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唯物主义的无神论者,记事起所受的教育,形成一种难以剔除的执拗,我对它也毫无办法。所以即使曾经对佛教和基督教产生过浓厚兴趣,甚至有着皈依的打算,但最后还是说服不了自己。其实这也是一种尊重,虽然不信神,但对宗教依然心怀敬畏,事关信仰,如果有一丝怀疑,也不能列身于信徒的位置,不能因有所祈求而自欺和欺人。
曾经背诵和抄写《心经》,仅仅是因为它开宗明义的字面意思,它意蕴无穷,但又明白易懂,像净土宗的念佛一样易于使用。抄经和背经,也曾让纷乱迷茫的心安静下来,进入短暂的忘我、虚无的状态,起到了抚慰和麻醉的作用。
但是无法从宗教中获得真正的归属感,虽然也曾在教堂庄严慈悲的音乐和诵经声中不由自主的流下泪水,但我仍然是迷途的羔羊,无法获救,也没有依靠。能相信和依靠的只有自己,从来没有寄希望于神灵或他人,即使无助,即使一直缺乏安全感,仍然清醒的知道,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所以对于《圣经》的阅读,并没有把它完全作为宗教的书籍来读,一直觉得《圣经》就是国外版的《史记》,同样有着迷人的故事和语言,有着浩瀚悠远的历史记忆,有着博大深邃的思想,有着影响深远的文化传统。相比之下,《圣经》的内涵更为丰富,影响更为广大,如果想了解人类和历史,这两本书不可不读。
《圣经》还在读《旧约》部分,其中关于犹太民族的历史,使我第一次了解了“以色列”这个名称的由来,原来它曾是一个人的名字,在那个民族的源头和分支,繁衍、迁徙伴随着无数兴衰和故事,开始时想画一个人物关系图,但随着看到的人名太多和年代跨越的久远,遂打消了念头。以色列这个古老智慧的民族,在出埃及后,单是二十岁以上,能出去打仗的人数就已达六十万以上。他们的神在引领他们离开埃及前往应许的“流奶与蜜之地”的过程中,对人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进行了详细的规范,细到“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和祭祀用面饼的油与面粉的用量,让人叹为观止。
而《创世纪》中亚当形容夏娃所说的“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简直可作为最深情的情话。“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和“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可以说是人类自开天辟地以来恒久的宿命。
宗教就是哲学,就是人对自身命运的追问和思考,对幸福永不停止的祈求与追寻。为受苦的肉身的灵魂寻找一个依靠,万千年以来,渺小的人类仍在跋涉不止。
也许信神的人是幸福的,但面包和房子,只能使用双手来创造。
相信自己,依靠自己,是否能够得到最后的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