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是加缪的作品。这部作品获得了诺奖。诺奖作品我只看过约翰•斯坦贝克的《人鼠之间》,我对那部作品评价很高。而《局外人》却不如此。对于诺奖,读者往往有这样一种概念——诺奖作品一定都是好的。其实,这就产生了认识误差。这就好比推理小说里的日本梅菲斯特奖,获奖作品良莠不齐。《局外人》就是属于在我看来不算太差也不算太好的作品。
本以为诺奖作品的文笔都是文采奕奕,毕竟加缪也是很有名气的作家,不过,这部作品的文笔完全是白开水似的感觉,如果遇到纳博科夫恐怕又要被诟病文笔差了。(纳博科夫,俄裔美国作家,代表作《洛丽塔》,最喜欢吐槽许多作家的文笔)不过,我认为这种平淡如水,没有起伏波澜的语句在体验起来还是很丝滑流畅的。(就像池井户润的《陆王》一样)况且篇幅不长,所以是那种可以一气呵成体验完的作品。
开头一句,“我妈妈死了”,主人公坐上公交车上班的描写直接让我种草。(优秀的文学作品普遍都有一个好开头)
这部作品分为两部,第一部的体验感觉很差,感觉作者就是在记流水账,记录了莫索尔平淡无奇的日常生活,所闻所见所思所知所感所想,体验完第一部简直想弃读。不过一想,还差一半的篇幅,还是体验完吧。起码没有虚度光阴。
体验完第一部(前半段)的内容,我只能给5分。但是,第二部的内容就稍显活泼了,起码有内容了。莫索尔周边终于出现了一些人和事,与主人公建立了连接。他爱慕的女人,邻居家死去的狗等。这些画面的出现使莫索尔变得不再孤立,他向他们提及自己的妈妈死了,虽然在别人眼中不过只是个不痛不痒的正常事儿,但莫索尔终于有了倾诉的对象。就像契诃夫的《苦恼》一样。再加之,最后的法庭审判,让我对这部作品的好感度又升了一节,可以给到6分。
这部作品的精华全在最后的法庭判决。莫索尔枪杀了一位阿拉伯人,他是在阳光刺激下,产生了生理反应在射杀之后又连击四枪。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合理且荒诞的。有读者认为,莫索尔的这种行为不符合逻辑,认为这种情况下犯罪简直就是精神有问题。然而,这不是推理小说,为何要揣摩逻辑问题呢?犯罪动机荒诞离谱不可以吗?(想想那些日本推理小说里的犯罪动机吧)
此时的莫索尔已经成了局外人,他对周遭的一切事物都是冷漠的,甚至自己的妈妈死了,都可以平静的工作生活。所以杀个人又如何!然而,他没有想过杀人的后果吗?肯定想过,首先,他不是傻子,更不是精神病患者。作者也没有给他一个变成精神有问题的重大事件,所以,他的行为理应正常。然而他的杀人行为说明这是荒诞的举止。他在法庭上说,杀人就是因为那个太阳。哈哈,这就是他气定神闲的嚣张气焰。在法庭上,法官,陪审团对莫索尔冷嘲热讽,口口不提案件内容,指责他就是杀人凶手,这就是把莫索尔钉在了耻辱柱上。然而,我们的主人公却一句反驳也没有,他就这么承认了,他爱慕的那位女士想挽救他,他也不看人家,这种极其冷漠的态度简直在别人看来不能容忍。对于法官的一再指控,他也如佛像一般,气定神闲,自如自若。最后,连神甫都来开导他,他反而把神甫怼得哑口无言,把神甫气跑了。这样的人简直无药可救。
可以说,加缪塑造的这个形象在现实中是很难遇到的。一个人可以这样麻木,冷漠,无情,而精神方面又没有病理特征,做出的种种行为离谱荒诞可笑可恨。所以,有读者欣赏他的局外人特质,在任何人和事面前都可以泰然处之,这绝对是种高境界,同时,也有读者认为,他过于自我,事不关己,这出自读者两种的认知,就使这部作品徘徊于好评与差评之中。
一部文学作品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作家也非神,只要是人类写出的作品就一定存在合理与不合理之处。每位读者都会站在不同的角度去看待和思考这些作品。说它好就是好,说它不好也是不好。世间没有绝对的好与坏,文学作品亦然。
我认为《局外人》不足以有获得诺奖资格的资质,在故事,情节,甚至人物方面都处理的不是很好。《局外人》能够获得诺奖肯定不是因为文笔,我想最主要的还是在加缪赋予莫索尔这个人物荒诞主义思想的体现吧。
6分 庸作
加缪荒诞主义代表作
文字丝滑 体验流畅