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说小说最好记录亲自经历的东西,就像观摩自己身上的皮肤。
我一直想写爱情小说来着,抒发自己略显矫情的“哀伤”——对理想另一半的纯粹追求,现在看来,根本没有经验的我只会摆摆手抚摸大象的腿,内心假装无比沧桑,甚至想点起廉价香烟,沉浸在瑰丽色彩的回忆里无法自拔。
自欺欺人倒也是无所谓,只是想写而已。
想写。一种最为自然表达的欲望,好比在浴室手握花洒时总想放声歌唱,《奇鸟形状录》里说:“人之所以歌唱,就是因为想拥有共感力,想脱离自身狭窄的硬壳,而同更多的人拥有痛苦和欢乐。”共感力,写作恐怕也是为了追求这一目的:摆脱原先愚蠢狭隘的视角,以最冷静客观的角度叙述自己内心的故事。
真的有意思啊,生而无趣,总得追寻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