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甘肃酒泉 马少军
这块石头我珍藏有十二年了,一直摆放在家里比较显眼的位置。在石头棕红色的底子上,白色的岩纹形成了一个大概的人形,长袍束腰,昂首披发。有人说像穿着皮袍的鄂温克的老大娘,有人说像引吭高歌的蒙古歌手,有人说像奶孩子的藏族大姐。我感觉像李白纵酒高歌,像张旭脱帽露顶,像屈原行吟泽畔。但不管怎样,那披发昂首的形象有些豪迈,那简约流畅的线条有些意味,倒是不争的事实。
这块石头是我结婚时一位同事作为礼物送给我的,记得当时他敲门,我刚开了一条门缝,他就从外面塞进一块石头,然后就蹬蹬地上楼了,而我的对奇石产生浓厚的兴趣,正是由这块石头生发开来的。
后来和他的交往就很多了,他经常带我到祁连山下到红水河滩甚至往北深入戈壁滩去捡石头,由于他的经验和执着,每每总有不小的发现和收获,而这也成了那些年我度过周末最好的方式。
他的交通工具也先后换过好几次,使用频率最高的是一辆山地摩托,车轮极大,车型极减约。他最拉风的是一辆四轮摩托车。当时花了好几万买来,结果却挂不上牌。因为挂摩托车的牌,它有四个轮子,据说不行;挂农用拖拉机的牌,它确实又不是,最后就没有挂牌。人家说,让他走小路,别开在大街上就行。我有一次坐在这辆车的后面,车子在戈壁滩上突突突地走,我忽然发现,他那颗被日头晒得黝黑发亮的脑袋在蓝天白云的背景下,显得格外突出而醒目。
家里闲居,每到夜晚,他就爱喝几口酒,爱夹几口菜。因为我们住同一个单元,有相同的兴趣和爱好,所以哪天如果有了好酒,他就会给我打电话,让我上来抿几口。有时也会喝到酒酣耳热,就摆一茶几石头,品评讨论到深夜。
他又做得一手好菜,我吃过他做得最好的菜。一个是干煸豇豆。一尺多长的豇豆并不切断,而是盘放在碟子里,吃的时候长长地夹起一根,很有感觉。一个是青椒炒腊肉。腊肉并不易得,所以他自己晒腊肉吃。他把五花肉切成条抹上料挂在阳台上晒,要不了几天就有腊味了。这是他最得意的一道菜,每每吃来总要讲讲制作过程。
人生在世,各尽其兴,这是一个真正找到自己趣味的人。
还有,有好石头,他并不吝啬,举以予人,我家里有几块很不错的石头,都是他给的,就像这块被他称为“蒙古歌手”的石头。
本来我要给这块石头命名为“天问”的,但后来我还是沿用了他给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