从昆明搬到沈阳,从娘家搬到自己的小家,几经辗转,它依旧安静美丽的躺在鞋盒里,躺在我不愿醒来的美梦里。
开始极简生活以后,扔掉了很多东西,大到沙发,椅子,小到本子,铅笔,扔得义无反顾。唯独这双鞋子,一想到要抛弃它,就同要和一位知己生离死别一样难过,也许从我选择它的那一瞬间开始,它便不再是世俗意义中一双普通的鞋子,在灰姑娘的眼里,这是一双能带她通向幸福之路的水晶鞋。
最终,还是扔掉了水晶鞋,长大后才明白,故事里的灰姑娘只有一个,其他妄想穿上水晶鞋的人,很可能是灰姑娘的姐姐。
三毛说:“天下事,没有绝对的正负,有所得必有所失。有所失,才能空出地方来,再加一些什么进去。” 希望这次买到的,是一双适合的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