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召喝多了。
在异国的凌晨。
我扶着他穿过夜店的喧闹,寂静的公园,以及空旷的街道,好不容易到了家门口,他死活不肯上楼。
我无可奈何的看着他。
此刻,他抱着孤独的电线杆,用力的摇晃,然后拥抱,嘴上不断重复着三个字,为什么,口齿模糊,懊恼异常。
可电线杆纹丝不动,可没人回应,可只有呼啸而过的寒风把他的围巾吹得飞扬。
他在差三分三点的时候,无力的瘫坐在了电线杆前,像一只无家可归的野狗,他不在重复那些懊恼的词汇,因为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也没有人给他答案。
只是他眼神迷惘,看向异国小巷昏暗的尽头,过了好久,他才对我说,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那年不知道为什么,于召考上了天津大学,重本。
他说,莫名其妙的。
“我不喜欢大学里的一切,死板,无趣”
“所以我翘课”
“我有钱啊,我应当享受生活,干嘛关在这个笼子里”
“所以我目中无人,飞扬跋扈”
他觉得同学大多都是傻逼,像那本一百页的马克思主义一样毫无生气。
而学校唯一有烟火的地方,是学生会。
于召说,热闹。
阴差阳错,于召进了秘书部,阴差阳错,于召成了秘书部莺莺燕燕里仅有的一个男的。
他唯一工作便是,与学生会管理层接洽。
在这里,他认识了露露,他的顶头上司,学生会主席。
但他依旧目中无人,我行我素,以至于部门里所有的姑娘都对这个新来的同事心存不满,牢骚满腹。
我说,你是真的头铁,就像那个定住七仙女的猴子,只知道站在树下吃蟠桃不知道为所欲为。
于召不屑的说,她们哪是仙女啊,只有露露是。
每次开会时,总有叽叽喳喳的声音提出,如何把这个不安分的异己丢出秘书部,这时只有露露力排众议,她说,再等等吧,我觉得于召可能有什么原因吧,给他个机会吧。
于是于召有了机会,于是于召被秘书部甩给了露露。
后来的有一天,于召向露露分析自己那些胡作非为的原因,是小时候是家里穷怕了,好不容易后来有了些钱,飞扬跋扈好像就能吃掉自卑,再加上大学漫无目的,又没有什么朋友,难免肆无忌惮。
露露说,我能看出来。
露露比他大三岁,一米七五,大眼睛,长马尾,虽然纤廋,但相当精干,于召总说,露露算不上传统意义的美人,但是耐看,越看越舒服。
他躺在电线杆前,努力像我比划,他说就像这些乱七八糟的啤酒,看上去都一个样,但只有那么一两瓶是绝对好喝的。
你要去发现。
说到这里,他眼睛里总有一种莫名的光。
就这样,一个屋檐下,长期久往,两人的关系近了,有时工作到深夜,就一起去街边吃个饭,散个步,有时还会去学校对面巷子里的慢时光酒吧坐上一坐。
他们的感情迅速升温,起源于一个订书器,就像所有狗血的剧情一样,他俩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摸向了同一个订书器,那是于召第一次碰到她的手。
没有想象中的光滑,反而很粗糙,甚至还有几个硬硬的小疙瘩。露露的脸难得一红,把手缩了回去,于召望着她,露露不好意思的解释道,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留下了冻疮的毛病,所以….
露露的家庭条件确实不好,母亲改嫁了三次,前两次父亲都因病去世,现在的继父还摔断了腿,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露露除了要保持优异的成绩和处理繁杂的学生会事物外,还要干一些乱七八糟的兼职。
于召有些心疼,也打心底里佩服这个自强的姑娘,除了这些。
可能,说不准,已经喜欢上了吧。
在红砖瓦房堆砌的酒吧慢时光里,于召问露露
我们都穷过,这就是你在部里帮我说话的原因吗?
露露说,我能看出来,你不坏,你的一些动作,和我曾经一样,是在掩饰自卑。
和你曾经一样,那你再说我幼稚哦?
于召故作恼怒道。
没有啦,哈哈哈。
露露眨了眨漂亮的眼睛,在于召看来像两块闪亮的宝石。
他看着那两块宝石,若有所思的笑了笑。
确认过眼神,是对的人。
三个月后,于召向露露表白,还是在慢时光。
不出意外,露露答应了。
于召从外套口袋里小心掏出一个盒子,上面写着Darling。
送你一个礼物,于召说。
这是于召大少爷三个月来第一次打工赚来的
一枚Darling的戒指,一生只能买一次的那种。
于召望着露露,想了很久才说。
这个东西我只能买一次,你把她留着,拿着她,我早晚我会娶你。
有些时候,我们遇到了两情相悦,就错以为是永远,是一辈子,许下不知名的承诺,可永远那么远,一辈子那么长,谁说的准呢。
他们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
像大多情侣一样,除了一起工作,也开始一起同居,开始一起做饭,一起看电影。当然了,露露也开始督促起于召去学校上课。
于召坐在地上,自言自语,露露总对我说,你要变得更好。
于召爷爷去世的时候,露露为了让他开心点,穿上了于召十分痴迷,自己却百般抗拒的汉服,在春光明媚的下午,主动拉着于召去海河旁的樱花林,赏尽无限春光,万种风情。
于召在醉眼朦浓中试着向我描绘那幅画面的美丽,我想除了蓝天白云,一望无际的粉红,还有佳人。
有些美好的画面,就这么永远的印刻在了他的脑袋。
可于召不属于这里,该来的还是来了,他父母要求他出国。
于召徘徊于出国与露露间,像辗转于鱼与熊掌,他没办法做出他要的抉择。
但露露只是在夜里拍拍他头说,别想了,你去吧。
他又痛苦的思考了两周,最终还是决定离开。
还是在慢时光。
露露摘下自己脖子上的本命红绳,穿过那枚Darling戒指,在慢慢的系上一个小巧的结,她轻轻的把戒指放在于召和她之间的桌子上。
她表情自然而平淡,平静的说
你若真的有心,四年后,戴着这串戒指,找到我,无论我在天涯海角,来兑现你的承诺,我们结婚。
于召接过了戒指,他把戒指拿回手里的那一刻,他知道这段故事,可能要画上句号,但他相信这只是暂时的句号,他相信这只是为了让他无所牵挂的把戏,他相信,露露会等她,因为他们会在一起,会结婚。
在离开前的一晚,露露果然发来了分手的信息。
他内心平静,因为早已料到,略过那一大堆无关痛痒的分手理由,于召只是简单的问:
四年后,我能回来找你吗?
可他没能得想要的答案,露露打了一连串的省略号。
那是冰冷的省略号,于召心里咯噔了一下。
第二天,机场,他们短暂的拥抱,然后告别。
于召说道这里时眼睛红红的,他说我应该珍惜那一次拥抱,因为我不知道那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
飞机起飞,飞机降落,随之而来的是陌生的时差,陌生的行人,陌生的建筑。
而最让于召难受的,是露露。
露露提出的分手,原来是那么认真,国界像一把蛮横的闸刀切开了两人之间一切情愫,逐渐减少的联络,逐渐冰冷的回复,逐渐陌生的人。
他开始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这可能不是一个短暂的句号。
他也有一脑袋的疑惑,为什么她会这么决然,这么冰冷?所有过往的海誓山盟都比不上距离的遥远吗?露露也像那些在他生命中一闪而过的女人一样,毫无感情吗?
没有人回答他。
后来,于召习惯了,他所有的侥幸都都被时间一一揉碎,破灭,他习惯了那个人彻底离开了他的生活,彻底离开了他的世界,走的那么干脆,没有给他留下一丁点幻想;于是他又变成了原来的模样,他没了方向,酒吧,夜店,肆无忌惮的放纵。
甚至去认识那些注定在他生命里无足轻重的女人。
直到,他终于等来了他要得答案。
某天傍晚,于召接到了露露室友的电话。
“露露去世了,尿毒症”
“其实露露在你离开前,就查出病因了”
他先开始以为是一次过火的玩笑,然后疯了一样的拨打大学辅导员的电话,国内已是凌晨,他不断的拨,不断的拨。
电话通了,辅导员说:
“露露已经走了,三天前就去世了。”
这突如其来的消息解开了于召脑袋里所有的疑惑,像一把飞驰而过的箭头穿过了所有气团,然后深深的扎进了于召的心口。
她的决然,原来只是为了不拖累他的未来。
二十啷当岁,谁去考虑什么生离死别。
他想起了露露那句,你要变得更好,他不敢去想这句话里的潜台词。
我就不拖累你了。
那天后,于召经常望着雪白的天花板,看了一天又一天,一幕幕过往像快速穿过的胶片,可里面的姑娘已经灰白,风一吹就散了。
他不知道他该干什么。
那段时间,他酗酒,往死喝,喝了吐,吐了喝。
因为于召能总说,我能看到露露,除了梦里,就只能是醉眼朦胧。
一次,他又醉了,他又哭了,他躺在冰冷的沥青上,像一滩烂泥。
喝酒的有他最好的兄弟,气恼于他的失魂落魄,那哥们儿一气之下一把火烧掉了他脖子上系着的红绳。
火光一闪即逝,像人一样。
那哥们儿恨铁不成钢的说,眼不见心不烦,我给你开了头,你自己处理这枚戒指。
于召沉默了很久,下了决心。
他把那枚戒指放在掌心看了很久,小心的摸了摸,然后一甩手把那枚戒指抛向了河里,再无踪影。
我问他为什么不留着,于召想了想说,
有些人会留着,可能是为了图一个念想,可她已经不在了,我没有念想了。也许当这枚戒指彻底消失在我的生活了,我才能真正的放下,我才能变得更好。因为露露总对我说,我要变得更好。
于召说完这些,情绪显的相当低落,我知道,他已经清醒了大半。
他站起身来摇摇晃晃的走向家的方向。
我扶着他,琢磨着他表现出的口是心非。
我们嘴上说着放下,其实只是为了让我们的生活能够继续下去,活的不那么难堪;可真当我们再次独身一人,醉意十分时,又无法安抚自己内心的柔弱,所以面具会破碎,所以伪装会失效,所以本该减掉的胶片又被播放,本该忘掉的记忆又被拾起。
于召就是这样。
初恋,旧爱,新欢。
最好的解药,可能,是在不久的将来,于召会找到一个人。
他会去爱,去深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