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道德经》感悟:第19章。l绝智弃辨,民利百倍。绝伪弃诈,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抛弃聪明和智巧,百姓可以得到百倍的好处;抛弃虚伪欺诈,百姓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抛弃工巧和私利,就不会有盗贼产生。智辩、伪诈、巧利,这三者全是巧饰,作为治理社会病态的法则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要使人们的思想认识有所归属:保持纯洁朴实的本性,减少私欲杂念。
老子提出了治国的三项具体措施。人治社会的统治者应该杜绝一切背道而驰的独裁统治,弃绝一切“以智治国”的政治体制。
仁义思想是站在有为的层面上设言施教,引导人们弃恶从善,化解社会矛盾,但这是主观片面的。在阶级社会里,仁义与否只能以统治者的利益标准来衡量。因此,仁义必然会成为统治者的阶级剥削和压迫人们的思想工具,仁义的本质就是吃人的。“绝仁弃义”是对套在人们头上的精神枷锁的彻底否定。
以利己主义的人生观来指导人生,在物质利益的诱惑下,不择手段的强盗、惯偷自然出现。“绝巧弃利”是对个人主义的彻底否定。
“绝圣弃智”“绝伪弃诈”“绝巧弃利”,是解决社会矛盾的三种具体方式。然而,只用文字来说明是不够的,所以还要让他们归结到具体的措施上来,那就是“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社会法律是神圣的,是在全民的共同培育下形成的,是合乎客观规律的,不允许肆意的加工和雕刻,否则就失去了自然性。合乎客观规律的法则是自然法、无为法,否则就是人为法、有为法。要推举品质纯洁、高尚的圣人,实行法治,即用“无为之治”取代“有为之治”。少些个人主义思想,多些集体主义思想,以集体主义取代个人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