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不阅读不知道自己浅薄,其实,不写作也不知道自己见识短浅。最近写的文章多了,忽然觉得肚子里的墨水剩下的已经不多了,是时候补给补给了。
在多伦多这个异国他乡,想找一本中文书,不简单,但也没有想象中难。辗转两地,终于寻得《围城》一书。
埃里克森人生八个阶段中,18岁到40岁这个早期成年阶段的主题(virtue)是爱(Love),心理危机是亲密vs孤独(Intimacy vs isolation)。人在世界中是孤独的,渴望一份爱也是情有可原。人间自有真情在,父母对子女的疼爱之情,男女之间的欢愉之情,朋友之间的惺惺相惜之情,无不令人动容。这个阶段的情,犹以男女之情为甚。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人在生活中无法找到的东西,总喜欢通过阅读书刊,幻想是书中男女主角,得以完成愿望。读《围城》的初衷,也不过如此。高中时曾读过《围城》,只可惜那时太小,没读通透,如今再读,不能说读通读透,只能说多了一份人生感悟。
方鸿渐在《围城》中,经历了四段情。
第一段情,是在回国路上与鲍小姐的露水情缘。鲍小姐满足了男人的一切幻想,漂亮的脸蛋,魔鬼的身材,洋化的个性。虽然有未婚夫,但是在船上不住地引诱方鸿渐。方鸿渐深知这样的感情不会有结果,但是,对于送上门的如鲍小姐般妩媚的女子,又有多少男人把持得住呢。这样的感情,是惊险的,也是刺激的。大家都知道鲍小姐有未婚夫,但是她还是对方鸿渐投怀送抱。同船的人假装默不作声,其实都在看好戏呢。船上与鲍小姐发生的种种,在船到达香港的那一刻,便都烟消云散了。分别的时候,也没有好好的告别,或许这样的感情,无疾而终才是最好的结局。
第二段情,是大学同学苏文纨对方鸿渐的单相思之情。不管男女,总会喜欢和享受被别人喜爱着,哪怕对那人并没有感情。对于苏文纨,方鸿渐从来都没有动过情,很多时候,都是借她来接触表妹唐晓芙。对于苏文纨的相思之情,方鸿渐一直抱着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态度。苏小姐毕竟是女孩子,虽然喜爱之情溢于言表,但是总不好意思直接挑明。一来二往,只怕苏小姐误解了方鸿渐的心思。那日苏府告别,方鸿渐临别时碰了碰苏小姐的手,文纨怎能轻易忘记呢。直到那日共对明月,美月当空,文纨早已顾不得女人家的矜持,对方鸿渐用外文说吻我,方先生唯唯诺诺地凑上前去。花前月下,一副良辰美景。共影成双对。回家以后,方鸿渐清醒冷静下来,决定还是当断则断的好,当面不好意思说的话,还是用信一表心志。
第三段情,是和苏文纨表妹唐晓芙的真爱之情。虽然最后并没有在一起,但是总觉得唐晓芙才是最适合方鸿渐的那个人,只是在错的时间遇上。又或者,苏文纨表妹这一身份,就注定了他们不能走到一起。方鸿渐和唐晓芙之间有太多误会,有太多苏文纨的添油加醋,使得他们对对方有太多的误解。倘若两人平心静气,坐下来,好好聊聊,说不定能化解误会。只可惜两人都年少气盛,唐晓芙偏信表姐的一面之词,方鸿渐也不愿意放低身子刻意讨好,最终分道扬镳。其实,最美好的爱情也不过于两个相互欣赏的人,最后并没有走到最后。那样,记忆中的他/她都是美好的样子,而不是为了柴米油盐酱醋茶而吵架,为了生活琐事而生气。记忆中的她永远光鲜亮丽,而不是为了做饭而手忙脚乱的丑态。记忆中的他学富五车,而不是为了仕途怀才不遇终日抑郁寡欢。用现代的话说,这样的他/她永远存在于微信朋友列表中,逢年过节免不了互相祝福,朋友圈从不吝啬点赞,偶尔不动声色地评论。就这样,保持着最熟悉的陌生人的关系。
第四段情,是跟孙柔嘉的夫妻之情。对于赵辛楣的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情侣,保证结婚之后不会离婚,这句话道理好像说得过去,看看方鸿渐和孙柔嘉旅行中相安无事,结婚之后反倒鸡飞狗跳,不得安宁。男女都一样,在恋爱的过程中总喜欢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收起那大男子主义(男)和尖酸刻薄(女)的一面。订婚之前,方鸿渐觉得孙柔嘉是个不令人讨厌的女子,订婚特别是结婚以后,发现之前对她了解太少,订婚实在过于仓促。女人结婚之前总觉得没有安全感,生怕男人看到自己不好的一面就会因此而离开。等到结婚了,一张婚纸在手,女人就有了安全感,好像就有了刁蛮和骄纵的本钱,平日里装出的识大体、知书达理的样子早已随风飘散开去。婆媳关系,妯娌关系,婆家与夫家的关系,是剪不断理还乱。孙柔嘉虽说是大学生,但可惜学的不是中国式关系的专业,在众多关系中,不由得昏头转向,分不清方向。可悲的是,方鸿渐要是飞黄腾达,或许还能稍微分散分散注意力、抚慰她受伤的心灵。只可惜方鸿渐的怀才不遇、自恃过高,而学历没有方鸿渐高的孙柔嘉,倒是在姑母介绍下谋得比方鸿渐工资高的工作,相反方鸿渐工作屡屡碰壁,让本就不牢固的夫妻关系危危可及。与孙柔嘉关系最好的姑母看不起方鸿渐,孙柔嘉也从心底里讨厌方鸿渐的家里人,特别是大嫂二嫂。不被家人祝福的感情,大多数都没有好结果。正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大难临头各自飞。多深厚的感情在一次次争吵中也会被磨平,可人儿怎么就变得跟那骂街的泼妇没什么两样,文质彬彬英俊潇洒的他原来骂不过口也会上手。小说最后对于六小时前的方鸿渐和孙柔嘉的美好心愿,带有一丝悲凉的意味。时间不能倒流,说出口的并不是发自真心的气话收不回,说不过的一时兴起的推揉忘不了,所谓的爱情就这样被现实打败。
男人都是视觉系动物,一开始都会被像鲍小姐这样的性感尤物所吸引。这样的女人,对男人来说,是一种致命的生理诱惑,嘴上可以说不,但是下半身分分钟出卖了他。招摇的女人,不愁身边没有一堆护花使者。在她们眼里,男人都一样,不管长得好坏。既然这样,为什么不挑个有钱的呢,哪怕哪天没有了爱情,好歹还有他们曾经送的名贵的礼物作为纪念。鲍小姐的未婚夫,黝黑的皮肤,光秃的头颅,但是有钱送她出去英国读书,如今学成归来,鲍小姐更是没有离开他的理由。
唐晓芙跟苏文纨不同,她没有苏文纨作为女博士的孤傲和清高,她拥有的是她这个年纪正好的活泼和开朗。通常这样子的女生,最讨男生喜欢了,不分年纪。苏文纨这样的女子,虽然饱读诗书,但是她没读懂男人这本书,孤傲和清高只会让男生对她望而却步。相反,像唐晓芙这样的女生反而会让男生想进一步多了解一点。苏文纨博士的头衔让男人在她面前都自愧不如,而唐晓芙这样未经世事的少女,男人则可以在她面前放肆吹牛皮。
而对于像孙柔嘉这一类的女子,其实在生活中很常见。长得没有让人一眼认出来的标致,在人群中不大作声,问起她的看法和意见,她倒也能说出一套自己的观点来。她们善于掩藏自己的喜怒哀伤,打扮得落落大方,行为举止也像是个小家碧玉。只是,这样的女人太平凡了,人群中一抓一大把。让人并没有一认识就想要深入了解的冲动。这样的人大概是个好的旅伴,没有太多的要求,凑合就行。但是对于婚姻,这并不是凑合,这毕竟是一辈子的事情。方鸿渐听赵辛楣的话凑合了,结果落得个如此下场。早知如此,有何必当初凑合呢。
相信再过十年、二十年再读《围城》,感想跟今日肯定不同。好的作品,值得再三阅读,再三推敲。《围城》自1947年出版以来,已经有70年的历史,放之于人,已是古稀之年。作为流芳百世的经典之作,今日读来,并无落伍之感,个中字句,值得玩味,其中思想,仍未落伍。与当代名家相比,不相伯仲。
下面节录书中喜欢的一段作为结尾。
“现在想想结婚以前把恋爱看得那样郑重,真是幼稚。老实说,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外一个。早知道这样,结婚以前那种追求、恋爱等等,全可以省掉。谈恋爱的时候,双方全本相收敛起来,都结婚还没有彼此认清,倒是老式婚姻干脆,索性结婚以前,谁也不认得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