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规定》的出台,规范出“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标尺,从干部担当、做在平时、和群众的考量中,考实干部能力,激励干部在规范中约束自我,强化自身素质。
用好担当这把“尺”,考量干部“有作有为”。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干部在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是考量干部“有作为”的第一把“尺”,是基本要求。《规定》将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由原来的10种修订为15种,认定重点放在了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能否做到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最能体现出一个干部的党性和作风,疏通干部能上能下首先要考量干部面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是否有大刀阔斧、创新突破、奋力开拓的精神头,对复杂局面有无充分判断,涉险滩、敢于啃硬骨头的担当。有些干部在工作中,存在“守摊”“等靠”思想,对于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缺乏深入的研究和思考,不愿在新时代的浪潮中发现新机遇新挑战,面对工作总是“蹲守”先行事的窗口出经验,再直接复制,缺乏先创先干和主动担当意识,组织应及时为这类“等靠”干部疏通出下的“位”,打通不作为的梗阻。
用好平时这把“尺”,考量干部“久久为功”。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主要在时间的积累上,这是考量干部的第二把“尺”。通过日常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考察,日积月累多维度、多层面、立体化了解干部,才能准确识别干部。考量干部在平时中是否下足功夫,贵在一个“常”字。干部实绩创造在哪里,干部考核就应跟踪到哪里,随时掌握干部的“动态情况”。只有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才能发现知重负重、善为敢为、素质过硬的好干部,只有加大对干部平时工作实绩的考核,才能让那些唱功好做工差的干部失去生存的土壤,让那些平时默默奉献,只做不说的“老黄牛”式的干部有奔头、不埋没。
用好群众这把“尺”,考量干部“民呼我应”。古人云:“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口碑很能反映出干部的真实情况。考量干部的一言一行,群众是第三把“尺”。干部在工作中作决策要从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之上,以人民拥不拥护、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为最高标准,科学决策。人民群众是我们党员干部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联系群众不但要做到“身到”,更要做到“心到”,要把自己摆进群众中去,与群众打成一片,体察民情民意,真诚对待群众,以焦裕禄、杨善洲、谷文昌等同志为榜样,做群众的贴心干部。群众的评价是无形的碑,要从群众口碑中全面了解干部,考实干部的全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