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可以自由迁徙,植物不能。植物开出美丽的花朵或是散发出迷人香味吸引了昆虫来为它们授粉,而植物的果实种子也借助大自然散播到远方。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种子都能受到来自远方的召唤,而到达远方。这似乎是一种生物的本能。
我们人类也是如此。游牧民族四处游走,四海为家。而农耕民族,因其要春耕秋收,不得不守在固定的居所。由此农耕民族的文化里却有这样一种观念:男儿志在四方,女儿志在家乡。男人长大成人后,要外出去打拼生活,为将来成家立业打下坚实基础。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常会在同一地方生活得很长久之后,产生一些厌倦感,会想到要去外面的世界去看一看,既满足了我们的好奇心,又暂时逃离一下现实的生活。在欧美发达国家,孩子长大成人之后,如果孩子依然不愿意离开父母家独自去外面生活的话,父母们也是想方设法让他们离开家,直到他们独立生活为止。这和小动物长大后会主动离开父母,独立生活是非常相似的。
我们养的一些小动物,比如小鸟小兔子,虽然人类给了它们舒服的生活,不为生计发愁。虽然人类给了它们一个舒服的笼子,但如果我们把笼子给打开,把家门打开,它们马上跳出来,离开家门,走向远方。从此不会再回来了。小鸟翅膀硬了就飞离鸟窝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日本动漫电影《你的名字》里的女主角,是一个生活在美丽的小镇的高中女生,一想向往着考大学要离开这个小地方,到东京这样的大都市去生活,之后便发生她与一个东京高中男生互换身体的故事,也让她这个小镇女生感受了在大都市里的丰富多彩的生活。想想我们在高中时代,也没几个不想考个离家远一点儿的大学,对远方的美好生活有憧憬的。
想想人类的整个发展历史,也是人类由一块大陆向别的大陆不断的迁徙和扩散的。人类在早期的发展历程中,虽然进入农业社会让人类在一片土地上安居乐业,但后来由于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可能原来的土地已经不适合他们生存发展,于是他们就开始寻找新的乐土,离开原住地而走向远方。或许你们会说,这不是他们主动想走,而是被环境所逼呀!对呀,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走,都在走向远方,为了存衍。
当我们人类社会进入工业革命之后,人们更是进行了更大的规模的走向远方--工厂和城市,很多农民失去了土地,而事实上许多可耕种的土地被变成了工厂和城市的建筑,城市随着人口的聚集规模也越来越大。而在当今社会,更多的人生活在城市,更少的人生活在农村。人们在由钢筋混凝土建成的森林里呆久了,人会容易产生压迫厌倦的感觉,会不自然地想起人烟稀少的、拥有美丽的自然风光的地方,这个地方叫做远方。许多人会选择每年花上几天或者更上的一段时间远离城市,让他们可以暂时逃离眼前的苟且,虽然从远方回来之后,苟且不一定会消失,但是至少心情会变好,或许能用更好的心情去解决那些令人心烦的苟且之事。
虽然向往远方是我们心中所想,但是我们通常还是不会长居远方,而不再回到家乡。家乡是我们从小成长的地方,有我们家人和朋友,我们不会把他乡当故乡。这也是那些因为各种不得已的原因长居异乡的游子们的心声,虽然客居他乡许多年,心中却时刻惦记家乡。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别让生活耗尽我们的耐心和向往,还有诗和远方在召唤。
当然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遭遇的情形是很多远方都想要去,时间、精力和金钱成本却不足以支撑得起。而远离故土的人,在他乡呆了许多年,再次想要回去时候,都感觉自己已经成为了一个被边缘化的异乡人。
回不去的叫故乡,到不了的叫远方。故乡是那个我们出生长大的地方,记载我们孩童时的美好回忆,长大之后,我们与故乡断开了连接,去了另一个他乡,故乡的种种美好在我们的记忆里封存起来。故乡在我们离家之后,也是一直处于不断的绿展之中,而这些变化发展我们是没有参与进去,我们在他乡生活定居下来。一年可能才回家乡几次,呆不过一个月而已。我们对于故乡的认知一直处于固化的认识状态。回到故乡之后,故乡的一切离我们记忆中的都已经渐行渐远,我们觉得格格不入,无法融入其中。
儿时记忆中的小河流是那么清澈透明,还经常和小伙伴下水去摸鱼;如今的河已经已变浑水。记忆中美丽的小树林小竹林也已经消失了,变成了民居、工厂和公路。儿时一起玩耍的小伙伴也不知去向,都离开故乡到了其它城市去工作了。
故乡,不仅是一个地理空间上的坐标,还是一个时光源流中的刻度;更多的时候,我们谈起故乡这个话题,它还代表着一种精神层面的指向。那个在“曾经”中存在过的域名,之所以被怀念,乃因它是已经消逝的某种文化或情感之废墟。“故乡”被狂飙突进的时代所拆迁,亦如民间道统之被摧毁,徒余茫茫荒原在笔下凭吊。人之所为人,正是因为会怀念种种日渐消亡的物事,人的成长就是由这些伴随着他成长的记忆中的事物所产生的各种记忆组成,如果这些记忆的人事物变得面目全非或是消亡了,这个人就在故乡也找不到存在感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自己在外接受了许多外面的新的先进的事物思想理念,对比起那个封闭落后的小村庄那儿的观念还一直停留在过去,改变很小,也会让自己在和故乡人交流起来产生重大的障碍,使得你的脚步踏上家乡故土后就想逃离。因此也只愿意保留儿时记忆里的家乡给自己留下的美好,不愿让现在看似不美好的东西来破坏这份美好记忆。也许回不去的那个现实中的那个故乡,只保留着美好回忆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阿根廷影片《杰出公民》里,男主角作家从瑞典皇室手里接过诺贝尔奖、从故乡镇长手里接过杰出公民奖。坐在飞机上听到广播里念出自己的名字、录着电视节目猛然插进的广告。人生的莫 名,他知道。故乡的镇长要借助他的名声,为家乡招商引资。他要给同乡少年买轮椅、去赴陌生人的邀约。衣锦还乡,儿时亲密小伙伴已把他当作仇敌,故居作他用墓园已荒芜。唯独这份乡愁安放何处,他不知道。这个故乡是永远也回不去了,只有离开了。这位作家男主角也只有在自己的作品中去安放这份乡愁,他的许多作品是以故乡为背景来展开故事线索,而一些阅读了他作品的同乡还认为他拿同乡消费,要让他分一些稿酬给他们。人生的尴尬,你我都知道。
其实,自从我们离开老家的那一刻起,已经和老家的很多人和事断开了联结,多年之后回去,产生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也是自然的事情。老家是一个人的根,这是中国文化所赋予我们的一个情结,它会一直萦绕在我们每个离家多年的人心头,挥之不去。
也许用一首席慕荣的诗《乡愁》最能表达这种情感: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 , 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仿佛雾里的挥手别离,离别后,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