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他早晨起来会煮两个鸡蛋,喝一大杯水。她习惯会多懒床半小时。
春末夏初的阳光从窗口温暖照亮整个早晨。他就穿着肥大的T恤和裤衩,慵懒的依靠在沙发上,打开kindle,享受着加缪的荒诞美学。他觉得人生本身就是荒诞矛盾的,偶然与主观选择的叠加体,他伸了伸懒腰,深吸了一口空气,想把窗外的春天全部洗进肚子里,他十分享受这种毫无意义的宁静。她洗漱完后坐在沙发旁的椅子上,她喜欢端端正正的在书桌上看书,右手一定要有笔,这样随时可以在书上做笔记,也可以随时在思考的时候转笔。她看川端康成,王安忆,也看萨特和尼采,她思考存在主义和虚无主义的时候,会不由的叹一口气,或者更严谨的说应该是长舒一口气。舒着这口气,仿佛要把身体都呼出去,好让思想和灵魂聚焦,真的,她觉得她感受的到它们的重量。
他从来都是自己做饭,不到迫不得已,不会点外卖。朋友同事不止一次调侃:“你这么高工资,有必要还做隔夜饭,第二天带到公司吃么”,首先,对于这个逻辑他不完全认同,因为他做饭带饭的出发点是因为他自认为厨艺惊人,连蔬菜都能做的原汁原味。然后,这外卖的油实在太差了,如果隔夜饭没有营养的话,那外卖一定对身体有害,他断定有害。于是他每天就西装笔挺的拎着饭盒上下班,保护着它穿过人潮拥挤的地铁。大多数时候她都是静静地等饭吃,相较于做饭,她更喜欢捣鼓饭后水果和甜点,她洋洋自得的把西红柿切成八等份摆放在带心心图案的盘子上,然后再把小半截香蕉矗立在盘中家,她哈哈大笑的命名为“鸿运当头”!
他打算换套衣裤待会儿去书店,手指滑过衣柜的那几件陪伴自己多年的衣服,不知道今天哪一件愿意陪自己出去,他不爱买新衣服,觉得是对旧衣的一种背叛,旧衣也是曾经的新欢,不离不弃与遮风避寒,他照了照镜子,扯了扯衣领,确保自己看起来整洁干净。她挑了一件牛仔衣,搭配一条牛仔裤运动鞋。没有圣罗兰纪梵希BB气垫粉底液,没有古驰罪爱香奈儿真我女性甜香水,她推了推眼镜,背上书包出发了。
夏至未至的春末风吹的让人心旷神怡,进书店门时。他绅士的撩开门帘让她先进,她冲他礼貌的笑笑。这是他们第一次相遇,也是最后唯一的一次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