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做人”和“学会做事”是人生两大重要事情,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实现。做人要懂得“诚之之道”,《中庸》指出:“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懂得“诚之之道”,就须“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朱熹认为:“学、问、思、辨,所以择善而为知,学而知也。笃行,所以固执而为仁,利而行也。”程颢指出:“五者废其一,非学也。”也就是说,“学、问、思、辨、行”是“学会做人”的前后相继、缺一不可的五步骤。朱熹在其《白鹿洞书院揭示》中把这五步骤称为“为学之序”,中山大学也把这五步骤奉为校训。我国其他学校特别是高校中的校训 用“学”的最多,其次是“思”或“行”,然而,用“辨”的非常少。若要引起人们对“辨”的重视,就必须对“辨”进行分析和了解。那么“辨”的内涵是什么?它与其他四项是什么关系呢?下面我们就这两个问题进行解析。
首先,“辨”就是对事物的分析与判断,也是对事物的认知。对事物作出判断基本上包含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两大类,事实判断主要是探明事物的真与假,这也是对价值判断的前提基础,而价值判断主要是在事实判断的基础上,表现为对事物的价值认定的判断,具体包括善与恶、是与非(或对与错)以及美与丑。
接着,我们阐述“辨”与其他四项内容的关系。一方面,“辨”是“学”“问”“思”的结果。“博学”“审问”“慎思”的目的是使人具备基本的认知能力,即明辨真假、善恶、是非、美丑的能力。这种基本的认知能力表现为能够独立思考,(不以他人观点为自己的观点,不以他人的思想为自己的思想,不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具有怀疑精神和批判性思维能力。只有如此,才可明辨,形成基本的认知能力。另一方面,“辨”是“行”的前提。只有对事物的真假、善恶、是非、美丑具备基本的认知分辨能力,才能够做出适当的选择;如果不具备上述能力,那么“行”也是盲人瞎马似的“行”,或是跟在别人屁股后的盲从,甚至会做出“认贼作父”“亲者痛仇者快”的错误事情。因此,“明辨”对于“笃行”而言,不但是重要的,而且也是十分必要的。一旦具备基本明辨能力,就不容易被愚弄、欺骗和蛊惑,就会根据自己审慎地分析和判断做出适当的选择,而一旦认定,就会坚定不移地按照自己的选择去做,道之所在,“虽千万人(逆之),吾往矣”。
依上述分析,“辨”是“为学之序”中介于“学”“问”“思”与“行”之间的重要且必要环节,不可越过,不可或缺。因此,需引起人们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