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们探讨了商业竞争与转型的目标设定与路径选择,今天进一步,思考大战略确定后的策略问题。说到策略问题,战史上有一个广为人知的案例:长平之战。公元前262年,秦赵两军为争夺上党而开战,并迅速发展成为两国的战略决战。,秦以王龁为帅,赵以廉颇为帅相持于长平三年。之后,秦国使反间计诱使赵国派出“熟读兵书”的赵括取代廉颇,贸然出战,结果招致大败,赵卒被坑四十万。从此,关东诸国完全丧失了对抗秦军的能力,秦一统天下只剩下时间问题。这个战例说明的问题,正是克劳塞维茨提出的第四条法则。
法则4、战争理论不是死板的规定而应是一种考察
克劳塞维茨认为,“企图为军事艺术建立一套死板的理论,好像搭起一套脚手架那样来保证指挥官到处都有依据,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这道理按说很容易懂,不管是战场还是商场,敌情我情千变万化,更不用说时不时还会冒出几个搅局的,哪有什么百分百的成算。问题是,历朝历代,还真有不信邪的。宋辽战争时,宋太宗就喜欢“图阵形,规庙胜,尽授纪律,遥制便宜,主帅遵行,贵臣督视”。更牛逼的是,此君还亲自研发过一种据说能一招鲜吃遍天的战阵,叫做“平戎万全阵”。结果呢?据说摆开此阵需要步兵11万零280人,骑兵3万零650人,布防大车1440辆,正面展开宽度为17里,也就是说,只能在宽达二十里左右的一片大平原上才能完成此阵。问题是契丹、西夏那些游牧战士啥时候能那么配合呢?
同样的,当下热门的互联网思维,是不是要一字不漏地照搬照用?“专注、极致、口碑、快”,就说这字数最少的“快”,是不是绝对真理?按雷军的说法,快就是一种力量,你快了以后能掩盖很多问题,企业在快速发展的时候往往风险是最小的,当你速度一慢下来,所有的问题都暴露出来了。那么,如果快不起来呢,一俊遮百丑的俊可就没了。另外,快与极致,至少在理论上是对立关系,怎么处理这两者关系?雷军做小米用了四年,山寨苹果只要一宿,这算快还是慢?这就是必须活学活用的地方。
实际上,《战争论》就是一部充分运用德国早起辩证法思想,总结战争经验并预言相对理论化的著作。为消除战争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矛盾,克劳塞维茨就提出,“理论应该培养未来的指挥官的智力,或者更正确他说,应该指导他们自修,而不应该陪着他们上战场,这正像一位高明的教师应该引导和促进学生发展智力,而不是一辈子拉着他走一样。”换言之,理论是为了确定思考的方向,而不是用来划跑道。
法则5、运用战争史例的两条原则
第五条其实跟第四条密切关联,研究兵学也好商道也罢,一定是琢磨两样东西,一是理论二是战史。克劳塞维茨认为,战史的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从尽量多的史例中提取规律,二是尽量选择最近的史例。最近的史例往往同当代战争近似,便于从中吸取教训。
另外,克劳塞维茨有一个观点很有意思,“在军事艺术领域内的新现象中,只有极小一部分可以算作新发明和新思想的结果,而大部分则是新的社会状况和社会关系的改变所引起的。”我们知道,发明、创新开启的是新的商业空间,但商业空间转化为消费行为,需要一个落点,那就是社会关系的跟进变化而产生的新的消费需求。
怎么理解这个呢,拿柯达为例,说起来还是柯达研发了数码照相技术,如果从发明角度来说,那么未来的数码照相市场应该是天下我有了。问题是,柯达基于传统胶卷市场的既得利益,或者说拘泥于传统的专业摄影-打印的社会行为以及折射出的社会关系(专业摄影以及留存照片)。而数码照相技术的真正意义,却在于大幅拉低摄影这一行为的专业门槛,使专业行为转变为个人行为(随手拍、手机拍)和社交行为(晒照,各种晒)。有人总结的一句话非常到位,“(柯达)没落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创新失败、转型失败、手机摄像头兴起等因素,而是并未理解人们拍照的用途:人们现在拍照目的已经从单纯的回忆用途转变为通信媒介、社交网络分享。”
当下的互联网经济也是如此,开发APP,或者上O2O,在本质上只是一种技术可能性的运用而已,真正的商业内容,却是用户与产品的黏连。用户需要的是产品和服务,而不是APP;产品要对应的是用户的痛点和刚需,而不是O2O。如果真的有刚需有利润空间够大,就算是拉一帮人挑担子沿街叫卖说不定都比玩儿APP的赚得多。
我们介入创新领域或引入新技术,着眼点有两个:一个是新技术新思维能否针对用户固有刚需痛点,提供以往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提出的更有力的解决方案;第二个,就是看新技术是否对既有社会关系或行为方式造成冲击,从而形成新的商业需求,出现新的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