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不想再就此事发表什么意见,但内心实在难以平静,更由于这个事件持续几天的发酵,惊动了不少大咖出来说话,有人文学院的教授,有心理学专家,有专业律师,还有许多在某些领域已经可以独挡一面的人,换句话说,都是我们目前这个社会的顶层精英。然而,在网络平民群情振奋,一致声讨刘鑫一家的冷漠、缺乏担当和不知感恩的背景下,我们的精英们,却总在发出他们所谓理性的但却完全有悖舆情的言论。
看了他们的言论,完全被那种摄氏零度以下的冰冷给冰到了。
也或许,他们之所以能够走到今天的地位,本就不是因为他们的热血,而是因为无情!因为只有够冷血,才有多冷静!
纵观各位精英们的文章,其实观点无非以下几点:杀人偿命,凶手即将接受法律的严惩,虽然在日本,杀一个人不至于判死刑,但至少会让凶徒在铁窗内舔舐凶残带来的恶果;死者已矣,刘鑫在法律上并没犯错,至于道德上的责任,并不能由网络舆情来裁决,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江母的所作所为也涉及违法,虽然其情可悯,但法律就是法律,法律面前,同情心只是苍白的烟云。
然后,精英们几乎异口同声的将枪口转向网络,几乎一致裁定近几日的各网络平台对刘鑫一家的声讨属于网络暴力。我实在想不明白,他们又是站在哪个制高点上,对这几百万网民盖棺定论的呢?网民说的,就没有依据,而他们三两下,就可以有理有据的裁定了?这是否属于常说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诚然,精英们所站的社会位置不同。但正因为这种位置不同,是否更应该发挥他们在这个社会的正能量的指挥棒作用?
且看各位大咖的精彩论断:
某心理学专家说:“这事没有该不该,只有爽不爽。”
某专业律师说:人心再无温度,却也不能“杀死”刘鑫。
某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江歌被杀刘鑫无罪,法律无责不代表道义无责。
心理学专家用如此不严肃的话语发表言论,我不知他又是站在哪个制高点上,他在发这篇文章的时候,心中是否曾经闪过“江歌”这个名字?律师则避重就轻的略过事情的漫长过程,只逮住几个愤激网民的“不得好死”大作文章;至于教授,标题似乎站在江母那一边,可我通读他的文章不下四五次,却始终找不到“法律无责不代表道义无责”的相关理据,倒更多的是冷冰冰的言辞。
写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一个道德凌驾于法律的社会,可能是个动荡的社会,但一个毫无道德底线的社会,就会是一个和谐的社会?
真正的道德指挥棒,从来不会交到老百姓的手上。就在各位大咖一致认定,刘鑫在门的另一头守着自己胆小懦弱的生命放任自己的好友生命无端的流逝是一种人之常情,是否也在导引我们的社会道德,在一步步的失去血性?如此以往,我们的家长,学校是否就可以教育我们的孩子,当真正的危险降临,你们应该守好自己卑微的生命和污浊的灵魂,莫管他人鲜血淋漓?哪怕那是你最好的兄弟姐妹?哪怕那是你至亲骨肉?
于是,就有了如下的评论:
新世纪以来,国民的生活越来越好,但社会道德问题始终受到诟病,从“扶不扶”到“让不让”,难道还要到如今的“救不救”?
且撇开“门究竟是否反锁”不谈,是否可以就300的冷漠谈谈?可是我仔细看了各位精英们的文章,似乎都不愿去谈及这个话题,他们似乎非常默契的集体沉默!
其实这个事件很简单,网友们的论断也很简单,如果说刘鑫在那扇门背后的行为,是凌迟了江歌高尚的灵魂,那么,这300天的逃避和冷漠,无疑就是在凌迟江母的心灵!如果对这样的行为还可以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那这个社会的公义何在?道义何在?
末了,最后说几句。从来不会真有网民会去让刘鑫“不得好死”,那不过在网络上的一种宣泄而已,根本不必那么较真,现实中哪来的《死亡通知单》,哪来的“dark”?
倒是这句话更现实,“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可是,我真的希望,将来有一天,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可以骄傲的说一声“高尚是高尚者的通行证,卑鄙是卑鄙者的墓志铭”,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国家才可以实现真正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