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修订后的《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市、区县(自治县)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分工统一向社会发布,自媒体不得擅自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这是自媒体收到了另一个“紧箍咒”,随着自媒体人和平台越来越普及,人们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变得非常便利,较大的流量直接意味着可以收到更多的企业广告、软文收入。于是,有的自媒体人为了夺人眼球,吸引关注量,甚至会不计后果的发布一些来路不正的灾难性新闻。
比如,早在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过后,网上和坊间就开始流传一些消息《广东、海南、福建等地也将发生大地震、大海啸》,一时间人人自危。幸而当地有关地质专家、政府权威等进行危机公关通过传统媒体、官方媒体等进行信息滚动式辟谣,才稳定了社会秩序。
再比如,2011年的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中,就爆发了谣言:“神秘手”图片引发“掩埋活人”传言。
该微博帖子称,浏览《高清:动车追尾事故现场》的图片时发现,在搜救工作已经结束后,在从高架铁路桥上摔下成两段的动车车厢里竟然还有人。该微博一发布,就引来无数网友热传。 这张被成为“神秘手”的图片引发了网上“掩埋活人”传言,引发了网友有关阴谋论的猜测。对此,该图片拍摄者鞠焕宗很快辟谣,事实上为清理车厢内部的施救人员的手臂。
人们常说“谣言止于智者”,但也常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截止目前,仅仅是微信公众号就有约2000万个,还有微博、头条号等几十个自媒体平台。在这些平台上想要传播一个极端的话题,太快太容易了。所造成的负面、被动、消极的舆论氛围是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
天气等自然灾害等消息,属于重大消息,极容易引发恐慌。此次重庆市发布《条例》规定“自媒体不得擅自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之前的几年时间,先后有河南省、山东省、北京市、天津市等大部分省市在《气象灾害防治条例》中,就明确规定:天气、气候实况,应当由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根据防御气象灾害和公共服务的需要,按照职责向社会统一发布。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报、警报、预警信号及天气、气候实况。
当然,“自媒体不得擅自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并不是自媒体带上的第一个紧箍咒。
2017年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各类新媒体都会纳入到管理范畴,涉及到通过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也就是说,没有拿到“许可牌照”的新媒体,都将无法采写新闻信息。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但,可以按照要求转载。
至此,对于自媒体的有“禁令”,已经差不多形成一个整体闭环了。这对于传统媒体继续消亡,新媒体内容创业继续深入发展的2018年来说,不知是喜是忧。
文/孙广聚 赵宏民 来源:媒媒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