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刚刚听了小六老师的微课“速读”,实践中。书名:乔布斯谈创新。时间:10:30-14:30。历时4小时(虽然打算用1个小时来读的)。
提起苹果公司,全球尽人皆知,不仅仅是因为苹果这个产品,更是因为苹果公司的领袖人物steven Jobs 乔布斯先生的杰出。这些在各大媒体互联网都能看的见,今天,站在个人的观点,读完这本《乔布斯谈创新》,对于乔布斯先生,我却有了不同的认识。
首先,极简。
着装:李维斯501牛仔裤,新百伦992灰色跑鞋,黑色高领线衣以及圆形无边眼睛(只有两次 出席特殊场合时例外)。始终如一的着装风格看似简单,却极大地强化了乔布斯的偶像身份,扩大了他在用户心中的地位。
生活:极简。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独自一人,所需要的不过是一杯茶,一盏灯和一台音响。你知道,这就是我的全部。”
产品:种类极简,功能极简。忌复杂,去芜存菁。正是因为这种极简思想,使得苹果生产出来的东西具有了强大的功能,时尚的外观,操作性简单。从而深的人心,拥有了大批量的粉丝。
工作团队:极简。乔布斯要求苹果公司的组织架构简化,有效而且直接。他不希望研发团队超多一百人,以免重点不清,难以管理。
其次:创新。
借用: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使用人类已有的经验和知识来进行发明创造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联结:用独特的方式将不同的事物联系在一起。
创新:理念,设计。抛弃繁杂的技术路线, 令现有的技术变得更易于使用。
创新是用户实际采纳的东西。
创新不在于所获的专利多少,而在于赢得新增用户,留住校友用户的数量。
再次:联盟。
出局: 乔布斯被史考莉赶出苹果公司,只因为脾气太差。但也正式这次经历,让乔布斯跳出全外,冷静地观察思考,更透彻地分析,达到大彻大悟的境界。
营销:饥饿营销,广告营销,发布会,媒体,PK 等等,最终让苹果再一次起死回生。但是却还是不能达到乔布斯的完美主义要求。
联盟:抛弃成见,邀请死对头一起。 苹果公司需要其他合作伙伴的帮助,也有责任帮助其他的合作伙伴。
最后: 热爱。
首次创业失败,被迫从苹果厨具,再创业,再回归。
其中经历了太多,但是还是因着对于自己的想法的热爱,并愿意为它冒险。正是这种热爱使得乔布斯一往无前。
这就是乔布斯:本着极简的态度,一次次的创新;跟敌手联盟做出能够让更多人使用的产品。
因为热爱,终极一生,一次次拼搏,直到生命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