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看了这本《麦田里的守望者》。
刚好有在《得到》App里面听到这本书。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塞林格1951年出版的,原本是让成年人来读的,结果却被那个时代十多岁的孩子追捧。由于书中的内容和满嘴的脏话可能给孩子们带来不良影响,它曾经是美国中学里的禁书。
有人说它影响了好几代美国人,也有人说它教坏了一大批人。不管怎样,这是一本在美国影响力很大的书,而且它对人性的描写完全超越了时空,你看看周围生长在21世纪中国的十几岁的孩子,身上都有着书中主人公的那股子离经叛道的劲头。
《麦田里的守望者》整本书,其实讲的就是这样一位叛逆少年短暂不成功的离家出走之旅。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正处在叛逆期的中学生,叫做霍尔顿,他出身于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因为从小温饱不愁,发育得又快,到了16岁,就非常高大健壮了,因此成为了学校代表队的运动员。
当然,由于从外形上看他的身体像一个大人,他自然而然地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大人了,对大人的话当然不愿意听。虽然我们知道进入青春期的中学生都有点叛逆,但是霍尔顿的叛逆有点出格了。他讨厌老师,讨厌父母,讨厌同学,甚至讨厌客客气气打招呼和告别的人。
和很多青春期少年一样,霍尔顿平时把自己打扮成很酷的样子,戴着棒球帽,穿着大风衣。但是这些都没有让他成为学校里关注的焦点,相反从故事的一开始,霍尔顿就不走运。他在学校的橄榄球比赛中误了比赛时间,而且作为击剑队领队,他把运动装备落在了纽约地铁里,导致比赛被迫取消。随后,他又因多门课(除了英文)的成绩不及格,再一次被学校开除。
对于这一切,霍尔顿丝毫没有心痛的感觉,而是干脆破罐破摔了。回到自己的宿舍,霍尔顿因为争风吃醋,和同学打了最后的一架,被对方扁了一顿。此刻,霍尔顿认为自己受够了学校,毫无留恋地离开了。当然,他不敢回家面对父母,于是他决定在当地一家破旧的小旅馆里借宿几天,然后回家过圣诞节。
在破败的小旅馆,霍尔顿看到了房间里“堕落”的行为,然后自己便产生性需求。虽然他称自己有多次机会失身,但每次女孩对他说“不”的时候,他都表示尊重。他在旅馆大厅里与三名30多岁的女游客跳舞,并与其中的一位跳得很开心,但随后并没有发生什么,因为女游客们对他没兴趣。
烦恼的霍尔顿干脆跑到夜总会。从那里回来的路上,霍尔顿遇到一个皮条客,并且在对方的帮助下找来一名妓女,带回自己的客房。然而,当那个其实年纪和他相仿的妓女脱去上衣时,霍尔顿就不知所措了,于是他告诉女孩自己不过是想找人聊天。女孩生气地转身离开,霍尔顿付给她5美元,但是对方却坚持要10美元,霍尔顿不肯,于是女孩带着皮条客回来,把他暴打了一顿,然后又拿走了另外的5美元。
霍尔顿第二天过得照样颓废。他忍不住去和女友约会,两个人在看了百老汇剧后,霍尔顿突然邀请对方(萨丽)与他一道逃亡到没有人认识他俩的地方。女友自然回绝了他荒诞的要求,这让霍尔顿感到很受挫,于是两个人吵了起来,女友转身离开了,霍尔顿又赶忙追去,请求对方的原谅。最后,霍尔顿烦透了,放弃了,然后去喝了个烂醉。
在整部书中,霍尔顿只为公园里的鸭子们和他的妹妹担心。在身心疲惫加上口袋空空之后,霍尔顿决定偷偷回家去看他的妹妹菲比。
霍尔顿趁父母不在时溜回了家,看到了妹妹菲比。菲比是唯一能和霍尔顿交流的人。在讲述了自己一系列倒霉的经历之后,妹妹问他理想是什么,霍尔顿的回答十分出人意料,他想成为一个麦田的守望者。
这当然也是这本书名称的由来。对于麦田的守望者,霍尔顿其实一无所知,他只是相信这样他可以把孩子们从成年人的世界里拯救出来。
当父母回来之前,霍尔顿离开了家,去找他从前的英文老师安多里尼先生。安多里尼先生的英文课是霍尔顿唯一通过的课程,他很尊敬这位老师。安多里尼先生对他进行人生开导,并给他提供了一个休息的地方。
安多里尼先生问他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什么。霍尔顿认为是可以为某种事业勇敢地去死,而安多里尼先生却认为应该是“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霍尔顿依然感到迷茫,他在闲逛了一个下午后,决定只身一人到西部农村去做他的麦田守望者。
当然,作为真心爱妹妹的人,霍尔顿走以前自然要和妹妹告别。当他和妹妹菲比谈到这个打算时,菲比表示要跟他一起去。霍尔顿拒绝带上妹妹,妹妹很不高兴,于是霍尔顿只好打消这个念头。
就这样,霍尔顿结束了自己短暂而不成功的离家出走之旅,最终还是回到了家。随后他生了场大病,住进了精神病院。小说的最后是一个开放式的结尾,这给很多人以遐想的空间。很多人认为主人公经过了叛逆,抗争,最后还是回归了社会,算是大彻大悟了,所以一定能慢慢适应社会。
而另一些人则认为,主人公最后精神崩溃,就意味着他依然无法解决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心理问题。在被问及今后是否要好好学习时,霍尔顿认为未来还未发生,回答为时过早。
《麦田里的守望者》整本书没有爱恨情仇,没有丝丝入扣的悬念,却成为了经典,以至于不仅美国青少年都纷纷模仿男主人公的形象,而且后来枪杀披头士歌手约翰·列侬的凶手也是深受这本书的影响。
从时代的背景来看,这本书和当时嬉皮士文化正好契合,那时整个西方社会出现了反潮流的“垮掉的一代”。但是,这本书在过去了半个多世纪之后,在世界各地依然畅销,则有更深刻的原因,因此几乎每一个走过青春期的读者,都能够在小说中找到自己的影子,包括我自己。
只要一个人年轻的时候有过一颗追求自己自由自在生活的心,有过自己独自浪迹天涯的梦想,都能理解小说中那个颓废的主人公的想法。我们都曾经像霍尔顿那样,整天把自己当作一个小大人,骂骂咧咧,凡事无所谓,觉得自己能保护任何人。
但实际上,也像他那样,没有力量,没有担当,真正遇到事,就秒怂了。在小说中无论是在和他打架的同学面前,还是脱光衣裳的妓女面前,或者是凶神恶煞的皮条客面前,甚至是要同他一道离家出走的妹妹面前,他都怂了,放弃了。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开始学着讲道理,学会了为人处事之道。当我们不再潇洒时,再回过头来看看这本书,会对过去的自己会心一笑,对自己的成长有更深刻的了解。
名作的魅力在于能够超越时空。从美国到中国,人性是相似的。永远青春,永远热泪盈眶,永远保持真我,永远保护美好。这便是这本看似不起眼的名著经久不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