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数月前写过一篇论述主观与客观的文章——《主客杂论》。那时刚刚涉入哲学,对于主客的见解并不完整,论述也不清晰今借此来重新论述下:主观分为两种;一,自由意志个体的思想;二,客观的片面表现形式。
客观就有众多分支了(本人能力有限,对于此的研究谈不上资深,这里仅举三种)一、客观事物,真实的存在的事物,可形成客观条件;二、客观存在,包含符合宇宙大规律的理论——真理还有客观概念上的“存在过”;三,客观思想,较为全面一种思想,有现实意义与真实性。这里主要研究客观思想与客观事物。
认识一下“美”。首先,“美”是什么呢?这是一种事物还是一种概念?“美”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抛开其他问题暂不谈,我们一定要明确一个观点——“美”一定源自于客观事物。无论是宇宙大环境中的事物的美还是人主观概念上或想象中的美,都具有一定的现实依据或本为现实.
“万物都是主客间的相互作用的产物”,“美”也不例外。从“客”的腹中诞生雏形,再经“主”的雕琢成形。“美”是一种艺术的_分支。“艺术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这绝不是戏言,但为什么现实中的诸多事物显得那么平凡,没有“美”可言呢?
其一,并非没有美,只是眼睛(或心)无法发现;其二,一些事物在“美”的雏形期,无法激发人去发现。二者结合即——无主观作用。
一块石头,倘若它在现实中,它只是块石头,只能被用来建房子或修路之类,但倘若它被一个画家画入一幅画中(无论什么画系,中国传统画系与西方现实画系都具有那种美感)或被一个雕刻家细细雕琢,那将截然不同。这其中相对比,仅仅是因为石头变为后者经过了主观作用。
一个艺术家,一定是要往作品中注入自己思想的,不经这一步,作品要么不可为艺术品,要么不是自己的。莫要说艺术家,但凡是搞艺术的,哪怕是业余,也得有这个观念。
由上可得——客观中的事物,虽具有美(部分),但不经主观的作用,何以言“美”呢?可见,主观作用是赋予客观事物一种思想、情感、内涵的。
那么,主观如此好,我便可以说:主观是美的全部了。可以么?不,不不。主观有一个无限的概念,任其发展,那么这层“美”将会如脱缰野马般放纵无拘不可控了。当一个事物或思想概念等不可控时,就会脱离原有定义,变得扭曲。
所以,最好有一个事物(或思想或概念)来约束主观美。不必说的,客观美是不二选择。
主观美具有浪漫主义,美需要浪漫,但不能完全浪漫,就连李太白与屈大夫二位“大浪漫”的作品中也有现实可徇。美也不可完全客观,这太现实主义,让人有一种生硬的反感,还是带点浪漫的好。
所以真正的美即源于客观经主观作用最大限度趋于客观的美,只有主客结合才能真正缔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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