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视角下临城潘氏贞节坊的再审视
张范津
潘氏贞节坊,位于临城县城西南的南程村,建于乾隆二十年(1755年)季春,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名全称为“旌表清故儒士赵芙之妻潘氏贞节坊”“潘氏贞节坊”是它的简称,也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中的名称。
牌坊是最具中国特色的建筑之一,历史上,朝廷对功勋、科第、德政以及忠孝节义的表彰往往是以立牌坊的形式进行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牌坊堪称中国传统的标志性建筑。尽管这么说,但除了照片、影视剧中的牌坊外,我还真的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一座现实中的古牌坊。外出旅游肯定有过遇见,但走马观花,即使见了,心不在焉,也视若无睹。
2017年在临城巡察期间,听巡察办杨振营主任说临城有座潘氏贞节坊,我为之一动,决计前往,一睹那座贞节牌坊的风采。
此牌坊为三坊四柱型,青石雕刻,保存基本完好。
牌坊正上方,居高临下嵌着一块刻有“圣旨”二字竖匾,宣示着牌坊的规制。正楼随梁上“旌表清故儒士赵芙之妻潘氏贞节坊”15个字,表明的是被褒扬的主体。在“圣旨”下面的随梁坊上所刻的“清标彤管”,正楼两侧立柱上“节烈由来静女事,纲常须用贞妇担”的楹联,以及东西次楼随梁坊“江汉濯之”、“秋阳暴之”的横幅,分明就是颁奖词了。
据史家考证,中国的第一座贞洁表彰纪念物不是贞节牌坊而是“台”,曰“怀清台”,位于现重庆市长寿区龙山寨,是秦始皇为巴蜀一个守寡的妇人怀清所筑。《史记·货殖列传》有载。“巴寡妇清,其先得丹穴(产朱砂的矿穴),而擅其利数世,家亦不訾(不可比量,不可计数)。清,寡妇也,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秦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之后随着历史的演进,对表现突出的贞妇烈女,文字表彰者入史志之“烈女传”,实物宣介者立贞节牌坊。
由于认知原因,人们对于贞节牌坊似乎总有一种污名化的倾向,一提贞节牌坊四字,不少人都会产生一种异样的感觉,甚至义愤填膺。有人悲叹:一座牌坊一付枷,摧残多少女儿花?时人不解节妇苦,只道皇恩赐赵家。有人诅咒:每座牌坊下面,无不埋葬着一个被害女性的心酸与血泪。有人惊呼:至今仿佛都能听到、看到她们说不尽的悲怆与哀戚。
难道它真的就这么可憎、可恨、可怕吗?我以为未必见得。
面对这座工艺考究的贞节牌坊,面对一个女人由青丝变皓首的历史遗迹,面对一个或悲戚、或安适的未知灵魂,面对人们嘈杂的议论,我陷入了良久的沉思……
贞节牌坊的价值导向
牌坊彰表的主人潘氏,是临城县留村人,她与南程村赵芙定亲后,赵芙病逝,潘氏终不再嫁,守贞节,尽孝道,代夫为公婆养老送终,受到邑人传颂。县府将其事迹呈报当朝后,乾隆帝感其所为,颁旨建坊,以表彰她的贞节孝道,所以便有了这座牌坊。
皇帝为一个平民下诏建贞洁牌坊,实属不易,能够打动皇帝,批准以皇家名义建坊,更不是一件小事,若随随便便就能讨得皇帝圣旨,那不遍地都是牌坊了吗?
据史家统计,从东周到清初(顺治、康熙年间)仅入载《古今图书集成》的节妇、烈女就有49383人,其中节妇37226人,烈女12157人。明代节妇27141人,烈女8688人,清初(顺治、康熙年间)节妇9482人,烈女2841人。小品语言“用脚指头来想一想也会知道”,实际数量肯定远不止这些,而若仅为明清两代入统人数的三分之一立牌坊,恐怕也不得了吧。
一位柔弱的小妇人,仅仅靠安安静静地守寡一生,就可讨来圣旨,赢得建贞节牌坊之殊荣?谁会相信?从历代贞节牌坊筑建的背景分析,多半鼓励的是折翅之后的凌空飞翔,旌表的是柔弱背后的自强有为,展示的是对家庭责任的努力担当,恐怕这才是它的真正价值取向。
这里,贞节是前提,有为才是关键。潘氏坚守贞节,恪尽孝道,以一己之爱,去延续着另一份爱,以一己之孝,滋养着无价的天伦,以柔弱之躯为公婆养老送终,才终使自己荣登道德之巅,赢得建坊之誉。
试想,建立贞节牌坊,若仅仅是把鼓励丧夫及被侵犯女性的自残自戕作为目的,与自身统治何益?与社会治理何益?
贞节牌坊的现实意义
现实社会中离婚者逐年增多,应该是不争的事实。婚姻似乎已不再是一生一世的约定,更不是无论富有还是贫穷、健康还是疾病、美貌还是失色、顺利还是失意都至死陪伴的承诺,在爱情婚姻中诚信和然诺,忠贞和高洁正在变得越来越脆弱。有的人甚至一恋爱就同居,一言不合就分离,直至最后结婚成家,自己都不知道是“几婚”了。
潘氏贞节坊,是牌坊,是建筑,更是一段历史。它是忠贞文化的载体,是一种文化的认同、精神的支撑。通过这座贞节牌坊,让人关照的是婚姻爱情中阴阳之间的厮守,体验的是夫妇感情上那令人仰视、敬重的纯净和高洁。
因为父母亦或自己与赵芙有约在先,所以在赵芙英逝后,便以终生不再嫁娶相践,即便是阴阳之间的厮守,也要坚持到最后的一刻,直到自己倒下。这是何等的决绝,何等的凛然。潘氏用自己的一生,对传说中的抱柱之信做出了生动的演绎,对讲诚信、重然诺做出了完美而苛刻的诠释,最终成就了一个不可企及的典范。
在这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的咏叹对于她还有意义吗?
面对这座牌坊,那些“几婚”男女们不该深思吗?
贞节牌坊的理论辩误
在人们的认知中,“饿死事小 ,失节事大”是总与贞节牌坊紧密相连的,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有多大?一言难尽。
实事求是地讲,在中国历史上,女性的地位并不是像我们以往想象的那样糟糕,夫权压迫、公婆欺凌。历史毕竟是从母系社会走来的,特别在远古时代,女性在两性关系上是自由且起主导作用的。只是到了秦汉以后,才开始有了对女性生活习惯的约束性规定,实施也并不严格。不然怎会有秦始皇母亲赵姬与吕不韦、嫪毐的隐情?怎会有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据专家统计,在汉、唐两代,公主再嫁、三嫁者就有二十多人,更有赵宋时代,仁宗皇帝迎娶二婚女曹丹姝为妻的记载。明以后,由于国家制度和政策的奖励与强制,加之理学思想中“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观念的不断被强化,节烈妇女数量才大幅度增加,节烈在成为社会共守道德规范的同时,也日益变成了节制妇女的枷锁和镣铐,这或许才是一个基本的历史逻辑。
毕竟社会是多元的,所以审视问题也应该是多维的。“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我国历史上的节烈文化,不能不承认它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规范作用。此处必须声明,我绝不是对“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 ,失节事大”笃信有加的封建卫道士,而且坚决唾弃这种无视人性人情的歪理,更不赞成那种愚贞愚烈的所谓节烈。但我也绝不愿将节烈污名化,把其看得那样悲悲切切。因为我一向将家庭幸福、人伦温馨奉为圭臬,反对杯水主义的所谓人格解放理论,对水性杨花恨之入骨,对张扬婚前性行为的所谓奉子成婚嗤之以鼻,对婚内外遇诟病不齿。
传统的节烈文化,其弊不在于它对女性约束的严格,而给其身心带来了什么危害,中国佛教史上的女尼不也在戒律森严的环境下生存吗?应该挞伐者,是它“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说教的无理和荒谬,对男女平等原则的罔顾和践踏。对婚姻爱情的忠贞,是夫妻双方共同的遵循,而不应单单成为女人的牢笼和镣铐。
士需自重,女当自珍,如此而已。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