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人民日报上一篇文章《让“质检报告”经得起质检》(2021年8月16日09版),文中对一些网购平台上随意发布虚假“质检报告”的现象进行了曝光,并且对这种行为和后果进行了详细的破析。
由此想到房地产估价报告的质量管控问题,估价报告是对房地产这种大宗固定资产的价格进行估算和判断。对于个人而言,房地产价格的多寡可能直接涉及到1个或几个家庭一辈子的财产分配;对于单位而言,房地产价格的多寡可能直接涉及企业是否能够继续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对于国家而言,房地产价格可能直接涉及到税款是否流失;对于整个房地产市场而言,房地产价格可能直接影响到公平、稳定的市场秩序。
另一方面,房地产估价报告不同于其他指令性文件,其本质上就是一份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完整资料,如项目背景介绍、执行过程描述、执行结果分析、最终判定结论、相关依据材料等等,甚至还有复杂的数学模型以及各类调节系数,最后还得具有资质的估价机构和估价师在上面签字盖章才能生效,可见估价报告包含的内容专业且丰富。
因此,估价报告的质量管控工作虽然复杂,但还是得势在必行。
估价报告的质量管控涉及到如下三方的协作配合:
1、委托方,估价报告的质量对委托方具有最直接的影响,因此委托方是这三方中对估价报告质量提高有最迫切的需求。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委托方当前的利益,甚至和委托方长远的利益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2、估价机构,可能对估价报告质量管控工作持矛盾的态度,一方面如果质量管控来源于企业内部,肯定是希望能够提高估价报告的质量,这样不但有利于内部管理,而且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有利无害;另一方面如果质量管控来源于外部,这就相当于在估价机构头上悬了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显然估价机构本能上就会抵抗这种行为。
3、行业主管部门,从行业管理角度看,估价报告质量管控是一种非常好的管理手段,因此行业主管部门肯定是欢迎的。但考虑到管理的质效问题,行业主管部门会从整个行业管理的大局上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而不会把估价报告质量管控作为一个独立的管理事项进行看待。
综合以上,委托方最希望加强估价报告质量管控,估价机构很大可能处于一种被动、矛盾的地位,而行业主管部门则是要兼顾两者的情况,从行业管理的宏观大局上进行管理措施的逐步提升。
由此可见,估价报告质量管控的业务和技术固然重要,但估价报告相关方的态度更加重要,因为他们的态度直接决定了估价报告质量管控能不能落地应用,否则再好的业务和技术,如果不能应用也都是空谈。
当然,按照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业务和技术的积累不应该是空谈,现在不能应用只是时机未到;无为而无不为,当机会窗口来临的时候,有前面的积累我们就可以顺势而为,也许这项工作就能够逐步开展起来了。
为了让估价报告能够经得起考验,看来还有很多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