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抛开这本书出版的时代背景,或许我也会觉得有些许无聊。
这个故事的时间跨度很短,是主人公霍尔顿被学校开除以后到纽约游荡的三天经历的一些事情,初读起来真的一些矫情。但是当你了解了这本书出现在1951年的美国,写一个16岁的少年的奇怪而真实的内心世界,就会明白这本书的批判意义。
1950年代,美国刚刚取得二战的胜利,人们迅速走向物化,迷失了自己。而霍尔顿却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玩耍的孩子们。在书中,他是一个患有轻微精神分裂的青少年,理性世界一片混乱,世界观也未形成。但是他追求纯真,憎恶虚伪,这是值得我们看到的地方。作者通过这样的一个特殊的视角去描写战后的美国现实社会,去声讨虚伪、功力、被腐朽的大人,确实别具一格。
每个人心中都藏着霍尔顿吧,至少读下来这本书,我从一个极端的人物特例了解了一个青少年的成长。也回忆起了自己在那段时期经历的事情和思想的过程,好像有一些感受是重叠的,只是没有如此鲜明。
所以我理解的角度应该是这个层面的:结合社会背景,关注孩子的心理成长。毕竟现在的中国社会,也存在着迷失在物质中、无法寻找到自我的问题,不仅仅是对于孩子来说,更是对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