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是一种教育的分类方法。教育目标可分为三大领域: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动作技能领域。
一、认知领域
1.知道(知识)(knowledge)
是指认识并记忆。这一层次所涉及的是具体知识或抽象知识的辨认,用一种非常接近于学生当初遇到的某种 观念和现象时的形式,回想起这种观念或现象。
提示:回忆,记忆,识别,列表,定义,陈述,呈现
2.领会(comprehension)
是指对事物的领会,但不要求深刻的领会,而是初步的,可能是肤浅的。其包括“转化”、解释、推断等。
提示: 说明,识别,描述,解释,区别,重述,归纳,比较
3.应用(application)
是指对所学习的概念、法则、原理的运用。它要求在没有说明问题解决模式的情况下,学会正确地把抽象概念运用于适当的情况。这里所说的应用是初步的直接应用,而不是全面地、通过分析、综合地运用知识。
提示: 应用,论证,操作,实践,分类,举例说明,解决
4.分析(analysis)
是指把材料分解成它的组成要素部分,从而使各概念间的相互关系更加明确,材料的组织结构更为清晰,详细地阐明基础理论和基本原理。
提示: 分析,检查,实验,组织,对比,比较,辨别,区别
5.综合(synthesis)
是以分析为基础,全面加工已分解的各要素,并再次把它们按要求重新地组合成整体,以便综合地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它涉及具有特色的表达,制定合理的计划和可实施的步骤,根据基本材料推出某种规律等活动。它强调特性与首创性,是高层次的要求。
提示: 组成,建立,设计,开发,计划,支持,系统化
6.评价(evaluation)
这是认知领域里教育目标的最高层次。这个层次的要求不是凭借直观的感受或观察的现象作出评判,而是理性的深刻的对事物本质的价值作出有说服力的判断,它综合内在与外在的资料、信息,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推断。
提示: 评价,估计,评论,鉴定,辩明,辩护,证明,预测,预言,支持
二、情感领域(active domain)
情感领域的教学目标,以克拉斯沃尔(Krathwohl DR)为首,于1964年提出,分为5个层次:
1、接受
2、反映
3、形成价值观念
4、组织价值观念系统
5、价值体系个性化
三、动作技能领域(psychomotor domain)
布鲁姆在创立教育目标时仅意识到动作技能领域的存在,未制定出具体目标层次。1972年Simpson EJ提出动作技能领域教学目标分7个层次:
1、知觉
2、定势
3、指导下的反映
4、机械动作
5、复杂的外显反映
6、适应
7、创新
设计问题启发
所提问题可以从简单逐渐发展到复杂;
可以按学习目标的要求,分层次提出问题;
分层次提出问题--认知性问题
认知性问题:它是对知识的回忆和确认。
如:“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当汽车向右拐的时候,坐在汽车上你会向哪边倒?”
分层次提出问题--理解性问题
理解性问题:它主要考察学生对概念、规律的理解,让学生进行知识的总结、比较和证明某个观点。
如“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你能用自己的语言来说清楚什么是惯性吗?”
分层次提出问题--应用性问题
应用性问题:它主要是指对所学习的概念、法则、原理的运用。
如“用法律条款解释为什么应该执行‘疑罪从无’的原则?“,“用惯性来解释为什么汽车开动时,人会往后倒?”
分层次提出问题--分析性问题
分析性问题:它主要让学生透彻地分析和理解,并能利用这些知识来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辩护。
如“为什么会发生类似余祥林那样的冤假错案?”,“为什么说光电效应说明光具有粒子性?”
分层次提出问题--综合性问题
综合性问题:它能使学生系统地分析和解决某些有联系的知识点集合。
如“什么情况下法律会不公平?”,“如果物体间没有摩擦力,世界将会怎样?”
分层次提出问题--评价性问题
评价性问题:理性地、深刻地对事物本质的价值作出有说服力的判断。
如“余祥林冤假错案被嚗光是好事还是坏事,为什么?”,“爱因斯坦相对论的科学价值是什么?”
分层次提出问题
这六种类型的问题中,前三类是属于初级层次的认知问题,它一般有直接的、明确的、无歧义的答案,而后三类问题属于高级认知问题,通常没有唯一的正确答案,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回答。
在问题设计中,提倡课堂教学不能仅仅局限于初级认知的问题,在适当的时机,高级认知问题更能够激发学生的思维,从而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观念和自我评价体系。
扩展资料:
在中国进行的课程改革中,学习和研究布鲁姆“掌握学习”的理论,对我们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乐观主义的学生
布鲁姆的“掌握学习”是一种有关教与学的“乐观主义”教学理论。之所以说是“乐观主义”是因为:这一理论从根本上反对个别差异先天性和不变性的观点,而“主张只要能找到帮助每一个学生的方法,那么从理论上说所有学生都能学好”。
以往学校的做法,往往是按照正态分布,把学生分为若干等级,并把这种划分标准作为衡量学生优劣的稳定、持久的依据,并影响学生的整个学习生涯。受其影响,“教师在看待学生时,只希望班内三分之一的学生成绩不及格或刚及格,三分之一的学生成绩不及格或刚及格,三分之一的学生完全掌握了学习目标和内容。
而学校的主要精力往往都放在这三分之一的优生上,对其他三分之二的中差生则兴趣极微”。这种不合理的做法所导致的结果必然是教学质量大幅度下降,以及人为地制造大批的差生。
“掌握学习理论”是对传统教学中等级、分组制的挑战,打破根深蒂固的偏见,主张教师对每个学生的发展充满信心。
并为每个学生提供理想的教学,提供均等的学习机会,为需要帮助的学生提供充足的时间和帮助,让每个学生都得到理想的、适合自己个性需要的教学,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发展。这种乐观主义的、面向全体的学生观,对于当前教育教学改革中新的学生观的确立具有重要的意义。
2、新型的个别化教学实践
“掌握学习”是一种新型的个别化教学实践,它既不悖于集体教学,也不是纯粹的个别化教学,而是在集体教学的基础上进行的个别化教学。
教育实践证明:个别化教学效果显著,但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师资;集体教学虽然能在短时期内教授大批学生,但效果较差,容易产生大量“差生”。“掌握学习理论”通过特定的程度,将集体教学与个别教学相结合,取得较好的效果。
“掌握学习”的实施程度一般有三个步骤,第一,阐明学习所必需的先决条件。第二,研制实施的程序。第三,评价这种策略对教师与学生所产生的结果。
掌握学习的策略,客观上对教与学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对学生而言,在提高学习效率,激发学习动机,消除焦虑和压抑心理等方面都有明显的效果;对教师而言,有助于教师面向全体学生教学,有效地因材施教,并对学生充满信心,实现学习成绩的“大面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