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到《尊重与希望》的第十一部分关于“奇迹问句”。其中说到奇迹问句的使用是有限制的,比如咨询师对来访者有稳固的理解基础;来访者已有一定能量,对未来怀有希望;来访者不是处于危机或高情绪中。
奇迹问句使用的五项原则:
1.要发生奇迹的事,需是对当事人有重要意义的,且此事对当事人来说是“无法自然发生改变”的。
2.要强调的是当事人“带来晤谈的特定问题”突然解决了,而不是生活中的“全部问题”。
3.奇迹发生是立即性的,是与现今生活相联系的。
4.要强调当事人是一觉醒来“并不知道”奇迹发生了的情况下,去辨认奇迹发生的信号。
5.继续邀请当事人关注一些小小的差别与改变,并猜想“他人”会看到什么不同,进而进一步地探讨不同的角色观察到的差异及其意义、助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