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看见我们这个年纪的人,觉得自己的生活一定会井井有条。从来没想过到六十三岁是会是这个混乱的样子。”——莫琳
这是《一个人的朝圣》里面,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一句话。如今,书架上陈列的都是各种葵花宝典一样的速成职场高手,情场高手的功利性书籍。而我,想看一本作者发自肺腑,不为取悦谁,只为一舒胸臆的书籍。看到大家对《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的评价都还不错,兼之,作者介绍,说是蕾秋·乔伊斯为英国资深剧作家,重要的是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这也让我比较踏实去打开这本书。毕竟,现如今的年轻人,太急于求成,因此,我也不想被他们的文字扰了内心的清净。
年轻的我们都会幻想,若干年后,我们不会活成自己不喜欢模样。更不会老无所依,一塌糊涂。本书的主人公,哈罗德,六十岁的英国老人,在酿酒厂,老老实实干了一辈子,无朋无友。退休后,靠退休金度日,整日在家消磨时光。即使唯一的妻子,也在平静而琐碎的日常生活中,日复一日的渐渐疏离。曾有一子,自杀而终。故事,就是在这样一个一抓一大把的平凡人身上展开。某个,如往常一样的清晨,哈罗德收到一封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的信,她患了癌症,生命即将萎谢。哈罗德在寄回信的途中,不知不觉忆起往事,思考人生,越走越远,从英国最西南一直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凭着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627英里的路程,哈罗德发现沿途从未发现过的新风景,忆起自己从不敢面对的儿子,明明深爱却如同陌路的妻子,工作时兢兢业业却唯唯诺诺的自己。过往人生每件大小事,清晰的浮现脑海,那些他曾经从不会深入思考的问题,此刻,在这艰难的旅途中,成为他的伴侣。他看明白了很多,人生在六十岁,他才了解了自己,发现了自己,迈出那勇敢的一步,成为自己。
看似这是一段充满祈祷,为他人着想而坚持下去的徒步朝圣,其实,却是哈罗德自我反省和成长的认知之旅。让我们看到,一个人,是怎样在琐碎的生活中慢慢丢失了自己,麻木地你不知不觉地老去。看完这本书,心里满是回味。作者用她女性的细腻,抽丝剥茧般为我们逐步展示哈罗德整个的人生和内心,在这朝圣的路上,我们和哈罗德一起克服艰难,回想过往,面对曾经不敢面对的事情真相,最终,当哈罗德成为想成为的自己时,仿佛我们也做到了我们想做的一般轻松舒一口气。作者选择这样一个平凡而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对生活,人生不紧不慢地做了一场探讨的旅程。通书,没有教科书式的道理式灌输,仅是一个人不断地自我反省,就把读者轻而易举带入其中,润雨细无声地引发读者同样的探讨和自我反省。
小说的结尾,哈罗德摆脱了心灵的负担,摆脱了生活的烦恼,和莫琳重新发现爱和美好。看着他们嬉笑,我们仿佛能望见,未来的他们不再如曾经,索然无味的浪费生命,而是美而有趣地共度余生。摆脱了,小人物最终成为大人物的庸俗结尾,哈罗德依旧是茫茫人海那个平凡地哈罗德。他的变化,也只有爱人和他的朋友才能体会到,我们有信心,从此他能打理好自己的生活,不再似从前一塌糊涂。生命不就是一场自我追逐和成长的探索之旅么?无论你年方几何,最终,我们都是要落实自己。所以,在这场87天的旅途中,作者鲜少提及外界使人产生的变化,而是自我的想法作用于外界产生的对自己的反力。我想作者想告诉我们的也是“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须惜少年时。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这个简单的命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