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文是个命苦的人,三岁时父亲意外去世,母亲抛弃他再嫁人,不知是遇人不淑还是疾病缠身,两年后母亲也离开人世。在那个缺吃少穿的年代,年幼的他更显得无依无靠,送给谁好像都是累赘。也许是父亲保佑,阿文幸得姑姑照拂,姑父在事业单位工作,生活不算艰苦,这也算是阿文的福气。
阿文生得眉目清秀,长大后更显英俊帅气,也许是自知“寄人篱下”,阿文生活独立,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多金好脾气,按说会很很容易找到对象,但个子矮成了一段又一段相亲的绊脚石。在朋友的介绍下,阿文认识了丹丹,俩人情投意合,丹丹不嫌弃阿文矮,阿文不嫌弃丹丹家里穷,没过多久两人便结了婚,我曾以为那就是爱情最美好的样子。
丹丹对婚姻的态度的转变发生在某一天的早上,他突然给阿文说要给娘家九万块钱,结婚初期,阿文就已经给了她家六万的彩礼,婚后,阿文也经常带着贵重的礼品去丈母娘家问候,遇到大事小情也不间断的往那里跑,于情于理,阿文都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基本没有可以挑剔的地方,媳妇这一句话来的莫名其妙。本来以为只是句玩笑话的他还是低估了媳妇那边父母的“拿女儿换钱”的迫切心情,因为丹丹有孕在身,所以阿文不敢跟她生气,她好像也抓住了这一点,在家里大闹一场,数落姑姑和阿文的不是,闹到最后,她竟以离婚“要挟”,赌气回了娘家,阿文掂着礼品去接了三次也没有接回来,在这期间,丹丹与阿文一直保持着联系,其实她也有过动摇,却被父母拴住了手脚,母亲一次次“苦口婆心”的对丹丹说“这是为你好”,父亲一次次“费尽心思”的对丹丹讲“这是为了不让你日后受欺负”,他们料定肚子里的孩子会保住九万块钱,但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阿文竟然同意了离婚,本想空手套住九万块钱,坐享横福,却不想葬送了女儿的婚姻,连后悔的余地都没有。
这样的事情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因为没有争取到抚养权,丹丹带着女儿开始了第二段婚姻。第二个男人是个混社会的大老粗,家里一亩三分地,一座有点儿破烂的院子,在整个村里可算不上是富贵人家,但他在外倒是风光得很,出门车接车送,那些杂七杂八的人都称他一句“大哥”。丹丹生的俊俏,所以在婚后,那个男人会时不时带着她去和他的那些小弟们聚会,一出去就是一整天,丹丹就把女儿交给婆婆照料,偶尔看见她的女儿,小脸儿上总是挂着泪痕,衣服也不整洁,看起来像是没人管的孩子。这个男人脾气火爆,稍不合心意便对丹丹打打骂骂,他的父母也不敢多管,儿子那目中无人的臭毛病都是他们惯出来的,这样一个人娶了丹丹,好像就赋予了他一种优越感:我娶的女人是个没人要的离过婚的人。婚后的一年,丹丹的日子过的很苦,二十七八的年纪穿的邋里邋遢,头发经常是乱糟糟的,像个疯婆子。
她也确实是疯了,精神恍惚,经常胡言乱语,没事就一天天骑着电瓶车载着女儿瞎溜达,邻居们经常会听到她跟父母吵架:都是你们害了我!其实,不幸的又何止是她呢,年幼的孩子才是最无辜的受害者。
这样的婚姻是丹丹的父母没有想到的,对金钱的欲望使他们变得无知、愚蠢,麻木不仁。有时候我会想:世上真有如此狠心的父母吗?就算搭上孩子一辈子的幸福也要达到自己的目的,都说孩子是上天送给父母的礼物,于他们而言,孩子也许只是用来换钱的机器吧。抚养了20多年的女儿拱手让给他人,他们心里更多的不是不舍,而是不甘,所以他们才会一次又一次的冒险,豁上女儿的婚姻去赌一个让自己衣食无忧的明天,但老天爷是公平的,没有付出是一定不会有回报的,作恶的人也终会自食恶果。
最后,祝:
本文为真实故事,名字均为化名,仅以表达我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