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今天的话讲,富兰克林是一个成功跨界的人。他是位政治家,是美国独立战争重要的领导人之一,还参与了电的实验,发明了避雷针、双焦点眼镜,这些看似毫无关联的领域,富兰克林都取得了一定成就。按照惯常的理解,这应是一位天才,是上天赋予了他特殊的才能,所以才取得了如此辉煌的成就。这是一个懒惰的想法,或者是给自己一个重要的借口与理由——我一事无成,不是我不努力,是我的天分不够。
然而富兰克林的自传,却给予了一个我们平常都知道却忽略的答案——任何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勤奋。
富兰克林自小并没有接受过很好的教育,他的父亲有几十个孩子,他让这些孩子早早工作,为家庭减轻负担,每个孩子工作的领域都尽量不相同。但富兰克林是一个例外,他的父亲发现他喜欢看书,就让他跟一个哥哥学习印刷。富兰克林从印刷业赚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从一名学徒成长为一名经营业主,开启了自己的事业。
通读富兰克林的自传,发现他有三个明显的特质,正是这些特质才让他做出了非凡的成绩,他把三个这特质发挥到极致,并用一生的时间去坚守。
第一个就是热爱学习。他喜欢在工作中学习,也喜欢在书本中学习。他在印刷所学徒期间,很快掌握了排字技术,这让他掌握了一项重要的技能,这项技能让他就算脱离了哥哥仍能找到工作。有一技之长傍身,免除了衣食之忧。
他热爱读书,在哥哥的印刷所学徒期间,他不同哥哥一起外出吃午饭,省出一半的饭钱买书,他自己午饭吃得简单,可节省不少时间,他用省下的时间学习。当时的他估计也就十几岁,创造条件学习读书,这种自觉性令人钦佩。平常人大都没有这样的自觉性,节省的金钱用来买书,节省时间用来学习。看到这里,所谓的天才其实是更早地了解了读书和学习的重要性,并且愿意实践与坚持。
一个经典案例是富兰克林学习写文章。他看到《旁观者》上的文章文笔优美,他分了不同阶段,每个阶段用了不同的方法,每种方法专门锻炼一种写作技能,他先从模写开始,注意词句表达,后来还把文章缩成关键词和诗句,再重新模写一遍。慢慢地,他的写作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从这一件事可看出,所谓优秀的人其实是善用方法的人。富兰克林善于找到短板,并能用合适的方法进行提高。
这不是孤例,在整本自传中都可看出,富兰克林是善于动脑筋和找方法的人。后来进行电的实验,他在诸多难题中找到了最合适的方法。
他热爱读书,在从事印刷业期间,他和几个同行发起了共图社,每人每年捐献一些钱,共同买书,供大家阅读。在他的带动下,这个区域的人都渐渐爱上了读书,几年后,他说,这里的人员比别的国家同一阶层的人教养都高、头脑也灵光。这应是读书最为实际的用处。因为爱读书,还让富兰克林交接到了一些朋友,人们也更容易信赖他。
我注意到,在整本自传中,富兰克林多次写到了读书,也写了一些爱读书的朋友。读书是他人生的一条重要纽带。
第二个特质是勤奋。他制定了二十四小时的工作学习表格,早上从五点开始,就安排了各种事项,一直到晚上十点,井井有条。他把时间分成了几个大块,每块时间都大体安排好了内容,每天遵照执行。早晨,他问自己:今天我将做什么好事;晚上,他问自己:今天我做了什么好事。他把这些都记录到一个随身携带的本子上,随时翻看和记录。只有严格自律的人才能制定规则严格执行。但他也说,后来因为杂身缠身,记录就耽搁下来,但本子他却一直都带着。富兰克林说,诚实和勤奋应该成为你人生的伴侣。
第三个特质是自省。他给自己提出了十三个美德要求,每个美德单独制成一周的时间表,如果当天做到了,他就在这一条下画一个黑点,黑点越多,证明做得越好。这十三个美德都不是空洞和空泛的要求,都有具体的可执行标准,这让每天的自省不会处于无法落地的状况。
富兰克林还热心参与公共事物,改进路灯、清扫街道、建立图书馆、组建消防队,可看出不管做什么事,他都会想办法做成,并且会用心做好。这应是优秀的人最基本的素质吧。
在这本名人自传里,除去富兰克林一生的耀眼的光环,最重要的是看到了他做事的方法,做人的坚守,和自我的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