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这本书,而今再读,却不禁越发觉得深刻与震撼。
这本书给人以生命最本质的解读。
可以说从地主少爷沦为穷困潦倒的农民,才是富贵真正从幼稚到成熟的转变。生活给他带来的巨大转变,才迫使他肩负起了家庭的责任,与此同时,也赋予他最为宝贵的人生财富。从那时起,富贵才真正明白什么叫活着,活着不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身边的人。正当生活步入正轨时,富贵却被抓去当了壮丁,总在一线之间的生死,使得好不容易逃出来的富贵更加珍惜家人之间的情感和活着的时光。可是,就像是命运安排好的似的,有庆,凤霞,家珍,二喜和苦根相继离去,他像是收尸人一样一个个埋葬了他们,命运安排他接受生离死别,却安排他一个人活着,让他忍受痛苦和孤独,这样的活着使他学会了坦然地走下去,他与一只同样年迈的老牛一并活着,这时他已经无牵无挂,他的心境正如他在耕田时喊出的歌谣——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
余华将厄运一次次堆砌在他的身上,使得小说更为戏剧化,但又将故事埋在时光的种种变迁中,让人觉得又很真实,就是这种戏剧化和真实感的交替之间,使得读者在读富贵的悲剧的时候既不觉得是过分旁观的戏外人,又能同时保持一颗怜悯和同情之心,深入其中与主角同甘共苦。好运捶顾他时,欣然微笑,当他遭遇厄运时,黯然神伤,悲剧接踵而至,与富贵一样无法喘息。当苦难终于过去,富贵依然乐观,依然坚强地活着。
"我们如此顺从这个世界,世界却总是背叛我们。"而今看来却是"世界不曾背叛我们,因为他从未要求我们顺从"。
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深表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