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塑料杯浮起乳白色酒花,零碎的语言簌簌落到杯底,四月的大风卷起柳絮停驻在肩头。我四月的一个夜晚就是这样开始的。
朋友说没有夜市的开封是没有灵魂的,习惯白天出行的我自然体会不到其中的得意。在开封待了将近四年,从没有坐在路边摊吃过东西,即使偶尔吃一次夜市也是买小到几口就可以吃完的。我很不理解为何开封人总是喜欢坐在路边矮凳上,在乱舞的灰尘之中“享用”并不干净的夜市小吃,津津有味,谈笑风生。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机缘巧合之下,我竟被朋友恍去体验了一次。
穿过被新绿捧在掌心的校园就抵达了学校西门,最是烟火气的一角,朋友已经买好炸鸡在凌乱之中等待我。花花绿绿的广告牌呼应着来来往往的车流,自有一种小城市的灯火辉煌。我们穿过熙攘的人群,把风织起的大幕撕开一个口,各种小吃的香味瞬间挤满了鼻子周围的空间,砂锅铁铲的叮叮当当声挂满了耳朵,而我并不知道要去哪里,只是跟着朋友信步而行。
走到马路弯拐处的时候,朋友指了指路边的一个小桌子,我瞬间有种被欺骗的感觉。说好的炸鸡啤酒,竟然是让我坐在风口的矮凳上吃路边摊儿!大风拽着柳絮跳着乱步的华尔兹,真让我有一种不在人间的魔幻感。
六根羊肉串、一碗炒面、一碗关东煮、两瓶啤酒、一大袋炸鸡,小桌子摆得满满当当,我坐在铁条支起的矮凳上竟然生出了对这堆食物的恐惧。朋友很像是夜市的常客,非常熟稔地招呼着我,虽知其不美味,但我也不好负了朋友一番好意,只得遍尝。
说实话,这些东西做得真的既不干净也不美味。串羊肉的铁签上生满黑黑的烟壳,羊肉被烤得软塌塌且有些糊,又因大风的缘故,已然失去鲜活的温度。炒面用的是那种又细又硬的面,混了一些卷心菜和粉丝,还加了些许孜然,吃一口我的舌头就止不住蜷缩起来,不愿再参与鏖战。买的那家关东煮除了丸子之外,蔬菜特别稀缺,重点是不辣不麻、不鲜不香,我自诩远不及我的手艺。炸鸡除了不热之外没什么缺点,当然也就没了优点。于是,我们就只剩下啤酒与风,在四月的街头胡说八道。
我有些意外,自己竟然有些享受那种坐在风口的感觉,任凭大风撕咬头发,灰尘灌进鼻孔。这也许就是人与人相交形成的默契在抚平生活粗粝的面目,让人可以忽略内容本身而看到形式的美。
把装满啤酒的塑料杯举到昏黄的路灯下,琥珀色的柔光,凹凸的纹理像菠萝打格的大肚子。狂乱的风裹挟着柳絮满地打滚儿,钻进春衫,落入酒杯。驳杂的广告灯蹭着食客面庞,忽红忽绿、时明时暗,每张脸在面对食物时似乎都失控地卸下了防备,哪怕是等待,眼角也上扬着明媚的光。
我现在已经记不住我和朋友都说了些什么,只是保留了混在来往食客中随意谈论的不羁感觉。不必刻意分辨喧嚣之中的喜怒哀乐,也不用讲究说话的逻辑,开封四月不合时宜的大风总会把说的话吹弯摔碎,就像将红红绿绿的灯光吹破成碎片。在路边小摊儿坐着说的话大多可以不算数的。也许正因如此,本地人才会那么热爱夜市,总是把喧声笑语毫无顾忌地抛洒到空气中,引起路人耳膜的强烈震荡。
喝酒我一直都是耍赖的高手,总是满斟浅饮,又总能找到当口不乏好意地为对方斟满酒杯。举起来,呷一口,然后就是看杯中的气泡和酒花在灯光的乐声之中踢动凌乱的舞步。我并非虚情假意,只是觉得朋友之间没必要那样饮尽空杯以证情深,喝的只是随性。如若彼此不介怀,又何必以酒论情呢?豪饮的酣畅大多只会落得别后的埋怨,兴起而饮,兴尽而停,大概是最好的饮酒哲学。
饮罢路归,风在身后用啤酒的余味织起了麦色的披风,红豆饼的香味依旧会引起人的遐想。凑近才发现,红豆饼竟已经发展出了菠萝馅儿、蓝莓馅儿、巧克力馅儿等五花八门的口味。虽然吃起来已不是记忆中的味道,但在夜色之中吃红豆饼,还就着琅琅的风声,本就会编织出往后记忆的玫瑰底色。
来日之思总比今日之实模糊和浪漫,所以我喜欢的总是一种生活的感觉。
穿过红墙暗影,走出东门城墙,风、啤酒与今晚就破成了两半,风是风,酒是酒,但我们却永远都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