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许三观卖血记》

望文生意,看到书名就猜想本书是写有关许三观卖血的事。

读书前先读作者:余华,是当代作家。1960年生于浙江杭州,1977年中学毕业后,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深造。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5年获得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 现就职于杭州文联。

接着我带着疑问读完了本书:许三观为什么要卖血?这血到底卖的值不值?他卖了血以后又怎么样了呢?

作者余华以时间顺序展开叙述,用平淡的语言,以时间发展为顺序,将许三观近四十年的生活转化成小说,正如,他在中文自序中说的,他迷恋长度,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他就这样虚拟了几个人的历史,却唤起了一群人的回忆。写了那个时代的思维和存在,写了那个时代人们生存的目的和价值,写了那个时代人们对事物的看法。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纯粹是一种好奇式的体验。卖血有钱了,就想结婚。

许三观把许玉兰带去那家胜利饭店,在许玉兰身上花了八角叁分钱后,许三观让许玉兰嫁给他。许玉兰却告诉他,她男朋友是何小勇,她父亲也喜欢何小勇。于是,许三观提着一瓶黄酒一条大前门香烟,去到许玉兰家里,这就算是提亲吧,他从经济角度说出自己的优势,最厉害的,他抓住了许玉兰父亲的痛点,他只有一个女儿,要是许玉兰嫁给了他,他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这样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说起来他娶了许玉兰,其实他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这些话打动了许玉兰的父亲,他收了许三观的烟和酒。一个月后许玉兰嫁给了许三观。婚后他们两个人也是很恩爱的。许玉兰在五年时间里生下了三个儿子,许三观给他三个儿子取名为许一乐,许二乐,许三乐。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遇到难事了: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打伤住院,方铁匠要许三观出医疗费,许三观没钱给他,方铁匠只好拉走了许三观家的所有家具除了一张床。许三观想去赎回自己的家具,赎回自己的家。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是在一乐打人风波过去之后,许三观出轨了,出轨的女人是林淑芬,这次是补偿林淑芬,不过这次卖血的确也因为遇到了根龙和阿方这两个带许三观入行的师傅。作者通过对这两个人物的描写可以侧面反映出卖血者的下场。

许三观则用第一次卖血的 35 元娶了漂亮能干的许玉兰,并育有三子。生活里最不如意的坎应该是许一乐给他带来的接二连三的意外,许一乐失手伤人的意外成了许三观第二次卖血的缘由,许一乐出身的意外埋下了许三观第三次卖血的种子。

三位老友的偶遇促成了许三观的第三次卖血,在他人眼里这次卖血有些冲动,没有多少意义,但是在许三观看来却是必要的,补偿报答林芬芳是他当下最想做的事。这次卖血依然 为许三观带来了35 元的额外收入,许三观将这次的收入分成了三份,一份是补偿自己的, 照例点了份炒猪肝和黄酒;一份用来购买补偿林芬芳的营养品;最后一份是将剩下的三十元 留为私房钱,可以用来疼疼二乐、三乐,哄哄许玉兰,但却唯独不包含一乐。此时,许三观 对一乐的“决绝”已经深深地潜伏在脑子里了。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全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为了生存,为了在这苦日子里活出一点甜,他去卖血了。

这一次卖血后,他决定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顿好的。

许三观对家人说,“今天这日子,我们要把他当春节过”。的确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这会儿要去饭店吃饭,可不就是过年嘛。所以他让许玉兰穿上精纺的线衣,穿上卡其布的裤子,总之就像过年一样。

许三观打算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元七角钱的面条,可他不甘心带一乐去,因为一乐不是他儿子。于是想让许玉兰去小吃店给一乐买一个5角钱的烤红薯。

许三观在乎尊严,介意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可他终究是善良的。实际上他已经认了这个儿子。他不再骂一乐了,他把一乐背到背上,带他去胜利里饭店吃面条。

后来,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学以致用,余华作品中的人物都是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却往往又都是有血有肉的大人物。人活在这个世界,无论出身、地位如何,毎一个人的一生都是值得大写的不朽人生。我们可以注意观察自己周边的人,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毎个人的一生都带有时代的烙印,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你的小说中的主人公。也祝福自己早点拿起自己的笔开启小说创作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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