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很喜欢收集彩色的糖纸。每一张都会小心摊开,铺平。拿起一张粉色的蒙在眼睛上,世界在我眼中就成了美好的粉红色;还有天蓝色的,银色的,每一种颜色,都是一个光彩夺目的新世界。也是,我的一个个彩色的梦!
做梦,很容易,得到糖纸也非常简单,而实现它,有些却需要经年。
有的梦,还在做。已经久到不知从哪里开始,又为什么要继续,它只简单到只用两个字来诠释,例如喜欢。
只要喜欢就够了,就像糖衣。它已经不需要再包裹着糖来到我的唇边,小手心里。我喜欢的就是它本身。它的光彩,它的迷离,它的质感!
不小心,就长大了。精神上的喜欢已不能满足当下的心理需求,我希望它是有价值的,再不就要求它实用。
在我的手里,它既不能被做成艺术品,也无半点可用性。我对它的喜欢,渐渐发展成嫌弃,后来索性丢之而快。
我还是会想起,小时候那些颜色各异的,甚至还带着甜甜味道的,我曾视若宝贝儿的美丽糖衣。
我同无数人讲起,我都信了自己的痴迷。可是,仍然毫不犹豫的将其舍弃。
骗别人总是比骗自己容易。我的喜欢里掺进越聚越多的自欺。直到有一天,良心它不再允许我去讲说,说的越多,我越难有开心的情绪。我才发现,自己出演了一部闹剧,而演员和观众,都是自己。
有梦,生活才可以继续。而怀揣着梦想,聊以自慰,不去实现,那生活就成了车轱辘,周而复始,荒以度日,终到不了目的地。
在生命面前,比挫折更伤人的,是还没等到上场就已经宣布“我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