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分是个奇妙的东西,它能让两人相遇,也能让两人分离。它是相爱的理由,也是结束的借口。有太多时候,我们不得不相信缘分,有时,又对它无可奈何。
要说追自己的心上人,我还真是愧疚,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事。没像其他人那种追的轰轰烈烈,也没有做任何一件事刻骨铭心,不对,曾经幼稚时,学别人刻字。用小刀将对方的名字刻在自己的手臂上,那时,还觉得自己好牛逼,直到有一次,一个朋友学着当年的我时,我劝她不要,我说留疤很丑,我还把手给她看。是的,突然觉得很幼稚。我这么做,对方又不知道,痛的是自己,丑的是自己。
看到手上的疤痕,想起了刻字的那天晚上。班上在放电影,我得两个同桌都去找其他的小伙伴,只剩下我一个人在原位。那个时候教室里漆黑,没人看得到我在干嘛,于是,我拿出小刀,在手上慢慢划着,就算有血流出来,我也没觉得痛,继续把它写完。当然了,我写的是字母。
再后来,每次夏天穿短袖时,我总会看到这个疤痕,它在提醒我,我喜欢这个人。直到现在,它终于消去,似乎在告诉我,我对你的爱也消失了。这个疤痕消失用了四年,而我对你的喜欢是七年。
我从来没有做任何事情来取得你的同意,我相信缘分,我相信它让你离开有它的原因,我也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会相遇,我们重新相识,我重新喜欢你,你那时会接受我。
或许我等不到那一天,又或者你不愿意有那一天,你找到更好的女孩,我找到更好的男孩,然后我们再没有交集,各自在各自的世界流浪,然后安家。
或许你不会知道,当你毕业后我去了你的学校,被分到你原来待过的班级以及教室,我曾坐到你坐过的地方,遇见曾经教你的班主任。后来,我也进到你所在的高中,我与你终于又在同一个学校,可以终究没有对你说出任何一句话。
怪我懦弱,我只是不想打扰你原本的生活而已,我在你的生命中只是一个过客。没有哪个过客会在一家客栈里永远停留,除非是等人,或者这家客栈有意义。或许我是前者,又或者你是哪家客栈,而你就是意义。
等你高中毕业后,我仍然差一年毕业,你所念的大学,不自觉的成为了我的目标。我没想过要去哪里,可潜意识让我想要去哪里,熟悉你所在的地方,看你看过的风景,去你去过的食堂和图书馆。我只是想想。
你有你的生活,我不能陪你过,这是遗憾;你有你的未来,我无法参与,这是遗憾;你有你的梦想,我尽量给予支持,却不能与你一起奋斗,这是遗憾。
所有遗憾都无需被弥补。
听说你很喜欢吃糖,所以你生日时我给你买了一桶不二家。你说你很喜欢,可我并不知道,你因为蛀牙要去医院拔牙。你说你还是忍不住吃了几颗,我心想我是不是害你了,你却说没事,拔牙而已。我知道你很暖,可以越暖我越无法忘记。
你是好男孩,所以你配得到更好的安排,你不喜欢我没关系,因为我也会重新喜欢别人,总有一天你会知道,我喜欢你很久,久到正好青春都被你填满,还好,我与你不是陌路,还能聊天问候。
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让对方知道,当你做的事多了,对方也就明了,若对方不愿回应,你也就明了。
我相信缘分会让我等到更好的人,我也相信缘分会给他安排更好的女孩,我们都不再是原来的自己,向着前方才是我们唯一的方向,不必回头,不必沮丧。
我过得很好,至少我觉得很好。
你也会很好,像满城花开一般。
喜欢一本书,看到宣传上说:12个故事相当于看了十二部电影。我想,这样的故事,肯定会很吸引人吧,于是看了几天才看完。我不是看书慢,只是觉得故事里的每字每句都不该被跳过,就像你最喜欢吃的东西,也不能一次性吃完。
不知道别人看这本书的感觉是什么,至少,我看到后,我想到的是,想哭却觉得温暖得哭不出,想笑的时候又觉得真是讽刺得想哭。所以,哭笑不得,但又很温暖很幸福的看完这本书。我终究是没有哭过一次的。
只是有一次,当我看到唐糖送的那一套杯具,我真的想哭。我回家之后,拿出尘封在盒子里的那套杯子,是之前过生日时,你送给我的,对,我喜欢你。而之前,我们没有开始,却也结束了。经过多年,我幻想过重新开始。我收到这套杯子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是你送的礼物,我放在盒子里,不敢再拿出来看,怕还有幻想。
我不知道当时送这份礼物的意思,或许是,放下过去的一切,重新开始,像是在表白。又或许是,即使重启,我们也回不去了。你在拒绝我的喜欢。或许有第三种可能,只是单纯的想送我这份礼物,你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若是第三种,我会很欣慰,因为我们终究没能在一起。
可爱情这东西,真的让人琢磨不透,我更希望你是因为第一种,想跟我重新开始,那么,我至少能对自己说,还好你曾喜欢过我,没有白费经历,是命运的做弄。
我们都明白,爱情的开始和结束,不能以命运当借口。爱了,是因为你们看对方顺眼,你们想给对方自己的关怀和爱,分手了,是因为没有激情,你不甘心与平淡,你更喜欢新鲜和刺激。我想,每个人的爱情观都不一样。就像故事里的十二个女主角,他们的爱情观,不同,故事情节不同,但有一点相似,她们都深爱过一个人,也有人深爱着她们。
现实中的我们也是一样,最喜欢的人离自己很远,对方开着车,你却愿意跑步去追。最喜欢你的人离自己很近,即使你走路,他都会比你走的还慢,待在你身边,哪里也不去,随叫随到。习惯了这种关心之后,就会觉得,本来就是对自己这么好,你顺理成章的把对方当成闺蜜,哥们儿,然后继续去追那个开车的人,或许你心里知道,不管你多累,车子都不会停下来,你仍然坚持。于是,车子开远了,你站在原地,才发现。原来,这个被你当做闺蜜,哥们儿的人,一直在。从来不关心自己心痛不痛,只关心你累不累。这是你造成的,最后,为没人怪你。
我还记得那篇《不完美求婚》里写的,童真爱他七年,以哥们儿的方式与他相处了那么多年。她已经想好,第一百次求婚要留给自己,和他。后来,确实给他了,但新娘是别人。我想这是最糟糕的结果吧,不过还好,好女孩儿永远会被人拥爱。我想,这四个人都是幸福的,至少,他们都有了自己最爱的人陪在身边,至少年少时喜欢的人,如今过得很幸福,至少,自己喜欢他的事情有另外一人来包容,并且理解。
我们总会有很多相遇,欢喜的,难过的,无助的,无奈的。可我们总在收获,收获很多自己都不知道的东西。
若有一天,我还能与你相见,我不会再问你那句你还好吗?我是想对你说,希望你过得好,但别让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