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爱埋藏,二十年后蓦然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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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绵绵的夜晚,尤其的多愁善感。我难以入眠,透过窗外的黑夜,我遥望着远方,绵绵的春雨却化作相思泪,模糊了我的双眼!再也抑制不住压在心底的情感,我打开书桌的抽屉,拿出一个小小的盒子,盒子里存放着一个发夹,这是二十年前我放进去的。二十年来,我把这个发夹珍藏在盒子里,埋藏在我内心的最深处!

我慢慢地打开盒子,轻轻的把发夹拿出来。二十年了,发夹还是那么光洁如新,仿佛它蕴藏的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就在昨天。

一九九六年,我二十六岁。她是车间的一名女工,初见她时,有点楚楚可怜的样子,一米六的个头,衣着并不打扮。真正意识到我对她有些微妙,是在一次我走到她面前说话的时候,她穿的外套口袋里有些瓜子,她问我吃瓜子吗?当时她干着活,让我自己拿。我伸手在她外套的口袋里掏了一把瓜子,我发觉自己把手放在她口袋里时竟是那么的亲切、亲近,有一股暗流在我身体里流动,我看她的眼神掺杂着一种爱怜。我发觉我总是想看到她,总是注意她。不经意的我对她已经多了一份牵挂,更确切地说,我对她多了一种相思!

因为她名字的缘故,我叫她“又是一个春夏”。

那一天,她骑着单车,我骑着摩托车,我时而和她并排说话,时而慢在她的后面。我们的心时而靠得很近,时而又离着很远。

我跟她说,我喜欢上了一个不该喜欢的人。她只是说:“你会后悔的!”我说:“我只喜欢你,我们做永远的恋人好不好!”

她说,她认识我先于我认识她。她爱慕我,只是我的“身份”让她不敢走近我。我懂得她所说的“身份”并不只是说我的工作和所谓的“学历”,我却只是有些失笑地责怪她说,在那只有几十个员工的小工厂,我只是在办公室工作而已。

十八九岁的她走进了我的青春,我人生的春天是和她开始的。用她后面写给我的信中所说的话,就是:“我与你认识以后,又和你产生一点用文字形容不了的感情。”

她的名字带春也带雨,我的名字有风也有雨。春风是一对情侣,一同走进春天,春风吹拂,草木有情;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我和她便是这样走进了爱情的春天,沐浴在爱情的春天里。

在一个又一起下班的路上,我对她说,“中午吃完饭到我那里好不好?”她说,“不了”。我有些失望,其实我就是想见她!

我还没吃完中午饭,家里电话响了,那时候,我已经安装有电话。是她打来的,说等下到。感觉幸福来得有些突然,我头有点晕,激动得有点颤抖,赶紧跑着下楼去等她。

那是她第一次来我家,她是我的初恋,见到她时我竟有些紧张。那天,我拨弄着她的头发,在取下她头发上的发夹时,我笨手笨脚的竟弄坏了发夹。

发夹用不了了。爱屋及乌,我对她说,把发夹给我吧,我会好好珍藏的。我把发夹包好,用盒子装好藏到了抽屉里。从那时起,作为爱情的信物,它就深深地埋藏在了我的心底。第二天我偷偷去买了个发夹,送给了她。再见到她的时候,发现她头发上已戴上我送的发夹,一种甜蜜流遍我全身。她问我,你去买发夹,不怕人家笑话你吗?我说,买给你我感到很幸福,以后经常买发夹给你好不好?她说,我买的发夹挺好看的!

从此我对发夹有一种情愫,在商场总是驻足在卖发夹的柜台前发呆,久久不愿离去,还会特意跑到女人精品店里去看,然后精心挑上一个送给她。

我不知道自己爱她有多深,心里每时每刻都会想她,想多疼她一点,多呵护她一点。然而,我并不能自由自在的去爱她!她也不能无所顾忌的任我去爱!

就如她信里说的那样:“现在有着一种深深的痛苦折磨着你我,但又不能向任何人说。那是一段充满生机与恐怖的迷茫,留给我终身伤痕的日子。”

我们约定了做一对兄妹,也是恋人,在心里做永远的恋人。

夏天的一个晚上,她默默地把我到处乱放的衣服一件一件的叠好,我第一次感受到有个女人帮整理衣服的幸福。她穿着一套略带紫色有着点点花色的裙子,她真的很美!看着她叠衣服的样子,享受着幸福的我甚至鼻子有些酸酸的!我说:“裙子很好看很合适你!”她说:“真的?”我说:“嗯,我特别想看你穿这裙子的模样。”

幸福的时光总是很短暂,她叠完衣服后坐在沙发上,双手轻轻的揽着我,我隐隐觉得她的双手是紧紧地抱我,好像就要放手却恋恋不舍!我知道,她要走了,她该回去了,她必须回去!我紧紧抱住她,感觉一放手就要失去了一样,比以往越发的感受到爱是如此的折磨!

半夜里,电话铃响,我拿起电话,她在电话那头只轻轻说了声:“是我”,我们就这样在电话里默默地听着对方的气息,谁也不说话,也不能说话,只有无声的诉说着思念!

第二天我们一起到城里玩了一天,这是我们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一起出去玩。这一天太阳很大,她买了两把不同颜色的伞,给了我一把,以至于多年以后,那把伞已经不能再用时我还是舍不得丢。也是这唯一的一次外出,我和她在公园里留下了我们甜美的回忆,让我们的初恋定格在我和她唯一的一次合影照片里。那天,我们玩到很晚,错过了末班车的我们,从城里包了一辆出租车回去。那一天,我和她好像是不顾后果的一次私奔!

上班的一个早上,我突然收到一封信,看到信封上的字迹,虽然没写寄件人和地址,我知道是她寄的。信中写道:“……我可能是你第一个想拥抱和亲吻的女人吧?也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初恋。哥你在我耳边说道‘嫁给我’这个词,使我感到一个痴情的男孩热恋一个女人,似乎不需要太多的理由。你不该把心思全都在我这里,而拒绝别人帮你介绍的女孩子。我不是不爱你,我有过好几夜真的到你家门口,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叫你进去,还回来睡下一一问我自己,为什么这个痴情我的人为什么要与他分开,回来自己承受心中的苦闷。苦闷又在我心里反复地沸腾,刺痛我的一身,恨你真情难收,怨我真心难求,现在我真的为一情泪痴痴地流。我希望你的新婚娘子是一个洁白无瑕、婷婷玉立的少女,不要把不幸的给你,要使你的婚事完美、幸福,更不希望你走入第三者的地步。哥,你每天每晚都在等我,可惜总没有见到我的影子到你身边。如果我也像你只是一个人,我恨不得一下子飞到你身边。我你都是日思夜想都不能走在一起,不知道是什么催我走近你,又是什么催我离你而走,我的心也好矛盾,请你理解我。我希望我你真的成为一双好兄妹,再也不要变成恋人。本想那天晚上好好陪你,然后和你去好好玩一天就再也不见你了……,请你对我发一点冷淡吧!让我永远做你的妹妹!”

这封信她是通过邮局寄到厂里给我的,看了信,我心情一下子灰心到了极点,有点想哭。当她急匆匆赶到厂里时,看到我在路边等她,她着急地问我有没收到了信?她说她赶着来厂里想等邮递员,想把信拦下来,不让我看到,怕我看了伤心。我告诉她信刚刚看了,她求我把信还给她,我没给。我说,我会把她写给我的信都保存下来。

我回信给她说:“……再也不要说让我伤心的话,我不会放弃你的。”

如果说爱情真有对错,我和她的爱,错就错在我们相见已太晚。她初中一毕业,经人介绍就糊里糊涂走进了完全没有爱情的婚姻。然而爱情又没有对错,我和她的爱是自然而然的。

我们的恋情就这样坎坎坷坷、曲曲折折地延续着,有幸福,也有痛苦的煎熬。

春来春去,一年多后,她辞工摆起了路边摊,卖起了水果。我每天都会跑去看她,有时候她会去人家果园直接摘水果回来卖,我也总是偷空去帮她,能在她身边呆着是我最大的祈求。

有一首叫《流浪歌》的歌曲,有点悲伤。偶然一次在她面前唱了这首歌,唱到“……又是一个春夏”时,我发现她冲着我偷笑,忽然我意识到什么,就故意把这句重唱了一遍,还特别加重了语气,她就嗔怒的念我的名字。我大概猜到了她说的“又是一个春夏”的出处,便经常在她面前唱这首歌,慢慢她接受了“又是一个春夏”这个代号,也成了我们之间有特定含意的“暗语”。

秋去冬来,天气逐渐转冷,即使白天,在屋里也感到有丝丝的寒意。中午时分,她打电话叫我开门看看。我疑惑的去开了门,发现门口放着一个塑料袋子,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东西,连忙拿进来打开看,里面是一件黑色的新西装!

她轻轻地来过,又悄悄地走了。她说,衣服是几天前她去裁缝店定做的,她叫我穿穿看合不合身。电话里我有些语塞,许久说不出话,感到幸福又为她匆匆地走了难过。

那个冬天,它暖暖的,在我心里,宛如又是一个春夏!

爱情留不住时间的飞逝,转眼已是二零零一年,爱恨交织的恋情伴随我们走过了六个春夏和秋冬。在这沉浸了酸甜苦辣的爱情岁月里,我们有过死心塌地,有过海誓山盟。然而我们的爱情却只能似一只没有彼岸的小船,漂泊在爱河里。

这一年,我遭遇了人生的一个大转折,因为单位不景气,我也终于辞职了。我面临着何去何从的艰难选择!

一九九四年,刚毕业的我被分配到一个小小的县城里工作。远离家乡的我独在异乡为异客,心情忐忑地开始了人生的旅程。两年后,我已经安顿好自己的心绪,完全融入了这个地方,当我认识她的时候,我对这个地方已是魂牵梦萦。啊!那是我初恋的地方!

她是新来不久的员工,我见到她时,对她的一切都很陌生。而我每次跑车间,经过她那里总会停留多一会。我第一次问她的名字,她不肯告诉我,我就开玩笑地对她说:“你就说一下你名字里有什么字嘛,一个字也行。”没想到她竟然告诉我这么多字:“又是一个春夏”!

“又是一个春夏”是一个穿着普通,皮肤白净的女孩子,还不到二十岁的她正值青春妙龄。她留着一头黑长发,长发拢在一起,用一个发夹夹住。在背后看,那个金黄色的发夹闪闪发亮,又像镶了宝石一样晶莹剔透。好漂亮的发夹!我在心里想。我完全没有想到,这个发夹,会与我结下不解之缘。

那个发夹总在我的眼前晃来晃去,我说不清是在想那个发夹还是在想她,或许两者都有。爱情到底是什么,谁也说不清道不明,以致慨叹“问世间,情为何物”。当我了解她的情况后,还是毅然决然地爱上她。

我们的爱情,也许会被世俗所不齿,是一种“孽情”,也许我们从一开始就知道我们不可能长相厮守,可是我们还是情不自禁的去拥抱爱情。也许这就是命运吧,命运注定要留给我们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世界之大,为何我偏偏来到这个小小的地方?茫茫人海,为何我偏偏遇见她?“我踏雪而来,只为寻梅”。是的,我来到这个地方,是因为她在这里,是为了与她的邂逅。我离不开她,离不开这个地方!虽然不能与她朝夕相处,但却可以近在咫尺,给我稍许的宽慰。一旦离开这个地方,我们将是天各一方,倍受相思之痛!

留在这个小小的地方,就业是个问题,回到离家乡更近的城里,会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可是又放不下她。

我对她说:“我离开这里,你会时常来看我吗?”她点点头,问我:“你真的要走吗?”我伤心地望着她,说道:“我不想离开你!”她有些黯然。我们互诉着衷肠,仿佛离别在即。

现实是残酷的,我终于是要走了,离开这个小县城,到距离这里五十多公里的城市去谋生!我对她说,我会在那边想她,等她。她答应我,会时常联系我,来看我。

离别前夕,她把她心爱的那套有着点点花色的裙子交给我,含泪对我说:“哥,我知道你很喜欢我穿这套裙子,你好好留着吧!”我强忍住泪水,紧紧抱着她,说道:“我会收藏好的,还有那个发夹,你写的信,我们的合照,我都会永远保存好!想你的时候,我会拿出来看看。”

二零零二年,我在城市里开始了打工生涯,我和她在相隔五十多公里的地方遥望思念着。那时的她是没有手机的,我也不方便去找她,只能她联系我,来看我,每次短暂的相见之后又是长久的分离,我们的恋情依靠着书信和电话延续着。

时光荏苒,不觉已到了二零零六年。我和她随着十年青春年华的一去不返,已苦苦相恋了十年!

可是,在这一年,她和我突然没有了联系。

已经半年过去了,我没有她的半点音讯。她的家早已经换了电话号码,而我绝不能去找她,那样只会给她带来伤害,我只能在痛苦和不安中渴求着她的突然出现!我相信她,如果没有不得已的原因,她不会连个电话都没来。如果,如果她真是希望我们的爱情到此为止,再也不要联系,那我也必须理解她。我祈求着她一切安好!

然而,我还是等不来她的任何消息,这一年,她和我完全失去了联系。我曾因事两次到过那个小县城,我徘徊在街上,期盼能在某个地方和她相遇!而我也只能这样默默地独自彷徨在街头,黯然神伤!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然而,我们的爱情去了,在又是一个春夏的时候,却再也没有回来!二零零七年,我通过她以前的工友,打听到了她的近况。她的孩子快要出生了!

我在心里默默地流泪,为她流泪,为自己流泪,为我们十年之恋流泪!我依然爱她,当爱已成往事,有一种爱叫放手!我再三交代她的工友,一定转告她,让她来个电话。

不久,她给我打来了电话。电话里,我和她都没有提及她快要生孩子的事情。她很平静,说不会再联系了,让我忘了她。我说,我理解她,不会再去打扰她的生活,但不会忘记她,我会把一切都埋在心底,只希望她过得好!

那是我最后一次听到她的声音,我们只是简单地说了几句,不再有缠绵,也不再恋恋不舍。我不恨她,如果有恨,那就是对我们十年相恋的亵渎!我不后悔与她的相知相爱,那是我一生最为珍贵的爱情!

可是,我很后悔,后悔当初离开了那个小县城,那是我最大的错,我不该丢下她只身离开。纵使我们不能在一起,但能在离她最近的地方,远远守望着她也是一种幸福。我不知道她在我离开后是怎样的一种心情,是怎样的一种失落!我对不起她,真的!

当我再读她在二零零五年最后写给我的信时,已禁不住泪流满面!

“在我情窦初开的年龄,我曾美丽地飘进你的生活。那是一段阳光灿烂得使人晕眩的美丽时光,在那长达十年的蹉跎岁月中,许多的事都已淡忘,唯有这段时光珍藏在我心底,依然是那么清晰、清新。如果那天中午我不给你打个电话,也许我们的感情就不会继续发展下去,也就不会发生现在最痛的最悲苦的爱情故事。你知道有一颗心为你燃烧,不论你走到天涯海角,不论是狂风下雨,这颗心永远共你走在一道。”

十年后,二零一七年的春天----

已经是夜深人静了,外面淅淅沥沥的小雨如泣如诉!我起来坐到窗前,望着黑沉沉的夜色,心头涌起一股莫名的愁思。我打开抽屉,从最底下拿出一个小小的盒子,我慢慢打开盒子,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发夹。

一个头上戴着金黄色发夹的妙龄女子,轻盈向我走来。她头发上的发夹闪闪发亮、又如镶了宝石般晶莹剔透!耳边回荡着她的声音:

“哥:人生如梦、岁月蹉跎。如今许多事,随着时光的流逝几近淡忘。可有的事却怎么也无法从我的记忆中抹去,犹如昨天的故事,常常使我感到几许温馨和遗憾。”

这样一个无眠的夜晚,我想她了!埋藏在我心底二十年的发夹又让我忆起了与她的点点滴滴,是那么的记忆犹新,正如她写的,犹如昨天的故事!

在那初恋的地方,她还好吗?她是否埋藏有我们的爱,二十年后的今夜是否也会忆起?我真的好想再送她一个发夹!

在这样的一个夜晚,纵有千言万语,更与何人说?只有泪长流!

万般旖旎情,无计留春住,萍踪觅霞影;梦里几回见,随风自飘零,相濡以沫惜红颜!

早上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八九点了。推门出去,春风拂面而来,几只燕子在窗前飞来飞去,春天的小草正在发芽。

啊!又是一个春夏!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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