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民谣着实火了一把。那些歌手们,抱把吉他,双眼微闭,一开口,就够深情,够有味儿。
我被推荐的歌单里,第一个就是“我有酒,你有民谣吗”,再点开歌单,第一首就是赵雷的《成都》。
成都,我带不走的,只有你。
脑子里又浮现出那张熟悉的脸。
【一】
缘分天注定。
以前我总是觉得,这几个字太过狗血,什么相逢是缘,离别则是缘尽,这可不是天大的笑话?人与人的关系,又怎会仅凭缘分二字就解释得清楚?
但遇到沈臻以后,我开始信了。
缘分真是天注定,否则,要如何解释两个毫无干系的人的相遇呢?
去年夏天,我被舍友拉到成都打工。
南京和成都,隔着山水,将近两千公里的路程,遥遥相望。当我看到火车的票价时,手一颤,手机差点掉下去。
单单车票就要两百多,还得坐上三十几个小时。曹琳致一定是脑子进水了,想打工去哪不好,非去这么个远不拉叽的地方,只是单她自己脑子进些水也就罢了,怎么还非拉着我一起进水呢。我只说过和她有福同享,可从没说过有难同当啊。
于是当她说完这个想法时,我直接拒绝,义正言辞,又满脸严肃。
曹琳致开始操起她那三寸不烂之舌,慢声细气地同我讲去成都的各种好处。
第一句时我纹丝不动,依旧一脸坚定,不去就是不去。
第二句时我有些动摇,心里一个念头闪出微弱的光——不然就去看看?
第三句时我的城防轰然倒塌,和曹琳致愉快击掌,对成都心驰神往。
曹琳致对我说,这份工作是她成都的同学介绍的,她在那里干过些时日,老板娘很是和善。她说成都多好的地方啊,人美风景美,你不是一直想去四川看看?她还说那边给的工资很高,一天一百五,不过三天,就能把往返火车票钱赚出来,剩余的票子,还不是凭你挥霍。
听她讲完以后,我眼睛里全是红彤彤的钞票。钱多就好啊,我最缺的,就是钱。
最后一科考完,我们就踏上了去成都的火车。
两天一夜的火车生活,让我们死气沉沉,刚下火车我就猛吸空气,大口大口地,想把肺里火车中的污浊气息全部挤出来。本来打算的两天旅行全部作废,这两天我们一直瘫倒在旅店的床上,休养生息,完全成了废人。
等再次活蹦乱跳,已经是要去上班了。
【二】
打工的地点在市区的一个小饭馆,店面不大,却人来人往,生意很是红火。在这里打工的外地人不少,有六个,都住在老板盘下来的两室一厅的小楼房里。两个人住一个房间,剩下的两个在客厅睡沙发,打地铺。
说实话,进入房子以后,看着那昏暗的光线,凌乱的沙发和地铺,一瞬间,我竟然想到了包身工。
我们和他们一样,要在天不亮就起床,急急忙忙洗漱,工作。直到下午两点以后,才得一点闲空,然后四点钟左右又要像个陀螺一样,在厨房和大厅之间往返来回,转速快如旋风。入夜十二点,才能回到阴暗的小楼里,找个能容纳自己的空间,窝起来睡觉。
其实曹琳致说的没错,老板娘很和善,说话也很温柔,在这里的工资也让人满意。只是这是我第一次在饭馆打工,没想到这钱赚起来,艰辛地让我几欲放弃。幸亏脑子里一直浮现着那贵的令人咋舌的往返车票,和那一月下来张张红色的百元大钞,我才终究是忍了下来。
可曹琳致这个臭丫头,把我带了来,自己却在十几天以后离开了成都,她家里出了事,接完电话就慌慌张张去找老板娘结了工资。
她问我要不要回家,我掰着指头算了算自己赚的钞票,摇了摇头。
琳致走后第二天,老板娘就招来了新人来接替她的活,叫沈臻。
我和他说,你这名字,很有趣。
他问我哪里有趣。
我说,总让我想起榛子。
周围的人都笑起来,他也笑了。那时我就发现,他笑起来很好看,嘴角弯弯,眼睛眯成一道缝儿,脸上的棱角,仿佛也温柔了许多。
那以后,他就得了个外号,臻子,大家总是臻子臻子的叫,他的大名,叫的人反倒少了。
【三】
沈臻来的第四天,老板娘临时有事,关了一天店面,也放了我们一天假。
其他打工的人家都在临近的镇子,回了家。楼房里只剩下我和沈臻两个人,九十平米屋子,六个人住时挤的很,刷牙洗脸转个身都能撞到另一个人,而现在只剩下两个人,反倒显得有点空荡荡的。
我并不是个安生的人,本想出去找个景点,转悠转悠,却不知怎的,总觉胃里翻江倒海,难受。于是只好待在小楼里,老老实实,安安分分,盖上薄被子,倚着沙发背,找个了最舒适的姿势刷手机。
这房间虽不怎么样,但wifi的网速倒是很快,这颇让我欣慰。
我看着榜姐更的话题,喜欢一个人很长时间是什么感受,评论第一的是六万个赞,说的是“到最后已经分不清是喜欢还是执念了”。我想了想自己高中时暗恋一个人做的荒唐事,不禁唏嘘感叹。正在这时,沈臻睡醒了,打开了房门。
他拖着拖鞋,努力睁开惺忪的睡眼,一只手挠着头发,乱糟糟的,另一只手向我抬了抬,算作打招呼。
唉,还真是邋遢。
你今天不要回家吗。我问他。
我才来了几天。他回答,嘴巴一张一合,眼睛却是依旧眯着,让我有点怀疑,他这是在梦里和我说话。
不过他说得也对,才来了几天,回什么家。
只剩了两个人的屋子,静的可怕,我连刷手机的时候,心里都盘算着要不要找个话头,和他聊一聊,于是我虽拿着手机,思绪却一直飘着,最搞笑的话题,看的也是断断续续,笑不起来。
你还在上学吗?我最终还是率先打破了沉寂。
你猜呢。他笑。
平日里我最烦的,便是问了别人问题,那人却反倒让我猜,这到底是我问他还是他问我呢?可今天看着他那笑着的眼睛,我却气不起来,竟还有瞬间的失神,忘记了回答他。
沈臻只当我是不想猜,顾自说了起来:“我学纺织,在成都纺专。”
我立刻被他的话吸引了——一个男生竟然学纺织,我这个女娃娃学的可是自动化,纯工科啊,现在虽不是男耕女织的时代,但也不必反转得这么厉害,女耕男织吧。
心里很好奇,嘴上也很诚实,我一下就问了出来:“你一个男孩子,怎么学了女人才做的纺织?”
我问的很没礼貌,但他也不恼,学着我的口气反问道:“你一个女孩子,怎么思想还如此不平等?”
我哑口无言,看到他眼中闪的狡黠的光,最终还是笑了起来。
【四】
入了夜,我躺了半小时,渐渐起了朦胧的睡意,但肚子上的疼痛却一阵阵传来,愈发难以忍受,我捂着肚子起身看了看,自己的脚正裸露在被子外,而窗子一直开着,风吹来,虽是夏夜,却也凉得厉害。
我挪着步子去关了窗,又挪到了床上,把自己捂到被子里,严严实实的,乞求这温暖可以缓解那疼痛,可这却是徒劳。那痛就像是所有肠子都扭在了一起,打了无数的结,又像是千万只虫啃噬着肚子里的肉,难以忍受。
我的脑中突然闪现了沈臻的脸,对,沈臻,现在只能求他带我去医院了。
我扶着墙,一步步挪到他的房门前,门缝透出里面电灯的光亮,他还没睡。
我甚至都忘记了敲门,直接推门,踉跄着走进去,然后一下扑倒在他的床上。
沈臻就是这么和别人形容我的,他说我捂肚子的样子,就像是电影里的人中了一剑,然后直直就扑到了他的床上,这一度让他觉得,我的身上应该也像他们一样,满是血。
我花了几分钟才描绘清楚自己的感受,还没等我把那句让他带我去医院的请求说出来,他就已经穿上鞋子,随手从床上拿了件自己的外套,披在我身上,然后架起肩膀,扶着我出了门。
“对面那条街上有个私人诊所,有点远,你忍忍。”
夏日的晚风混着他的声音,一起飘到我的耳边,让人听了很舒服,我甚至觉得,肚子上的疼痛,也没那么难耐了。
已经走了十多分钟了,可我就像裹了小脚的老太,走路又慢又晃,连带着沈臻的速度,也慢得很,走到诊所依旧是遥遥无期。沈臻突然停下,我看着他,一脸疑惑。
“这么走得走到什么时候。”他半蹲下来,指了指自己的后背,“我背你。”
他用的肯定句,是带着毋庸置疑的语气,我有点发愣,还没有被同龄男生背过,更别说是才认识了几天的男生。想到这儿,我脸上一阵发热。
“还害羞是怎么,快上来。”
被戳破了心思,我脸更红了,赌气似的趴在了他的背上,没曾想他突然起身,我的身子往后倾了倾,下一秒我赶紧用手臂圈住了他的脖子。一股暖意传到得了我的胳膊上,那是沈臻的体温。
我开始抱怨这夏季只能穿薄薄的一件衬衫,狂烈的心跳就这么毫无遮拦的传到他的脊背,我甚至都能猜到在视野之外的那张脸上,一定挂着不怀好意的笑。
“还不小。”他小声说。
“什么?”我没听清,问他。
“我说,你胸还不小。”我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趴在他背上羞涩得很,又不知该如何发泄,情急之下抬起伏在他肩上的头,照准他的脖子上去就是一口。
“啊——”一声凄厉的惨叫回荡在空旷的大街上。
【五】
在诊所打了一针我就回到了小楼里,第二天醒来除了觉得屁股有点疼以外,肚子上的那份疼痛已经荡然无存了。我洗漱了一番后,赶去了饭馆。
那时饭馆中客人不多,大家还算清闲,都聚在一起,中间好像围着一个人。
我走近一看,被围着的那人,不正是沈臻吗。他正在说着自己昨日带我去医院的英勇事迹,把我捂着肚子扑到他床上的场景讲的绘声绘色,我一阵尴尬。
这时,人群里突然有人问道:“臻子,你脖子上怎么红了一块?”
我顺着旁人的目光看过去,脸上一热,那不正是我咬的地方吗,糟糕,一定是没把握好力道,过了一夜都没消下去。我直直地看着他,怕他把背我的事说出来,却又期待着他能说出来,让所有人都知道,我们曾如此亲近过。
“啊,可能是被蚊子咬了一口吧。”沈臻看到我来了,故意盯着我把“蚊子”两字咬的很重。
其他人也看到了我,围了上来,问我肚子还疼不疼,要不要再去歇一会,还有人甚至要把自己用过的治肚子痛的偏方给我,而沈臻朝我笑了笑,然后就去了厨房。
一会我从人群中脱困,也来到厨房。
我先和沈臻说了声谢谢,然后问他,有没有什么事我可以帮他做的。
其实我也只是想客气客气,毕竟人家也算我一个恩人,我只当他肯定不会要什么谢礼的,没曾想他坏笑着挑起嘴角:“想报恩呐?正好,我的脏衣服你就帮我洗了吧”
于是乎,我皮笑肉不笑地接下这活,每日把那脏衣服当成沈臻,卖力地揉搓着。
“你是怎么洗的衣服,我的衣服都快被你弄报废了。”沈臻皱着眉头对我说。
“我这不是怕洗不干净嘛。”说这话时,我自己都觉得良心不安。
【六】
给沈臻洗衣服的日子,似乎过得格外快,我们每天打打闹闹,像中学时候的同桌,画了楚河汉界,却又会故意越界,然后吵闹,他用手指弹我脑门,我则是挠他的痒痒肉,让他笑得岔了气。
其实时间不就是这样么,当你全身心投入它的时候,它溜走地总是格外快。
我掰着指头算了算日子,再过两天,我在成都就满一个月了。多好啊,四千多块就要到手了,我可以在成都逛两天,给老爸买上包清香四溢的青城茶,给老妈买条鲜艳明丽的蜀锦做成的围巾……..
但我却发现,自己没那么想走了。因为,这里有我舍不得的人,善良的老板娘,关心我爱护我的哥哥姐姐大叔大妈,还有——沈臻。
一想到要离开沈臻,我心里就空得能塞下一坨棉花。
电视剧里说,有的恩,还没报完人就散了,而有的恩,报着报着,两个人就在一起了。
就是那个晚上,我和沈臻隔着一道门,在手机上聊了几百回合,然后。
然后稀里糊涂的,我们就在一起了。
似乎就是打了个赌,沈臻赌说,你不敢和我在一起。他还说,如果他输了,衣服就再不用我来洗了。
我就笑嘻嘻地,那我赢了你要给我洗衣服。
我们俩就这么愉快地成交了,我也那么痛快地就和他在一起了。其实我只要走了,他的衣服也就再不归我管了,而我衣服,回家以后也可以全扔进洗衣机,所以这个赌约是多么可笑,它与我而言,没有半分便宜可占。
只怪那晚风太温柔,撩拨了我身上的每个细胞,它们都在叫嚣着,你喜欢的人,终于也喜欢上你了。
所以,我还有什么理由,再这么孤单下去呢?
我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说我要再干一个月。
老爸在电话那头咆哮,你越来越野了,还知不知道有这个家。
我像那日曹琳致劝我那般,慢声细气地劝我爸,我说这里人都对我很好,工资又很高,而且我假期长,再过一个月回家也还可以呆一周,到那时候我哪也不去,你们就把我绑在家里,我寸步不离陪你们二老。
老爸挂电话时依旧怒气未平,却还是松了口,让我自己要注意安全。
我差点说漏嘴,这儿有你未来女婿照看我呢,你大可放心。
未来女婿,这词在脑海里浮现出来,我脸上一热。事实也证明,女人就是爱漫无边际地想入非非,而那些所谓的诺言,不过是男人们随便说说,不作数的。只是那时我一直沉浸在沈臻给我编织的甜蜜摇篮里,怎么舍得睁开眼睛,看看这现实的世界。
我看到沈臻发了条朋友圈,说本来只是想在小饭馆呆几天就走的,而现在却有了让他留下来的人。再问他,才知道,他本就是替人来顶几天班的。
“现在有了你,我觉得在这里虽然辛苦,却也是很好。”
他说这话时,我感到很甜蜜。
【七】
接下来的一个月,应该是我在成都最幸福的一个月。
打工的日子里,我们只能忙里偷闲,趁着客人少的空档,躲在厨房里卿卿我我一番,每天晚上牵着小手一起回楼房,关房门的时候也要再瞧对方几眼,那不舍的劲儿,差点把和我同住一个房间的姐姐酸死。
“越来越像个十几岁的小丫头了。”姐姐对我说。
我也发现自己就像回到了中学的年纪,青春懵懂的,时不时地就会脸红心跳,少女心爆棚。
在一起的第二天晚上,我和沈臻一起走在路上,可能是那层窗户纸捅破了,反倒让我不好意思再开玩笑,一路上都是寂寂的。沈臻走的很慢,我也慢慢地和他并肩走着,有时他的手背有意无意地碰到我的,我心跳快得发狂,脸上却依旧拼命装着风轻云淡。
走过转角的时候,他把手覆上了我的,十指相扣的那一刻,我竟还没出息地紧张起来,掌心湿了一片。
“出汗了?”他问我,我余光瞥到他弯起嘴角,笑意正浓。
“你怎么这么坏。”话说出口,我自己都惊了,我一个正经八百的女汉子,竟然也会撒娇,说出这么酥麻的情话,这嗔怪的语气,一个多月前我还和曹琳致说,这辈子我都学不来。
爱情,还真是可怕。
我感到握着我的手更紧了,心里也愈发欢喜起来,这便是爱情最好的样子吧,牵着手,走在一起,如果可以,我真的愿意这辈子牵我手的人,就是他沈臻了。
这一个月,实在太过美好。
我们在路灯昏黄的灯光下拥吻,两个人的气息交缠着,痴迷着,似乎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两边的高楼大厦不过是我们高兴时的幻象,周围也都飘浮着甜蜜的气泡。
我们在沙发上依偎在一起,低低地私语,他给我讲他的学校,讲成都,将他第一次吃这里的火锅,麻得他说不出话。我也给他描述南京,跟他讲我的家,我的爸妈多么善良多么宠我。打地铺的叔叔翻了一个身,呼噜却打的越发响亮,我们一起捂嘴偷笑。
我们在小饭馆里努力工作,相互扶持,遇到难缠的客人,他总是让我先离开,然后他去摆平。看我满头大汗就让我先休息,剩下的活他来帮我干完,其实他也累啊,身上也满是汗水了。
他对我这么好,好到我一下子就想到了永远。
【八】
赵雷在《成都》里唱道:“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
真是唱到了人心里。
九月我就得回家了,再在成都待下去,我就真成了遭人唾弃的不孝女了。
老板娘把一沓红色钞票交到了我手中,她真的很善良,我明明打碎了几个碗,她却一分钱也没给我扣掉。我拥抱了她,也拥抱了所有照顾过我的人,到沈臻时,我们紧紧抱住,周围的人起哄“亲一个”。
他就真的吻了下来,狠狠地,我的周围,全都是他的气息,铺天盖地。
“照顾好自己。”他在我耳边轻轻说。
“你也是。”
多么煽情的画面啊,难道就是因为他在这时用情太多,才把所有对我的感情都用尽了吗?
我知道我们分开以后,相隔两地,便不可能日日像在成都时亲密。只是他那般冷落我,我是真的没有想到。
开始时,还会有每天互道的早安晚安,我想他打工的日子很忙碌,所以也很懂事,不去怪他。
可等我回到南京上学,他竟几天几天的不理我,我打电话他也不接,最后终于有了音讯,却是来和我说分手。
他说,他最近看到了一句话,叫“所爱隔山海,山海不可平”。
我问他,你什么意思。
你还不知道吗,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的啊,我不会离开成都,你也不会离开你爸妈。我们再继续也是浪费彼此的时间啊。所以,分手吧。
看到这一大段话,我感到一瞬间的窒息,反应了好久,才打过去一句话:“你知道我们不可能,为什么当初还要和我在一起?”
手机那头一直沉默着,良久,才发来三个字:“对不起。”
呵,对不起,伤了我,就想用三个字打发我?
我把号码拨了出去,却被挂断了,再拨,又被挂断,再拨,冰冷的女声响起,您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妈的。
我直接骂出声来,把手机摔倒了桌子上,啪的一声巨响,戴着耳机的舍友们都被惊动了。
“怎么了,你这是怎么了。”曹琳致扭过头问我,在一起生活了近三年,我还没有如此暴躁过。
我也不理她,就在心里一直往沈臻的名字上划刀子。我想啊,我们虽然只在一起了一个月,可连争吵都没有,他一直宠着我护着我,没有半分要分手的苗头,可怎么我才离开不到十天,就被他给甩了呢?这反差太大,我真的难以接受啊。
一个念头在心里生根——我一定要再找他问清楚。
【九】
我拨通了饭馆老板娘的手机号,问她,能不能让沈臻接电话。老板娘语气里尽是疑惑:“你走以后,他就回学校了,他没和你说吗?”
嗡的一声,我的血液都涌上了头,脑子一阵发蒙,他早就走了?那为什么还一直不好好理我?为什么?难道他早就做好了要和我分手的打算?
迷迷糊糊中听到老板娘一直在叫我的名字,我敷衍了一下说没事,然后挂断了电话。
舍友们看着我失了魂的样子,坐不住了,都围过来,问我到底怎么了,我给她们讲沈臻,讲那美好的一个月,又讲他刚刚和我说的那些话,讲着讲着,泪就溢了出来,直直掉落在了空气里。
“他怎么能这么对我,他怎么能啊。”我痛哭着,很绝望。
我忽然想起了什么,起身,说:“我要去成都,找他问清楚。”
“问什么,问他为什么这么厉害,能把你玩弄的这么惨?问他怎么知道你这么傻,一下就上了他的钩?”
曹琳致毫不留情的话,把我的心撕开一个大口子,哗啦,流出来的,全是鲜红的血,我一下摊到在椅子上,盯着面前雪白的墙,脑子里就像这墙一样,一片空白。
我不知道该去想什么,那勾起嘴角坏笑的人,是沈臻;和我打赌要在一起的人,是沈臻;抱着我吻着我让我依偎的人,是沈臻;可最后伤我亲手打破这所有甜蜜的人,也是沈臻。那些拥抱,那些亲吻,明明是那么真实,可为什么我现在却觉得,它们那么遥远呢?遥远到,似乎从不曾属于过我。
我踉踉跄跄地上了床,捂起被子,抱头痛哭。
我想起了临走时沈臻对我说的那句话:“照顾好自己。”他一定是早就想在我走后分手了,所以才让我自己照顾自己,不然为什么不是他来好好照顾我呢?
我又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一个姐姐感慨:“年轻的爱情,真好啊。”
其实我当时觉得这句话很可笑,因为那位姐姐,只比我大三岁,但说出来的这句话,却比她的长相老了许多。现在,我却有些体会,年轻的爱情,好就好在啊,它可以随时开始,也可以随时结束,不会有父母的压力,更不会有经济的负累,谁都不必为谁负责,于是都可以脱身得更痛快。
多么好啊。
后来,过了很久,久到我听了无数遍《成都》,久到我已经删掉它却又被音乐软件重新推荐。我的心已经平静了很多,不会冲动到想去成都,也不会再想找沈臻把事情问清楚,我开始明白,该忘记的就不应当再记住,该埋葬的就将它埋葬在过去。
或许,让我依依不舍的,也只是你曾经的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