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谷幽兰心/文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也许对自己的某个东西是有偏爱与执念的,但是这个有点过激了。”这是儿子听完我的讲述给的观点。
事情发生在昨天中午,原本阴沉的天,像是漏了水,不大不小的雨从天而降,才几分钟,路上已经有了小水坑。正要下班的我,看见有个孩子在雨里咆哮着、谩骂着、哭泣着往托管这边冲来,老板打着伞一边追着一边叫着那孩子,肉眼可见的这孩子已经淋成了落汤鸡。
这孩子是我们托管的,后面跟着的是我们老板,中休结束后,老板带着男生去学校,当时正好下雨,有几个孩子没带雨伞,顺手拿走了他的伞,于是这个孩子便不干了,老板和老板娘两个人承诺他一定会找到伞还他,如果找不到就买一把同款的给他。可固执的娃就是什么话都听不进,硬是提出:立刻,马上,只要自己那把伞。
就这样僵持至迟到了还不肯去学校,最后在托管,家长和学校老师三方的共同劝导下,他才勉强去了学校。
当天晚上,那把伞就回到了托管,老板娘嘱托我亲自把伞交给那娃的爸爸。
晚上他爸爸来取伞,说他家孩子只认这个系列的伞,这伞80元/把,每个学期他儿子都能丢五六把。听罢,我只是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了笑。
我理解我儿子文首的观点,可并不理解这个孩子的做法:没有这把伞就宁愿在雨里淋着也不肯打别的伞?承诺一定找回或赔偿也不行?一个学生因为一把伞可以不上学?
这已不单是对伞的执念,是思想教育轨道上的偏差,应该值得其父母反思,否则,这娃的日后令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