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女子因在病友药转售群中交易镇痛处方药,面临犯贩卖毒品罪指控。山东滨州市阳信县警方跨省抓捕了这名“75后”女子,廖华,以她在微信群中出售盐酸曲马多缓释片和氨酚羟考酮片的行为。然而,该案引发了一系列争议。
廖华在2023年8月31日面临了一审判决,法院判处她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罚款1000元。廖华对这一判决提出上诉,并在10月底进行了二审。她坚称自己无罪,辩护律师为她提出了无罪辩护。目前,二审的判决尚未宣布。
尽管一审判决对廖华的刑罚相对较轻,但仍给她带来了犯罪记录,这对她的生活和前途造成了重大困扰。然而,有关该案的争议点在于,是否廖华的行为构成了贩卖毒品罪。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盐酸曲马多缓释片和氨酚羟考酮片等药物被归类为受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此外,公安部明确规定,将这类精神药品提供给制造贩卖毒品或吸食毒品的人,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
然而,廖华的案件与一般的贩毒案有所不同。虽然她确实在微信群中转售这些药品,但她的动机似乎不是为了牟利。她声称这些药品是她父亲在患病时购买的,并在父亲去世后留给她。廖华的主要目的是因为医院不回收这些药品,才决定在微信群中出售。她售出的7盒药品仅获得了260元,扣除购药费用后并未获利。此外,她没有表现出典型的贩毒行为,如大规模进货等。
这一争议可能会对二审判决产生重要影响,因为它需要权衡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以确定是否应认定廖华有罪。在二审判决宣布之前,廖华继续坚称自己的清白,等待案件的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