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早起的第一眼就能看到你,因为我的枕头上的照片就是你。依然保留着抱着抱枕睡觉,好像这种习惯会一直延续下去一样。
从喜欢一个傻蛋到现在,我很开心,即便最后得到一个这样的结果,我也认了,是我不够优秀。
我不知道维持这些你在的习惯会多久?我自己都不能让我完全忘记你,这伤感也不知会持续多久,可能一年?五年?十年都说不准。
我想你是真的不懂爱吧,我确定了很久那种感觉,才知道我对你的是爱,不是喜欢。
想想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有用了,也只能给自己看了。
其实我过的也没那么遭,每天按部就班的生活,感觉自己的眼里少了点色彩,整天活在自己的里面,想想也是,将近两年的时间你都是在的,突然不在了的那种生活确实有点……!
我希望你比我过的好,因为 你知道么?我也好爱你过。
马文辉自己也很棒的,虽然有时候很无趣。
马文辉,马文辉,马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